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布吉模式”:首开全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先河

日期: 2024-09-22 23:01:49|浏览: 15|编号: 9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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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布吉模式”:首开全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先河

1988年8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成立。1989年10月,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式开业,标志着“企业办市场、市场以企业为主体”的“布吉模式”的诞生。

媒体对此做过多篇报道,如1994年3月21日《深圳商报》《布吉模式:为菜篮子工程再创辉煌》一文。学术界也做过相关研究,如著名经济学家罗必良等编著的《市场化进程中的组织制度创新——“布吉模式”的创新价值及其对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启示》(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王朝晖的《从“布吉模式”的兴起到我国农产品流通企业扩张形式的变迁》(《农场经济管理》2008年第3期)。这些报道和研究都充分肯定了“布吉模式”的先锋意义。

我当时是深圳市农产品批发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的总经理,对公司的成立和批发市场的建立比较了解。我们公司是当时由七家国企出资组建的股份制公司。公司员工都说,当时分管深圳市商贸工作的副市长李光珍是创办农产品批发公司和布吉市场的主要决策者。

“其实,市政府早在1987年就想设立农产品批发中心”,李光珍在上世纪90年代记者到深圳探访时说,“因为深圳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也快速增加,当时人口已超过百万,粮食是人民的首要需求,当时仅靠深圳的‘菜园子’进行生产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像香港一样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把全国各地的优质农副产品吸引到特区市场进行交换,这样才能保证供应,满足深圳居民日益增长的‘菜篮子’需求。”

1984年深圳特区放开物价后,一直实行“主要靠市场调节”的政策。当时深圳自发组建了水库、大头岭、园岭等一批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占用街道作为市场,缺乏必要的设施和管理不规范,导致批发价格难以控制,偷税漏税、欺压、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1988年,许多省市突然刮起“抢购狂潮”。这股“风”刮到深圳,市场上的蔬菜、大米和一些农产品价格暴涨:白菜1斤卖10元,新鲜荷兰豆每斤卖20元!

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园岭批发市场位于居民区内,早市的人潮拥挤影响居民休息不说,光是地上烂菜烂叶的恶臭就足以让人头晕。木头龙批发市场占据了半条街,早上8点之前交通就严重拥堵,坐公交车上班的人经常因为堵车而迟到。

农民的菜进城难卖,工人下班后买菜也难,环境脏、交通拥堵、市场无序,再加上物价飞涨,“菜篮子”衍生的矛盾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

“于是,市里就决定成立农产品批发公司和布吉市场,并把它作为‘菜篮子’的重点项目和深圳市民的一件实事。”李光珍在接受采访时回忆当时的情况,“传统的办批发市场方式是国家投资,政府既要出地,又要出钱。当时不可能完全靠市财政拨款,因为深圳是靠政策起步,有钱,还要投入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如果市场完全由国家接管,可能办不好。所以我们只好另辟蹊径,采取集资办市的方式,以国有专业公司为主体,相关企业参与。”

在市政府的决策和组织下,市果蔬公司、食品公司、水产公司、财贸实业发展公司、广深铁路对外服务公司、深圳市农贸中心、市社会劳保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了市农产品批发公司,负责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筹建和管理。市政府拿出200万元作为土地平整费的底线,各股东单位各出资100万元,再向保险公司借款7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深圳市农产品批发公司应运而生。

有了资金的支持,布吉市场于1989年2月破土动工。为了加快批发市场的建设,我让副总经理林家鸿分管贸易、财务,我亲赴工地负责市场基建。工程历时8个月,我在工地干了8个月,累得两次胃出血,但心里还是惦记着工程进度。

当年5月布吉市场封顶后,农产品批发公司借鉴特区预售楼花的经验,立即开始向批发商出售市场交易栏内的摊位,租金十分优惠,租期越长,价格越便宜,租赁对象也由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放宽到私营、个体企业。

