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 2024-07-27 10:27:57|浏览: 71|编号: 83768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请自鉴内容实用性。

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汉江仙桃市城区段(二级)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核准。根据仙财财计[2019]751号文件要求,受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汉江仙桃市城区段(二级)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社会资本。欢迎有兴趣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项目编号:DZCZ-ZC03--004

2.3项目授权单位及实施机构:仙桃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单位)授权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汉江仙桃市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二级)的实施机构。

2.4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为汉江大堤综合整治,位于仙桃市汉江境内,西起瓯湾闸,东至都台分洪道及汉江滩区。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绿化、生态修复等方面。

2.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2511万元。

2.6项目建设规模

序列号

项目名

工程内容

路堤地基防渗处理

仙桃市区汉江防渗处理长度10.33公里

填筑池塘、巩固地基

汉江仙桃城区段主堤50m范围内深塘填筑至地面,沿堤共计10.33km。

路堤加固

包括汉江仙桃市区段堤防加固、护坡、防浪林、堤顶防洪道路、锥体灌浆等10.33km

跨堤建筑物加固

汉江仙桃市区段杜家台分洪闸、团结闸升级改造

水文观测设施

设置2个水位监测项目和2个建筑观测设施

河流管理

仙桃市汉江疏浚工程

河滩生态修复

修建堤岸植被6公里,防止水土流失,修建道路、广场平方米,修建绿地平方米,新建艺术家工作室14700平方米,修建其他(原有建筑、都台分洪闸、油库)42152平方米。沿堤岸路内侧修建30米宽的滨江大道,将堤岸路上的车流分流至

河滨大道,仅用于洪水季节的交通考虑

配套设施建设

包括入口广场、园区道路、防洪大道、文化展园、艺术家工作坊、船厂创意园、观景平台、全民健身区及拓展运动区等。

注: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确定。

2.7运营维护内容: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对水坝、绿地、水文观测设施及设备、广场、绿地、沙滩、道路、建筑、公用设施、主体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维修保养、清洁、安保等服务。

2.8运营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营,即由社会资本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2.9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2.10 奖励机制:可行性差距补助金。

2.11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其余部分为项目债务资金,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即67533万元。

2.12股权结构:政府投资为仙桃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投资为20%:80%股权投资,即仙桃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3,506.6万元,社会资本投资54,026.4万元。

3.1应征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财务要求:

申请人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前一个月内出具的存款证明为证明;具有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为证明。

3.3 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主体须提供近5年合同额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业绩,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或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

3.5 可信度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预审会议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

②联合体投资设立项目公司须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具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能力。联合体的投融资能力以联合体协议中各负责投融资的成员单位的总投融资能力为准。

③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有效。

⑤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对应征者商业信誉的要求。

⑥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任主体、股权比例及各自的责任。联合体协议未明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任主体、股权比例及各自的责任的,采购​​人对不明确的部分视同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责任主体、股权比例及责任的,招标人应按照协议对成员单位进行相应的单独考核。按照联合体协议承担投资任务的成员单位应满足本文件中的财务要求;承担建设、运营、移交任务的成员单位应满足本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业绩等方面的要求。

3.7 以上条件中,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不同的供应商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资格预审申请不予受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不同的供应商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除外。与申请人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但未组成联合体的关联公司的资质及业绩不能认定为申请人的资质及业绩。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审查制,经初审、详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PPP项目的投标。资格预审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即“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超过三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可继续编制采购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改变采购方式。”

5.1通关时间: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珞嘉会议室)。

5.3如何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以下文件原件、申请表(格式附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投标人所在地的招标机构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

6.1交货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罗家会议室)。

6.3 采购人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采购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0号

联系人:胡刚

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A7-4

联系人:张宇、潘胜强

电话: (805)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