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督导期间群众信访举报转介及整改情况清单
第十九批 2019年8月11日
序列号
受理编号
指派议题的基本信息
行政区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
这是真的吗?
处理及整改
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D2HI2
海甸岛海南大学南门夜市的夜宵摊位占用道路,且无任何措施处理油烟,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海口市美兰区
气氛
2019年8月2日下午18点30分,美兰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光、办事员张建勇,海大南门夜市管理所所长林志涛,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城管中队队长朱伟浩,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局四中队队长刘朝明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检查。
不正确
辖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夜市管理处将加强环境督导协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将不定期检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督导夜市摊贩是否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器;二是督导夜市保洁工作是否及时到位;三是加强夜市周边巡查管控,确保无占道经营;四是做好夜市周边交通分流和规范停车管理;
没有任何
1. 关于占道经营问题
海南大学南门夜市升级改造项目是在市政府、市“双创”指挥部指导下,经区政府、区“双创”指挥部批准设立的临时便民夜市街,采取限行期间允许流动摊点临时占道经营的规范管理运营,不属于违法占道经营,所举报情况不属实。
2.关于油烟治理措施
根据夜市管理条例,产生油烟的摊位必须配备油烟净化器,目前,夜市内已核实有128个摊位配备油烟净化器,其中约70个产生油烟的摊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该报道并不属实。
3. 关于是否污染空气
美兰区环保部门委托海南海琴天成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三溪路海大南门夜市餐饮业油烟废气浓度进行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浓度达标,不存在废气污染,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
D2HI2
公众还称,位于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霞云路8号的海口福乐康餐具消毒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经营多年。
海口市美兰区
其他污染
接案次日8月2日凌晨12点30分,由桂林洋开发区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的环保督查组到现场核实情况,核实结果如下:
真的
针对厂区食品残渣混入污水、散发臭味的问题,桂林洋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南综合执法改字桂【2019】403号),要求该公司:一、认真制定方案,报桂林洋开发区审核实施。二、拦截生产线臭水溢流,设置水箱,收集废水,排入污水管道。三、安装除臭设备,收集分解车间产生的臭味,并向高处排放。四、要求一周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没有任何
1、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一事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厂于2017年7月24日取得《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口福乐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美环审字[2017]4022号),2017年11月7日完成自行验收。公司餐具洗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2、关于该厂非法经营的指控不属实。经现场检查,该厂有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厂自检合格,环保手续齐全。该厂生产废水先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新大源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桂林阳市污水管网。
D2HI2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国营江南机器厂第89厂洗水车间每天下午三点就开始烧柴,黑烟直排,排出的污水恶臭难闻,还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海口市美兰区
大气、噪音、水
2019年7月29日,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曾柱会同灵山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到现场调研。调研发现,洗料厂有2t/h蒸汽锅炉1台(非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可燃木材和生物质颗粒),洗料机9台,污水处理设备1套,生产排污口1个,除尘废水池1个。该厂确实夜间作业;现场检查未发现厂内堆放木材,仅堆放生物质颗粒约50袋。该厂锅炉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经水幕除尘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该厂有2条烟道,一条5米烟道未预留监测取样孔,一条15米标准烟道。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厂拆除5米烟道。由于该厂使用的锅炉并非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厂对锅炉进行改造,并在1个月内完成锅炉改造,改造期间不得使用柴火。
真的
1、2019年8月3日上午,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厂生产废水、噪声进行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2、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将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颗粒专用锅炉。
没有任何
2019年8月2日现场勘察,情况如下:
3、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业主建设与生物质颗粒锅炉相匹配的布袋除尘设施。
