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禁养犬只有哪些?违规养犬有哪些处罚?

日期: 2024-09-21 00:05:03|浏览: 12|编号: 9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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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禁养犬只有哪些?违规养犬有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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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

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饲养宠物可以调节人们的情绪

为生活增添乐趣

当你有宠物时

有些事你必须知道。

如果你也想养一只狗

那你必须明白

沈阳市哪些狗不能养?

重点犬类管理区域禁止饲养的犬类种类

39种凶猛的狗:

藏獒、意大利那不勒斯獒、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波尔多獒、阿根廷杜高犬、英国獒、拳师犬、杜宾犬、卡斯罗犬、高加索犬、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灵缇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俄罗斯牧羊犬、沙皮犬、鹿犬、魏玛犬、指针犬、佛兰德牧羊犬、俄罗斯黑梗、比利时牧羊犬、斗牛梗、凯利蓝梗、斯塔福梗、比特犬、英国斗牛犬、土佐犬、秋田犬、猎狼犬、四川猎犬、中华细犬、昆明犬、中亚牧羊犬、金丝​​雀、马里努阿犬、中华田园犬。

9种大型犬品种:

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英国猎犬、塞特犬、伯恩山犬、达尔马提亚犬。

沈阳市重点犬类管理区域范围

沈阳地区除康平、法库、新民及其他区农村地区外,其余区域均为犬类养殖重点管理区。

非法养狗会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单位和个人必须杜绝以下八种行为:

NO.1:遛狗时不牵绳

遛狗未佩戴狗牌、狗绳,或者遛狗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犬、陪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处罚三次以上的,予以强制收容,吊销养犬登记证。

NO.2:重点犬类管理区域无证饲养犬只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对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年度养犬管理费的养犬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收缴,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NO.3:重点犬类管理区域禁止饲养犬只

在犬只管理重点区域饲养凶猛犬只、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并处2000元罚款。

NO.4:在公共场所遛狗

在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禁止遛犬的公共场所或者在禁止遛犬的时间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重复处罚三次以上的,予以强制收容,吊销养犬登记证。

NO.5:狗扰民

在重点犬只管理区域,犬主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行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单位处500元罚款。

No.6:狗咬伤

因养犬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立即将受伤者送医疗机构救治,又不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行收留该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

NO.7:不及时清理狗屎

在重点养犬管理区域内,未及时清除室外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以100元罚款。

NO.8:阻碍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阻碍犬类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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