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份 化工企业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急! 邮箱:wangshengli0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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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管理公司活动、产品实现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减少它们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五金冲压厂区内部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与管理。
3.0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分类过程。
3.2 行政部负责公司内各类水、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管理。
4.0废水排放处理程序
4.1 公司与污染水有关的活动主要有:
4.1.1 清洁地板和办公设备产生的废水排放。
4.1.2 空气压缩机的冷凝水排放。
4.1.3 洁净生产车间地面废水排放。
4.1.4 其他设备冷却废水的排放。
4.1.5生活污水排放。
4.2 落实《环境资源节约控制程序》,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减少有机物、悬浮物排入污水管道。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相关废水(含液体)进行监测,减少废水(含液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及废水中的污染物,控制废水排放,使其满足环保目标指标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3 废水产生过程的控制。
4.3.1 清洁人员在清洁地面和办公设备时,应使用无磷或低磷清洁剂,尽量减少此类废水对土地和水质的污染。
4.3.2 空压机产生的冷凝水应每天排放,排放时应采用过滤器将水和油分离,水经下水道排放,油作为危险废物回收利用。
4.3.3 生产部负责清洁生产车间地面废水的控制,清洁时必须用拖把将废水吸干,然后放在固定的容器中,再经隔油池过滤后通过下水道排放,油污作为危险废物回收利用。
4.3.4后勤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漏油,最大限度减少冷却废水对土地和水质的污染。
4.3.5 物流部负责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减少生活污水的产生。
4.4废水排放控制。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所有废水处理,各责任部门负责废水的现场排放、收集或处理。责任部门如发现其部门产生的废水污染物含量超过安全指标或其排放处理不符合要求,必须通知管理代表。管理代表审核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后,责任部门将实施废水控制计划。
4.4.1 一般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放,但厕所废弃物定期交由后勤部联系的外排单位处理,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
4.4.2 所有化学废液(如天那水、白酒、酒精、油类等)均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控和处理,由固废管理人员收集,并由行政部送交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4.4.3所有废水排放必须符合目标、指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详情请参阅《适用环境法律法规摘录清单》
4.5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环境监测与控制程序》定期对本控制程序各项目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排放及处理符合相关标准。
5.0 废弃物排放处理程序
5.1废气管理原则。
5.1.1减少废气的产生。
5.1.2 遵守当地政府排放标准。
5.1.3 遵守国家有关空气污染的法律法规。
5.2 废气来源。
5.2.1产品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气。
5.2.2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废气
5.2.3 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5.2.4 空调可能存在 CFC 泄漏。
5.3 废气控制
5.3.1 物流部负责对所有易产生废气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减少或防止废气的产生。
5.3.2 产品生产车间应安装通风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以减少废气的产生。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应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整改。
5.3.3 现有空调器需更换制冷剂时,必须防止泄漏,购买新空调器时应选择无氟空调器。
5.3.4 运输车辆尾气控制。
1)当车队驾驶员发现车辆排放的尾气有异常时,要及时将车辆送去保养,减少尾气的排放。
2)汽车不启动时,应关闭发动机,避免废气的产生。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的油品均经国家核准,保证车辆运行过程中排放达标。
5.3.5 日常运行中产生废气的设备、设施及运输车辆,如产生可见废气,应采用目视检查;对不可见但能闻到的废气,应采用嗅觉判断。当废气异常时,物流部门应检查物料、燃料及环保设施状况,并设法改善。
5.4 责任部门发现其部门产生的废气含量超过安全标准或其处理控制程序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通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制定处理办法,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6.0 噪声排放程序
6.1噪声控制原则:减少噪声产生量,控制噪声分贝,满足国家及广东省综合噪声排放标准。
6.2 公司产生噪声的主要活动有:
6.2.1 冲床的操作。
6.2.2 剪刀的操作。
6.2.3 排气扇的运行。
6.2.4 空气压缩机的运行。
6.3 噪声产生过程的控制
6.3.1 物流部负责对上述机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正常,并减少噪音的产生。
6.3.2 必要时应在机器上安装适当的隔声设备。
6.3.3 定期清洁风机隔音网。
6.3.4 购买新型号的空气压缩泵时,需要对其进行隔离,以减少向外排放的噪音。
6.3.5 厂区内车辆行驶时严禁鸣喇叭。
6.4 公司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具体请参见《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摘录清单》
6.5 噪声监测按《环境监测与控制程序》执行。
7.0 固体废物处置程序
7.1 各部门负责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分类收集的全过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产生的教育,指导废弃物分类的具体操作,制定减少各部门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各项措施。
7.2 固体废物分类
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可回收类与不可回收类,不可回收类又分为危险固体废物和非危险固体废物。
分为两类,详细分类请参见《固体废物分类及处理名录》。
7.3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计量
7.3.1 公司内各部门应将所辖区域内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清单》分类收集到指定容器和地点。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或散落废物,防止环境污染。员工将废物放入储存容器时,应检查废物储存分类标签,确认装载正确。
7.3.2 固体废物管理者应当在固体废物出厂时对可回收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进行计量,并填写《固体废物回收记录》。
7.4 固体废物贮存与防护
7.4.1 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和维护用于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设施、设备和场所,设置明显的标志,并指派专人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对工厂或周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造成损害。
7.4.2 严禁将危险固体废物与非危险固体废物混合存放。
7.4.3 各部门收集的固体废物应由固体废物管理员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雨淋、流失。
7.5 固体废弃物处理
7.5.1 采购部负责审查相应固体废物处理单位的资质,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理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与处理单位明确危险废物的处理方式及去向,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5.2 对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各岗位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清单》进行分类处置,并转入固体废物仓库,由固体废物管理者按量分类、贮存和处理。
7.5.3 处理无害可回收固体废物时,固体废物管理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回收公司装卸、称重,以及物品是否与危险固体废物混杂。每次回收时,负责人必须填写《固体废物回收记录》,并提交采购部确认。
7.5.4 危险固体废物转出企业时,必须填写当地环保局发来的《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
7.5.5厂区内施工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除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具体要求按照《利益相关者环境因素影响管理程序》执行。
7.6 固体废物管理监督检查
7.6.1 工业安全委员会应每月对公司各部门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检查结果记录在《6S检查表》中。见《环境监测与控制程序》
7.6.2 对发现的任何不符合情况应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8.0 相关文档
8.1《利害关系人环境因素影响管理程序》
8.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3 环境监测和控制程序
8.4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8.5《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8.6 记录管理程序
8.7《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清单》
8.8“适用环境法律法规摘录”
8.9《环境资源保护控制程序》
9.0 附录
9.1 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危险废物处理供应商提供
9.2 固体废物回收记录ER003
9.3 《6S检查表》CR024 参见《环境监测控制程序》
9.4 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从环保局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