1、该厂已将5米烟道与15米标准烟道连通,并在15米烟道三分之一处设置了监测取样孔,改造完成。
2、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烧柴火,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负责人称将对锅炉进行改造,报道中称该厂烧柴火并不属实。
3、工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措施后排入村民生活污水渠,最终排入芙蓉河,现场未检测到明显臭味。
4、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噪声,厂区距离村庄安置点约200米。
D2HI2
海口市美兰区新东大桥往文昌铺方向往右侧150米处有一家龙之家汽车维修中心,修车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污水排入农田,造成农田污染。
海口市美兰区
噪音、土壤
2019年8月2日16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曾竹带队,灵山镇副镇长朱文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灵山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到现场调研。
真的
2019年8月2日16时40分,海南海琴天成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海口美兰龙之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同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中心加强管理,休息时间不得进行汽车维修作业。目前,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辖区内尚无市政污水管网。 2019年8月4日17时,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当场向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下达《违法行为纠正决定》(美环查执改[2019]42号),要求其7日内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污水外排管道,修建污水池并泵送污水,在设施完善前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工业废水,该问题正在解决中。
没有任何
1、关于噪音问题。2019年8月2日16时40分,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南海琴天成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海口美兰龙之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进行噪音检测,结果显示噪音水平符合标准。报告内容部分属实。
2、关于污水排放问题。经核实,海口美兰龙之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门前为江东大道,后面为自然积水形成的水塘,左右两侧为居民楼(无人居住),周边无农田。服务中心将生活污水排入后面的水塘。经走访周边村民了解到,该水塘20年前曾是农田,后因自然积水形成水塘。由于该区域无污水管网,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后流入水塘。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D2HI2
1.后接到群众举报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美山路2号一洗水厂燃烧柴火并冒黑烟,相关部门前往调查,但该洗水厂仍在锅炉旁搭建的铁栅栏外30至50米处堆放柴火,并半夜打开栅栏燃烧柴火继续污染空气。2.桂林洋兴阳大道4号进门50米处,有一家与职业技术学校一墙之隔的洗水厂,洗涤医院床单。燃烧柴火夜间作业时产生浓烟和噪音,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无相关证照。
海口市美兰区
氛围、噪音
经核实,本案内容在第十一批诉求号D2HI2、第十六批诉求号D2HI2、第十七批诉求号D2HI2、第十八批诉求号D2HI2中均有重复。
真的
1、海口宏杰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没有任何
接案次日8月2日凌晨1点35分,桂林洋开发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大队、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的工作组赴现场核实情况,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检测机构7月27日对烟囱烟气进行采样检测,开发区环保工作组将根据检测结果作出进一步安排。
1、海口宏杰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二)海口中和天使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1、关于锅炉旁铁栅栏外30-50米处堆放木柴的问题。经检查,锅炉旁铁栅栏外30-50米处没有发现木柴。
1.7月30日晚,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南海琴天成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口中和天时洗车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等待结果。桂林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7月31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海南综合执法改规[2019]324号):(1)责令5日内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规范改造,对厂区污水明沟、沉淀池进行硬化、密封、覆盖;(2)保持厂区环境整洁。
2、关于半夜打开围墙烧柴火继续污染空气问题,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厂配套锅炉正在燃烧运行,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锅炉经过布袋除尘后排放,未产生黑烟,未发现有烧柴火现象。
2、针对投诉的问题,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在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进一步处理,同时要求该厂按标准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锅炉废气、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二)海口中和天使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1、关于工厂燃烧木柴产生浓烟问题。经现场核实,洗水厂有一台2t/h锅炉,连接一根烟囱,烟囱高约15米,营业时间为15:00-24:00,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后排放。现场用强光手电筒照射烟囱,未发现明显烟雾。
