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8.8元领养拉布拉多,狗到手后反向原主人勒索3000元,称不给就卖给狗肉佬??

日期: 2024-09-07 04:01:42|浏览: 103|编号: 9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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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8.8元领养拉布拉多,狗到手后反向原主人勒索3000元,称不给就卖给狗肉佬??

收养小动物的人不一定是爱人,也可能是恶人!

近日,家住广东深圳的陈女士告诉@极目新闻,她正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为自己养的拉布拉多犬寻找领养人。

结果对方把狗带走之后,竟然发来威胁信息,称如果我不给他钱,他就把狗卖给卖狗肉的人!

陈女士的狗狗是一只2岁的拉布拉多,因为工作太忙,所以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寻找领养者。

一名广东惠州男子主动给她发私信,要求加她微信交流。

微信聊天中,他说自己也有一只狗,愿意领养一只。

当陈女士开始信任他时,他提出于8月21日来深圳接狗。

陈女士只收了对方8.8元的红包就答应了。

接狗当天,男子没有来,说是朋友来帮忙接狗。(其实也可能是网约车司机之类的人来接狗)

接狗后他并未按照约定发送狗的视频。

结果8月22日,该男子告诉陈女士,狗已经被卖掉了。

陈女士听闻此事十分震惊,连忙表示可以付费,希望把狗狗领回去。

男子说:“三千块钱,一分钱都不能少,钱到,狗就来。只限当晚,不然就打死狗!”

3000元对于陈女士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随后在社交媒体上搜索,发现她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广东佛山、东莞等地都有受害者,她们都被该男子的甜言蜜语所欺骗,将自家的狗狗交给他领养。

随后,该男子以狗的生命作为威胁,并向狗勒索钱财。

陈女士与这些受害人取得联系后,找到了该男子的所在地——惠州市博罗县园州大道一处公寓。

8月25日,陈女士一行人来到该男子的住所。

他们在公寓里发现了几个空的狗笼子,狗已经不见踪影。

该男子称第二天就把陈女士的拉布拉多犬卖了。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涉事男子。

该男子称事实确实如此,他收养了这只狗,然后卖给了一个狗贩子。

但他也否认敲诈勒索,并表示这只狗是领养后就属于他的了,想卖掉赚点钱也很正常。

操!看到这人说这句话我就想骂人!

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这只狗,但你没有养它,而是把它卖给了狗贩子,你认为这是你的权利。这是人类会说的话吗?

而且,在记者举报时,该男子的账户还在正常使用中,一小时前才刚刚登录过。

该二手交易平台表示,如果该男子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可在平台主页上进行投诉。

但如果在平台上没有进行任何交易,或者平台私聊中没有勒索信息,平台就很难对他进行处罚。

据其他受害者称,该男子不仅卖狗、勒索钱财,行为还带有挑逗性!

五月初,他收养了一只柯基犬。

两天后,主人询问他狗的情况,他直接给主人发了把柯基卖给狗肉店的视频。

主人心痛不已,但还是继续说道:“你想看柯基被打死的视频吗?”

店主不敢看,赶紧拦住了他。

五月中旬,他收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

把狗带走后,主人向他要视频,他就给狗主人发了自己鞭打拉布拉多的视频,并表示愿意出5000元赎回这只狗。

主人犹豫了一天,拉布拉多就被送到了狗肉馆,男子还晒出杀狗视频,挑衅主人。

这手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难以想象那些狗狗和它们的主人到底有多么绝望!!

基于此情况,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鑫律师。

律师认为,该男子虽然给了8.8元的红包,但是由于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不能算是正常交易。

(图与文无关联)

这种情况应该算是有附加条件的赠与,领养人威胁将狗卖给狗肉贩子,狗的原主人有权要求归还。

其次,即使送了狗,用狗来威胁人,让人感到恐惧,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陈女士已报警。

如果有受害者看到举报,请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不要让这个恶人逍遥法外!!

最后提醒大家,在饲养宠物之前,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时间、经济能力、家庭氛围是否允许自己养宠物。

如果必须将狗送人,则必须仔细调查并选择领养人。

(图与文无关联)

例如经济实力、是否懂得科学饲养宠物、是否有固定住所、外出是否使用牵引绳、家庭是否一致同意饲养宠物等,多维度进行实地调查。

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收取高额押金,在确认领养人能善待狗狗后退还。

注意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而贸然把你的狗送走。

也许这份礼物会让这只狗走向魔鬼并结束它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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