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日期: 2024-06-25 22:11:33|浏览: 76|编号: 7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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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晚间新闻高峰》报道,修改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月29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必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固体废物如何管理?快递包装如何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如何安全处置?新法实施后,会给你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2019年,全国共有200个大中城市发布了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据统计,发布信息的大中城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5.5亿吨、工业危险废物4643万吨、医疗废物81.7万吨、生活垃圾21147.3万吨。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法》明确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坚持污染责任原则”。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首次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多项原则纳入法律,值得肯定。刘建国说:“比如快递、外卖、电商等,这些年确实对我国垃圾的增加贡献很大,行业过度包装的问题,可能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在这种情况下,《固体废物法》中还有一个原则叫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产生这类废物的企业,必须承担起其产生的废物的回收责任,包括建立自己的回收体系,或者委托第三方公司回收,让这个行业产生的废物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

新法强调如何减少塑料制品数量。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应当优先使用可重复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积极回收利用包装材料;零售场所、电商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外卖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利用情况。

不同城市“各自为政”的垃圾分类管理,通过新修改的《固废法》有了统一的上位法支撑。

法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对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新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还重点明确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各负其责,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同时明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保障必要的运输工具、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学勤表示,这些规定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现的问题,首次在法律层面弥补不足。 郑学勤说:“医疗废物管理关系到医院感染、患者安全、区域安全。‘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如何集中有效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加大政府各医疗废物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承担起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责任,非常重要。”

新修改的固废法加大了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罚力度,对擅自倾倒、堆放、遗弃、散落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这遵循了近年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过程中一贯坚持的“违法者承担责任”原则。王灿发说:“过去这部法律中没有保障措施一章,现在专门设立了保障措施一章。保障措施包括:部门分工管理,对于固体废物企业,比如危险废物,造成很大损失,赔偿不起,所以这里规定了保险制度。另外还有公众的监督,执法分工比较明确。这些都可以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和制度得到落实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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