但批发商们最初的反应并不热烈,他们担心普吉岛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生意不好做。我万分焦急,意识到批发商是我们公司的“上帝”,如果不把批发商当成我们的服务对象,农皮公司注定要失败。于是,我在全公司提出了“急批发商之所急,想批发商之所想,尽一切可能为批发商提供优质服务”的口号。

市场如战场,做生意需要及时的信息传递。尽管资金紧张,农产品批发公司仍然拿出70万元安装电缆,拿出100多万元在市场安装300部长途直拨电话,供批发商使用。进入市场交易的批发商必须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我们在市政府的支持下,请工商局来市场办理证照,采取边经营边办证的灵活办法。批发商大多是外地来的,我公司会代为办理暂住证。有的批发商还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农产品批发公司不仅提供了一些临时宿舍,还联系了附近的草铺小学,让批发商的子女就近上学,及时接受教育……该想到的都想到了,能做到的都尽量做到了。同时,我公司几位老总、市场经理“三进山寨”,对批发商进行说服、动员。

精诚所至,可以移山倒海。布吉市场开业前,首批70多家批发商签订了租赁交易摊位的合同。很快,浙江萧山市一位副市长在布吉当机立断,带头在二楼租下两个交易摊位,推销名声大噪的萧山萝卜干;江西赣州一家拥有10万亩良田的农场,也租下摊位,销售如今在彭城声名远扬的江西须米。

1989年9月16日,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业前,副市长李光珍主持召开深圳市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领导座谈会,就布吉市场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后来,市政府办公室以51号文件形式下发了这次会议的纪要,其中指出:“10月份开业的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市最大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场所,将为特区市场提供丰富的农产品货源,为南北物资交流和出口创汇提供良好的条件。”会议纪要还对布吉市场的经营政策、租赁对象、市场管理、市场收费、工商登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过去特区内(福田蔬菜批发市场除外)临时设立或自发组成的果蔬、鱼禽、蛋类等批发市场,场地狭窄,经营分散,影响市容卫生,妨碍交通,在布吉批发市场开业后应当予以撤销。原有经营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迁入布吉批发市场继续经营。”

这次会议对于农产品批发公司来说犹如一把“金剑”,一盏指路明灯。笼罩在布吉市场上空的招租阴霾一扫而空,前来租摊位的批发商络绎不绝。市场开业第一年,全国24个省市的批发商进驻市场设点,共计租摊位420个,占市场交易栏的70%。农产品批发公司当年就赚得租金1790万元,占总投资的81%;到1990年上半年,累计租金收入2600万元,已超过总投资。

布吉批发市场是“企业办市场、市场公司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先行突破者,被业界誉为“布吉模式”。作为国有流通企业,发挥了调节市场余缺、稳定物价的主要作用。市场开业第二年(1990年),深圳蔬菜价格下降17%,水果价格下降14%。后来,有关部门以布吉市场蔬菜批发价为基准,对零售价格涨幅进行限制,有效抑制了蔬菜价格上涨。连续10余年,布吉市场年交易量、年交易金额位居全国同行之首。

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国家级中央批发市场、深圳菜篮子重点项目,在当地农业生产资源匮乏的现实条件下,多年来为深港居民提供了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不仅满足了深港居民的菜篮子需求,还辐射整个华南地区乃至全国,并与东南亚、欧美等海外市场建立了频繁的贸易往来,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集散地、信息中心、价格指导中心和转口贸易基地之一。我公司后来投资和管理了35多家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农产品流通网络。还充分挖掘和发挥批发市场的商品集散、价格生成、信息发布、标准化建设、商品推介、服务引导、产业带动等七大功能,构建了“批发市场+基地+农户”等多种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直接控制或间接引导数百万亩果蔬基地生产,带动200多万农户入市,带动加工、运输、仓储、劳务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实现了“建好市场、四面富民”的目标。

由于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国家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保障深港菜篮子供应、价格稳定、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被商务部评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十大突出贡献市场”之一,被评为深圳商业30年“十大功勋企业”,入选深圳经济特区30年百件大事之一。

讲述人:唐学奎 时任深圳市农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编译:张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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