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额或高达1.68亿,承重墙被拆谁之责?|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日期: 2024-06-29 12:19:09|浏览: 77|编号: 77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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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额或高达1.68亿,承重墙被拆谁之责?|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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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是建筑安全的生命墙,承重墙损坏会危及整栋建筑的稳定。五一假期期间,哈尔滨某小区健身房业主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小区200余居民紧急撤离的新闻格外受关注,赔偿金额或高达1.68亿。5月9日,私拆承重墙的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业主的损失由谁来承担,相关主体又将如何承担责任?本文以目前公开的信息为载体,对该事件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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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居民楼承重墙被砸,致楼内200余户居民紧急撤离。“哈尔滨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1日发布通告称,4月28日,松北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利民书院小区一处房屋被擅自拆除改造。后执法人员到场制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将依法追究责任。后续还将组织相关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制定进一步处理方案。利民书院小区物业4月28日发布的紧急通告显示,B栋2单元三楼业主因装修,导致2单元4、6楼墙体出现裂缝,为了居民人身安全,实施紧急疏散。 除2单元4楼、6楼外,其他单元、楼层房屋墙面也出现不同程度开裂。至于赔偿问题,目前尚无确定方案,只有居民透露,希望按照既定价格进行赔偿。若以涉事240余位业主近80万元的购房价计算,总赔偿金额将高达1.68亿元。

(案例来自“瓜罐者网”微信公众号)

二、法律分析

一、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承重墙与房屋的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房屋装修过程中,承重墙不能随意改动。根据《住宅室内装修改造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修改造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将自重和各种外力以系统方式直接传递到基础的主要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点,包括承重墙、杆、柱、框架柱、墩、楼板、梁、屋架、拉索等。”此次事件中,施工方驾驶工程机械进入室内,拆除了多面墙体。 其中,由大量钢筋支撑的承重墙被挖掉,导致居民楼整面墙体开裂,整栋楼成为“危楼”,居民楼其他业主被迫撤离,而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给其他业主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基本形式,有学者根据审判实践,总结出三种具体的共同损害形式:

第一是意思表示,即有意思表示,有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行为。关于意思表示,审判实践中,有的注重意思表示的机制,以侵权行为的积极性和故意性为依据进行判定,有的则直接将意思表示等同于共同故意。

二是共同过失,即共同侵权行为适用“共同过失说”,而不局限于“意思表示说”。共同过失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共同的意思表示或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失。共同故意是共同侵权行为的一种常见形式。

第三,共同过错推定。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含义可能更为广泛,共同实施的含义不仅可以从意思沟通延伸到共同过错,事实上也存在着共同过错的推定,包括合同约定、刑法上的意思沟通、团伙组织行为中的共同过错推定等。合同约定是指双方达成的协议,目的在于实施法律行为,但如果该协议有助于甚至有意侵害他人,则基于合同约定,可以推定存在共同过错,当事人应当基于共同实体关系承担连带责任。刑法上的意思沟通是指,如果在刑法上认定被告存在意思沟通,则可以进一步认定被告也构成共同侵权,因为在共同过错认定的宽大程度上,刑法上的共同过错至少不会比民法上的共同过错宽大。 从团伙组织行为推定共同过错,是因为团伙侵权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共同侵权行为,加入团伙的意思表示是团伙侵权行为成立的决定性因素,从组织行为可以推定共同侵权行为的过错,团伙成员必须对整个团伙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本案中,业主与施工方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改造,在施工过程中拆除了承重墙,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可以推定存在共同过错,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施工方应当与业主共同承担消除危害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除了民事责任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有设计方案进行改造工程,涉及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使用人在改造过程中,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使用人还应承担行政责任。

二、业主和施工方的刑事责任

从刑事上看,业主、施工方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保护的是公共安全作为法益,即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危险方法”应理解为危险性至少与放火、水淹、爆炸等方法相当的方法,应与结果上的危险性相区别。此次事件中,承重墙被拆除,楼体墙体开裂,整栋楼成为危楼,共计200余户受影响,部分居民被安置在酒店。拆除承重墙的行为极其危险,对居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同样,2021年,杭州萧山一业主拆掉承重墙,导致楼房墙体出现裂缝,业主及承包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石某某为了方便在家念经,将老院西厢房与正房之间的承重墙拆除,改建成佛堂,佛堂中间只有一根横梁支撑。2018年5月29日下午,佛堂中间的横梁在念经过程中断裂,导致房屋倒塌,当场造成5人死亡。经查明,石某某住处拆除隔墙是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5月30日,石某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局决定刑事拘留。 12月12日,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法院以过失杀人罪,判处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与石某某案不同,截至目前新闻报道,这起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2012年11月9日公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犯罪定罪量刑情节和数额标准的意见》中提到:“二、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水淹、过失爆炸、过失投放危险物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公共财产、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承重墙倒塌造成的损失尚在鉴定评估中,具体情况需在评估报告出具后进一步商定。

3. 业主的责任如何承担

那么,物业业主是否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呢?根据《住宅室内装修改造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修改造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员或者装修改造企业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或者……应当立即制止;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物业业主发现装修人员破坏承重墙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分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房屋的承重结构被认定为共有部分。 《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应当妥善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用部分的修缮、保养、保洁、绿化和管理工作,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治安、环保、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商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业主在装修前给予提醒,装修中检查,及时制止、报告的,已尽到提醒、制止义务,不承担责任。物业业主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对违法装修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卢某与被告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卢某等业主称楼上楼下两户住户在装修过程中拆除了承重墙,要求物业公司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否则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案件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提供了给上述两户住户的接听电话记录和出具的违法违约整改通知书。物业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向城管局备案,证明其曾劝阻、制止上述两户拆除承重墙。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卢某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卢某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考:

[1] 张平华. 民法典中多数侵权行为制度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J]. 东南学术,2020, No.279(05):37-46。

[2] 澎湃新闻:《一楼业主推倒承重墙,整栋楼变成危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法院(2018)冀1128刑初178号刑事判决书。

[4]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6民终551号民事判决书。

3. 结论

私自拆除承重墙,会破坏建筑结构的稳定性,危及其他楼层的质量,还会给生命安全带来隐患。除承重墙外,承重柱、承重梁、墙内钢筋、阳台旁矮墙等均不能随意拆除或改造。房屋装修时,一定要事先咨询专业人士,切勿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为了个人及全体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现邻居有违法施工行为,一定要及时提醒、制止并向物业公司举报,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杜绝此类危险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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