2、工厂夜间生产产生噪声,影响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工厂位于桂林洋工业区,周围均为工业厂房,100米内无居民区,职业技术学校距离工厂约100米。调查当晚,工厂正常生产,车间内有机器噪音,车间外无明显噪声。
3、关于该厂无相关证照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出具了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书、锅炉废气及废水合格检测报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
D2HI2
1、2017年环保检查时,群众反映海口秀英区港澳开发区裕泰饲料厂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提出缩短作业时间,要求2019年9月搬迁,但该厂至今未开始搬迁,据称这是因为政府没有规划搬迁场地;生产时间也没有缩短。目前晚上8-9点仍有浓重气味。秀英区环保局回复称,符合正常生产,手续齐全,气味是仓库门没关好导致的。
海口市秀英区
气氛
(一)2019年8月2日11时30分,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市、区两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秀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再次到鱼泰饲料厂检查。
真的
(一)加强巡查监测频次,安排人员24小时巡查,生产过程废气、臭气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发现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情况。
没有任何
2、港澳开发区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经常散发出浓重的药味,今年6月26日该公司还发生爆炸,存在安全隐患。
1、关于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该饲料厂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近两年大气监测结果显示11次达标。2、关于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压缩生产时间问题。
(二)目前,裕泰饲料厂已与儋州市农产品物流园联系协调土地搬迁事宜,市科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积极配合企业协调儋州市土地搬迁事宜。
3、港澳开发区未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点,令人对海口的空气质量数据产生怀疑。
公司根据订单量安排生产时间,据公司负责人介绍,工厂以前的生产时间为08:00至22:00,现在生产时间缩短为08:00至20:00,夜间不生产。3、关于海南裕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还未搬迁的问题。
(3)海南首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对现存150升酒精进行妥善封存。
4、海口海秀高速西向东线长滨路出口500米处有一处绿地,常有人在此焚烧垃圾或秸秆。民众已向12345投诉。环保局称,焚烧垃圾和焚烧秸秆分两个部门管理;海口西海岸长滨二路白天常有人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城管局回复称,村民个人行为无法管理,只能通过宣传进行教育。
自2016年起,海口市政府协调澄迈县、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多个市县办理搬迁事宜,但均拒绝该饲料厂入驻,导致该厂至今无法搬迁。
(四)距港澳工业园最近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秀英海南医院空气自动监测站,距离约2.8公里,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该站可部分反映园区企业空气污染状况。
(二)2019年8月2日12时30分,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信局、秀英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五)按照“率先垂范、源头控制”的原则,区城管委牵头、当地政府配合实施以禁烧重点区域为中心的辐射工作面,在西海岸区域、海秀快速路两侧等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建立禁烧检查机制。通过定期对秸秆、垃圾禁烧情况进行检查,派专人到绿地集团楼顶巡查,不定期利用无人机对信访案件反映区域进行航拍,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1、关于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晚上经常散发出浓重药味的问题。
2019年6月26日,二次烘干车间发生局部火灾,车间部分管道、设备受损,目前已暂停生产。
近两年大气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2018年10月9日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臭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019年6月4日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单位自行进行臭气检测,结果显示达标。2、针对市民反映的安全隐患。该厂于2019年3月6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019年8月2日获悉,厂区储罐内尚存150升食用酒精,经酒精比重仪检测,浓度为45%。应急管理部门初步判断储罐内物品相对安全,不会发生安全事故(除非有人为因素)。
(三)由于港澳开发区未设空气质量监测点,海口市的空气质量数据存在疑虑。
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介绍,海口市目前已建成1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其中,距离港澳工业园最近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是秀英海南医院空气自动监测站,距离约2.8公里。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该站可部分反映园区企业空气污染情况。
(四)解决垃圾、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
