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七区:未拴绳狗直接抓走暂扣!

日期: 2024-09-21 17:01:11|浏览: 11|编号: 9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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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七区:未拴绳狗直接抓走暂扣!

10月17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对未拴绳的犬只进行严查,凡是未拴绳的犬只,一律直接抓捕、暂扣。

第一只被抓的没拴狗链的狗主人说:“我从楼梯上下来时没发现它,我还没来得及拴住它它就跑出去了。”第二只被抓的狗主人辩解说:“我​​还没出门呢。”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第三只狗被主人抱在怀里,但没有拴狗绳。执法人员告诉狗主人:“把你的身份证拿来,我去办一张,你就可以喂狗了。”

面对狗主人遛狗不牵绳的种种理由,执法人员表示:只要离开家,你的狗就属于公共区域了!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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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禁止养哪些狗?

根据《郑州市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犬只名录》,以下种类犬只禁止饲养:

(a)任何身高超过55厘米(站立时从肩隆最高点到地面测量)的狗。

(二)禁止携带下列50种犬只: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拉斯加雪橇犬、爱尔兰猎狼犬、澳大利亚牧羊犬、巴西菲勒犬、巴仙吉犬、贝灵顿梗、比特犬、边境梗、指示犬、伯尔尼梗、伯恩山犬、藏獒、四川猎犬、大白熊犬、大丹犬、斑点狗、斗牛梗、杜宾犬、俄罗斯牧羊犬、法国斗牛犬、佛兰德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灵缇犬、英国古代牧羊犬、荷兰狮毛犬、卡斯罗犬、凯利蓝梗、可蒙犬、昆明犬、猎狼犬、猎狐犬、猎鹿犬、罗威纳犬、马里努阿犬、獒犬、美国斯塔福郡梗、那不勒斯獒犬、纽芬兰犬、秋田犬、拳师犬、圣伯纳犬、土佐犬、魏玛犬、塞特犬、寻血猎犬、中国田园犬、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另外:与上述品种混种的狗也是禁止的。

2. 遛狗时没牵狗绳怎么办?

《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养犬人必须持有养犬证、养犬证明,养犬必须用狗绳牵引,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牵,狗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违反该规定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并可以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其吊销养犬证。”

3、遛狗时要及时清理狗狗的粪便,不清理的话怎么办?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不准违反规定饲养牲畜、宠物、大型犬、凶猛犬,带犬出门要采取牵引绳等安全措施,及时清除犬粪。”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 带犬进入公共场所有哪些规定?

《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得带犬只进入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机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公园、商场、饭店、露天餐饮夜市、影剧院、舞厅、澡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带犬只进入政府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动物医院除外)等。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可以禁止犬只入内,并设置明显标志。”

5. 在社区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每户只允许饲养一只犬。禁止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而《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饲养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6. 在城市内饲养禁犬会受到什么处罚?

《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饲养凶猛犬、大型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所饲养的犬只。”

7、郑州目前可以买卖狗吗?

《郑州市犬只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利用动物诊疗或者其他动物用品经营活动,变相进行犬只买卖。《郑州市犬只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8.流浪狗是如何管理的?

《郑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捕获的弃犬、没收的犬、无主犬交由市动物园保管”。

9、市区领证及年检的流程是怎样的?

新证申领:郑州市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金水区、高新区、惠济区、管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二七区、中原区等8个主城区)需持犬主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犬只免疫证明(防疫册)、犬只电子照片及犬只到就近的证件服务网点办理;需要年检的犬主人可持犬只、犬只养殖许可证、犬只免疫证明到就近的证件服务网点办理。

综合民生参考、郑州新闻广播、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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