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 2024-06-17 18:07:43|浏览: 73|编号: 7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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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穗财财计[2020]94号三次

3.项目名称: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三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万元人民币)

7.采购要求:

编制《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期为2020年至2035年,中期目标为2025年,远景规划为2050年。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随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含18个镇、场、区)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双评”及相关专项研究,并提交上级规定的全部县乡级规划样板成果文件。规划成果形式和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合规性审查要求。具体规划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按照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员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等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不处于相关行政管理或司法部门的投标限制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

注:2018年12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申请的函》,意味着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及相关审批工作。因此,本次招标,持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且有效期至2019年12月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有效。2019年5月13日,中国土地学会发布《关于停止甲级土地规划机构名单推荐审核工作的通知》,停止甲级土地规划机构名单推荐审核及到期甲级土地规划机构的续认工作。因此,本次招标,持有甲级土地规划编制资质且有效期至2019年11月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有效。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并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单位需提供最近一年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社保金记录良好,并提供至少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或以自己的名义加入其他联合体;

②联合体各成员方须按文件规定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义务、成员构成、职责分工等。

③联合体中具有同等资质等级的成员,按照联合体的分工承担同类工作时,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其资质等级。

④ 具有控股权的公司不得单独或者作为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与投标。

⑤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城乡规划专业甲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专业甲级资质。

(7)与投标人存在投资、持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与投标人存在直接经营管理关系的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3.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42号左岸星城9栋2单元203室

3.方法:

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亲自持以下材料原件到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须为拟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专业高级职称;

5)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财务报告;

6)2020年1月起连续6个月的税务、社保缴纳发票或凭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代理人2020年1月起连续6个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有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的联合体须符合资质条件的要求并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须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上述第2至第6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联合体其他各方须提供上述第2、3、5、6、7项所要求的资料。

上述报名材料须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4.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9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投标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招标大厅(随县人民政府东侧,随县里山镇北岗村,邮编072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七、如需咨询本次招标事宜,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随州市随县历山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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