2019年8月2日14时30分,区生态环境局与长流镇联合对信访反映的点(海口海秀快速路西向东与长滨路交叉口桥梁下方500米处,长滨路五源河体育场附近一片绿化带,属于联场村管辖;海口西海岸长滨二路、长滨二路往长流方向的田罗村土地)进行调查,未发现焚烧垃圾、秸秆的情况。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海府办[2018]168号),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第430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处罚行为的违法行为,已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镇政府、城管中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管控,除了会同村干部张贴宣传海报进行警示外,还利用村级广播进行全面通报。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镇城管还利用无人机、安排人员高空观测进行巡查,确保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村里焚烧的垃圾一般都是小规模的农用垃圾或者生活垃圾,工作人员发现冒烟到达现场后,一般很难抓到具体的人,缺乏直接证据或者处罚对象,所以焚烧行为一般都是通过宣传、劝导等方式进行管控。
请愿书中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D2HI2
海口市美兰区大营三东一街与三街交界处,有人将道路围起来,路面堆满垃圾、杂物,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
海口市美兰区
土壤
2019年8月2日15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浩、蓝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萍、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蓝田中队副大队长杨松新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
真的
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当场向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案件初查告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8月3日前清理海口市美兰区大营三东一街与三街交叉口围栏内堆放的生活垃圾。
没有任何
经调查,海口市美兰区大营三东一街与三街交叉口为一条尚未全部完工的道路,施工单位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路段,该公司在道路两侧设置了围栏。由于日常管理疏忽,导致围栏受损,路人及居民将生活垃圾扔进围栏内道路。
2019年8月3日上午,经回访,围场内垃圾、杂物已清理干净。
D2HI2
海口市秀英区永万路5号金悦府社区一楼的“小熊面包工坊”每天早上8点、下午3点烘烤面包,烟雾飘进楼上居民家中,影响他们的生活。
海口市秀英区
气氛
投诉对象为“汉雄面包店”,位于君悦府小区西南角。现场核实显示,该面包店每天营业两场,上午8点售卖早市面包,下午3点售卖上午未售出的面包。店内设有面包烘焙间,面积约10m²,内有小烤炉、新南牌双层电烤箱(型号YXD-40C,规格*860mm*)、面包发酵箱。没有炉灶,烘焙车间配有换气扇进行整体通风。因此,在烘焙面包时,会有面包烘焙的气味,但不存在油烟的可能。因此,关于其油烟扰民的投诉不属实。
不正确
1. 面包店必须在8月2日之前拆除通风扇并密封剩余的通风口,这项工作于当晚完成。
没有任何
2、烘烤时,关闭通往小区的窗户,打开面向永旺路的店门,保持通风。
D2HI2
群芳花园社区一楼露天老八茶馆的油烟、噪音、蚊虫滋生等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2017年曾有人投诉,但整改后并没有什么改善。
海口市美兰区
噪音、气氛
2019年8月2日15时,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林浩局长、美兰区综合执法大队林旭副大队长、海富执法中队闫喜凯大队长、海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卫健委工作人员等一行到群芳休闲爸爸茶园调查核实。
真的
1、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海口美兰群芳坊餐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餐厅返店,切实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区执法部门将加强检查督导,如发现有离店经营行为,将依法对该店进行处罚。目前,该店已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问题进行了切实整改。
没有任何
1、关于油烟问题
下一步,美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该门店的巡查管控,确保“门前三包”问题不再反弹。
经核实,海口美兰群芳坊酒家(群芳休闲爸爸茶园)目前营业,主要提供早餐(煮海南面、煮米粉)和下午茶。糕点采用直购,营业时只进行炒菜,不进行产生油烟的作业。厨房内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作业时产生的蒸汽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空气。现场未发现油烟污染环境、机器噪音扰民等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2、2019年8月2日下午,美兰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要求该店清除蚊蝇孳生地,做好清扫工作。2019年8月3日上午,海府街道已组织PCO(灭虫)公司连续数日对龙凤小区及该店及周边进行灭虫工作。PCO人员对居住区内过期灭鼠药进行清理,更换警示贴,重新喷洒灭鼠药,并倾倒积水,防止蚊子幼虫孳生。
2.关于蚊蝇滋生
3、美兰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严管该店,并责令该店负责人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禁噪音标识,控制营业时间(8点至23点),提倡文明经营。
经调查发现,该店经营不善,生意清淡,经常歇业,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地经营,但该店“门前三包”和厨房环境卫生工作做得不到位,室内杂物堆放较多,清扫整理不及时,导致蚊蝇滋生,举报属实。
3.关于噪音问题
经走访附近居民得知,噪音来源于晚上打烊后店员在外面喝茶、聊天等发出的嘈杂声音,属于社会生活噪音。
10
X2HI2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大元路甘哲园村村口村道破坏城市生态环境和绿林,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道。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1、在“远安隆广场”大楼南侧甘哲园村路路口,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道修建停车场,停车场长度约30米,宽度约2.5米,破坏城市绿林,砍伐城市绿林中4棵大榕树,树龄为25年;2、在“远安隆广场”大楼前(东侧),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道修建停车场,停车场长度约100米,宽度约2米; 3、“远安龙广场”大楼北侧,侵占城市规划的人行道、盲道修建停车场,停车场长度50米,宽度3米。
海口市琼山区
生态
验证结果如下:
真的
(一)8月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7日内自行拆除广场东侧、南侧、北侧搭建的建筑物,清理现场、恢复原状。建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区市政维护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凤翔街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土地局、区园林管理局等部门依法拆除。
没有任何
1、甘哲园村口道路修建前,人行道被破坏,损坏面积763平方米。拆除后,新建水泥混凝土人行道1908平方米。2017年5月,该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目前,道路名称为烟厂后路,路面平整通畅。综上所述,甘哲园村口村道是按照“双创”工作要求整修建设的,属市政道路,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出具的《广场现状勘察示意图》及业主提供的《项目规划平面图》,广场东、南、北三侧原规划为停车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会同区国土局对远安龙广场项目东、南、北三侧人行道(盲道)进行城市规划现场测界。项目东、南、北三侧停车场现已占用人行道(盲道)。其中,东侧占用人行道(盲道)187.99平方米,北侧占用人行道(盲道)102.10平方米,南侧占用人行道(盲道)19.50平方米。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三)2019年8月3日,广场施工单位要求将停放在城市规划道路上的车辆移至原规划区域及地下车库,并让广场保安告知。下一步将拆除广场东、南、北侧人行道上搭建的建筑物,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三)远安龙广场南侧原有3棵树,树种为小叶榕,胸径约35厘米,现仅剩1棵树,另2棵树因树上有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于2018年12月被拆除,经区园林部门批准后,移至公共绿地种植,广场施工单位未破坏绿化。区园林部门已责令施工单位恢复种植2棵相对较矮、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人行道树木。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四)8月3日下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督促施工单位拆除占用南侧人行道的建筑物。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力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
(五)8月3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般执法程序,对海南兴明源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11
X2HI2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江边人民住宅小区垃圾不及时清理,气味难闻
海口市琼山区
大气和土壤
调查结果如下:
真的
滨江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景环公司及小区物业立即整改:
没有任何
小区内的垃圾倾倒场主要用于收集和存放小区2200户业主的生活垃圾,由北京环保公司负责每天清理。由于物业管理不善,该处还被用作可回收垃圾的存放点。加之环卫部门清理垃圾不及时,清理后不及时关门,导致小区存在臭味问题。
(一)今天起,北京环保公司将加大对江畔任家社区生活垃圾清运力度,清运次数由原来的每天一次增加到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确保天天清运。
(二)物业公司应安排专人对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多次冲洗,防止恶臭味产生。清理垃圾时,务必封闭作业;平时采取封闭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垃圾量临时暴增,小区物业可联系景环公司临时增加收运班次。垃圾清运后,及时对垃圾站进行清扫、消毒,减少蚊虫滋生,及时关闭大门,防止臭味扩散。同时加强物业管理。小区内垃圾集中堆放点主要用于住户业主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存放,不能作为可回收垃圾、废品的存放点。下一步,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做好社区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巡查。发现小区物业管理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多次冲洗垃圾场,垃圾已全部清除,大门已关闭。
(四)集中垃圾处理场的可回收废弃物已清理完毕。
(五)北京环保公司增加收运频次。
12
X2HI2
海口市龙华区东沙路存在以下污染:1、东沙路10号临街店有一家地担头鸡餐厅,全天24小时营业,产生噪声干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2、东沙路10号祥瑞华汽车检测中心的排气和发动机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建议搬走;3、东沙路10号范围内的金湖街道违法占用公共绿地,铁皮房子里开设18家庭院咖啡厅、洗车店、餐厅,破坏了本小区数百名居民的生活环境;4、东沙路10号金湖社区还存在一处垃圾收集站,影响周边空气,要求拆除、搬走。
海口市龙华区
噪音、大气、土壤
8月2日上午11时,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钟文元组织金隅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真的
问题已解决。
没有任何
(1)位于东沙路10号临街店的嘀嗒头鸡店营业时间为上午9点至次日凌晨1点,主要噪音来源为客人的噪音。
1、经现场协调,海口龙华新得利美食园同意每天22时停止营业。8月2日、8月3日22时30分、金隅街道工作人员到地担头鸡餐厅检查,发现该餐厅已经歇业。
(二)海口华瑞祥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营业面积762平方米,公司配备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一套、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一套,公司已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公司营业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2019年7月20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技术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海口华瑞祥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噪声、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编号:/546)显示,噪声、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达标”。
2、8月3日,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技术工程实业发展公司对海口龙华新得利食品园厂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8月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2019/630)显示,海口龙华新得利食品园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达标”。
(三)金湖街铁房子始建于1984年,为某破产国企遗留的厂房。自1992年起,该企业大部分员工下岗,目前在职的少数员工主要靠出租原有厂房、厂房、仓库及有限的土地获取收入。近年来,原厂房已加固修缮,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路段也进行了整体升级改造。铁房子不占用公共绿地,不属于违章建筑。
3、金隅街道办事处已关闭垃圾收集点。8月3日上午,林尚珍清理了院子里堆放的垃圾。
(四)林尚振在金湖社区经营废品收购站,属无证经营。林尚振租住在建材小区的一套房子里,将收集来的废品堆放在院子里,主要有塑料瓶、易拉罐、废纸等。
4、金隅街道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综上所述,报告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现存的问题: (1)碎鸡店营业时间过长,顾客大声喧哗,打扰邻居。
(2)金湖小区有无证废品收购站。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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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南滨农场紫檀路新滨城羊肉馆门口对面是一栋居民楼,由于羊肉馆的顾客经常将车停放于此,导致排水沟石板被损坏,导致污水溢流到路面,发出恶臭。
三亚市崖州区
空气、水
经现场检查发现,被投诉的三亚市崖州区南滨农场紫檀路新滨城羊肉馆门口对面的排水沟,为海南省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宿舍楼排水沟。该排水沟石板并未被压坏,但路边大树落叶落入排水沟,长期无人清理,导致排水沟堵塞,污水无法正常排放,溢出路面并散发出恶臭。
真的
2019年8月2日上午,崖州区住建局向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崖州住建[2019]24号),要求该公司在一天之内完成排水沟清理工作。2019年8月2日下午,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排水沟清理整改工作。
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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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玉春路同心家园小区六期与华庭时光里小区之间的河道内,部分开发商破坏河道两岸绿化修建商业街,导致河道遭到破坏。
三亚市吉阳区
其他污染
(一)群众投诉的“三亚市吉阳区玉春路同心家园小区六期与华亭时光里小区之间的河流”为三亚西河槟榔河河段,起止点为三亚西河与玉春路交叉口,止点为三亚西河与蔺角坡路交叉口。投诉中提到的商业街具体位置为该段河流右岸建设的商业街区,现场建设项目为瑞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槟榔河文化旅游商业街。
真的
项目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现有堤防混凝土楼面及管桩基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2019年8月2日,市水务局责令项目建设单位现场整改,拆除混凝土楼面及管桩基础,恢复场地绿化。8月5日,项目建设单位已拆除混凝土楼面及管桩基础,2019年8月20日前完成场地拆除及绿化恢复工作。市水务局及天涯区政府将后续督促检查。
没有任何
(二)滨浪河文化旅游商业街项目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未进入河道管理区,但在河道附近存在面积约400平方米的硬化混凝土地面及管桩基础,为项目施工材料临时存放点。项目建设单位擅自使用现有堤防的混凝土地面及管桩基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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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隆水库等水库为例,海南很多水库周边种植有大片热带果树,每年喷洒大量农药,下雨时农药会渗入土壤,污染水库水质。
三亚市崖州区
水
经调查发现,我市五大水源水库均种植芒果、槟榔等经济林,以芒果为主。一级保护区分布为:大龙797.8亩、苞谷494.3亩、水源池(富湾)1871.1亩、半岭435.8亩、赤田668.7亩。果园管理中使用了农药。
真的
1.按计划逐年稳步推进库区果树退林工作。市政府已印发《三亚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果树退林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五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4288.7亩芒果经济林地的清理,改造为生态林。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2.果树清理前,加强库区果园农药使用监管。
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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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79号三亚爱神血透中心距离达辉嘉园安置小区生活水池不足10米,距离最近居民楼不足50米,距离临春河约200米,周边居民区、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较多,公众认为选址不合适,透析中心建置将危及周边用水安全。
三亚市吉阳区
其他污染、水
报告对象为三亚爱神血透中心,位于三亚市吉阳区龙尾岭路10号凤岭悦澜4号楼,诊疗科目包括内科(肾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及血液)、医学影像科(超声)。本单位已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下水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已取得《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三亚爱神德瑞血透中心项目城镇排水规划的批复》(三住建字[2019]347号)。医疗废水经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道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最终排入红沙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
不正确
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
没有任何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现场解释:小区为直供水,无生活水池,不存在“距离小区生活水池不足10米”的情况。现场检查显示,单位有专用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处理后的污水排入红沙污水处理厂管网,未发现污水管网排入小区及临春河。
各部门总结现场检查结果:该单位建筑物具备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污水排放手续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危及周边水体安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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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红沙滨海大道南侧榆林湾发出恶臭的原因是:1、三亚美湾日用品店、棕榈滩小区、豪嘉度假公寓等企业存在将污水直排榆林湾的情况;2、周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散发恶臭。
三亚市吉阳区
土壤、大气、海洋、水
(1)未发现三亚美湾日用品商店雨水排放口将污水直接排入榆林湾;
真的
(一)关于棕榈滩小区雨水出口,存在降雨时局部水质发黑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完成对大茂西路、棕榈路等道路雨水、污水管道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接排入雨水设施的情况。同时,市住建局要求棕榈滩开发商三亚盈湾旅游有限公司对属下道路雨水设施进行疏通,避免降雨时雨水管中的泥沙排入河道。三亚盈湾旅游有限公司正在组织人员对大茂西路、棕榈路等属下道路雨水设施进行疏通,预计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
没有任何
(二)棕榈滩社区雨水排放口出现局部黑水;
(二)关于红沙小区豪家度假公寓旁排洪沟,雨天有少量污水从排洪沟口溢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启动应急措施,加大红沙小区雨污截流力度,汛期安排应急车辆将溢出污水提升后排入污水主管,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巡查红沙小区雨污设施,一旦发现污水排入雨水设施,将立即进行截流分流,预计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3)豪家度假公寓雨水口有少量污水溢出;
(3)针对榆林湾沿线建筑垃圾填埋鱼塘问题,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填埋鱼塘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四)榆林湾沿岸未发现建筑垃圾填海、发臭现象,但发现建筑垃圾回填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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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南新一区一队亚龙湾路出口处(距亚龙湾路与223国道交叉口约150米),亚龙湾国家风景名胜区内,有鱼塘侵占原亚龙湾河溪,人为改变河道走向,破坏了水资源原有形态,影响行洪,并且鱼塘捕鱼时开闸放水,将水产养殖产生的污染死水排入亚龙湾进而流入下游九曲水库,影响水库水质;鱼塘周边的护渔建筑未经审批手续,破坏原始森林,养鱼产生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染了周边环境,人为破坏了亚龙湾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生态。
三亚市吉阳区
水、生态、土壤
经调查,被举报对象位于济阳区南新一区1队亚龙湾路出口处,为两处鱼塘,共计面积3亩。现场调查结果如下:
真的
(一)针对鱼塘排放污水影响九曲水库水质问题,三亚市吉阳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年8月3日下午到该鱼塘检查,督促塘主在两天内清理塘内鱼苗,鱼苗清理完毕后立即对鱼塘进行回填,预计回填工作于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
没有任何
(一)鱼塘总体情况。亚龙湾出口处鱼塘面积约3亩,距河岸约4米,未发现直接与河道相连的排水口,未发现鱼塘占用亚龙湾原有河道、人为改变河道流向、破坏水资源原有形态、影响行洪的情况。
(二)针对鱼塘周边生活垃圾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将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清运回填工作产生的垃圾,避免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预计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鱼塘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鱼塘承包商将成熟的大鱼投放到池塘供客户垂钓。运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鱼塘废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承包商用水泵将鱼塘废水抽入雅砻溪。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在鱼塘周围,未定期清理。
(三)针对鱼塘周边违法搭建铁棚问题,三亚市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8月3日要求户主自行拆除铁棚。截至当日下午15时,户主已将铁棚自行拆除完毕。
(三)鱼塘周边建筑物情况。鱼塘旁有铁皮棚一座,面积83平方米,棚主杨云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自行搭建,属违法建设行为。现场未发现护林、垂钓建筑物,破坏原有林木。
投诉中报道的鱼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水产养殖废水被排放到 Creek并进入Jiuqu水库中,影响了储藏室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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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桑雅市吉阳区的91 的政府宿舍区联合会的一楼有一个 Hall(自2000年的老派对学校内),从2000年开始,它一直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