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堤斯属性 和谐与冲突:中西神话原型中的“二女一男”

日期: 2024-09-24 02:02:58|浏览: 10|编号: 9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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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堤斯属性 和谐与冲突:中西神话原型中的“二女一男”

关于作者

彭照荣,厦门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美术学院特聘教授。兼任中国人类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文学人类学学会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副会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M&B)中国委员会委员、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协调委员会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探索与研究”首席专家。科技基金(艺术类)重点项目“中国特色艺术体系探索与研究”首席专家。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出版专著(含合作著作)30余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

【摘要】在中国神话中,两个女人围绕着一个中心,即一个男人,形成符合传统婚姻制度的配置,其伦理基础是多子多福的孝道,而多子多福有赖于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因此,这样的配置构建了和谐的人际关系。然而在西方神话中,一夫一妻制被视为理想的婚姻模式,任何违反这一婚姻制度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和狄娅可怕的报复。中国女性对男性霸权的顺从与西方女性的独立人格和反叛精神有着明显的区别。

【来源】彭照荣. 和谐与冲突——中西神话原型中的“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J]. 中国比较文学,1994, (02): 105-121。

介绍

人们早已认识并确认“神话”具有“人类语言”的性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斯利曼、伊文思为代表的考古学家,根据荷马史诗提供的线索,对迈锡尼和特洛伊遗址的发掘,明确了这两部史诗中讲述的此前未经证实的“神话”是否完全荒诞。从此,人们开始有意识地、有倾向地观察神话。托马斯·伯菲有一句极端的说法:“神话中提到的人,都曾经是真实存在的人,传说和荒诞的色彩是后来的。”无论所有学派中最具代表性的“神话即历史”学派被人们接受的程度如何,神话的“人类语言”性质已经成为所有神话学派的共识。在确立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学术视角之后,我们接下来就可以回顾本文将要关注的神话类型: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

文本

文本

中国神话中,两个女人拥抱一个男人的例子很多。两个女人的称谓和角色可以不同,如两个妻子、两个妾、一妻一妾、一主一仆,但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影响着一个基本的叙事格式:两个女人一起围绕着一个中心——一个男人,并分享着这个男人的欢乐和痛苦。两个女人的心理倾向和文化叙事是完全一致的。我们不妨以“尧的两个女儿,舜的两个小妾”作为格式塔的例子进行讨论。

《史记·五帝本纪》:

舜二十岁的时候,就以孝道闻名。他三十岁的时候,尧问他什么人可以任用。四岳都推荐了舜,舜说可以任用。于是尧就把两个女儿嫁给舜,让他观察他的品行,又派了九个人和他一起生活,观察他的品行。此外。

《楚辞·天问》:

如果姚某没有举报,这两个女儿又会是什么关系呢?

屈子的批评,并不是针对舜娶两个妻子,而是针对他为何不提前告知父母,也就是对舜不听从父母命令的质疑。为了弥补这个缺憾,后来才有了“带着新媳妇去拜见父母,和好如初”的记载。《史记·五帝本纪》有:“尧的两个女儿,不敢因地位骄矜,侍奉舜的亲族,是十分有德行的女子。”

相传舜的两个妻子娥皇、女英,与帝君生下太阳和月亮的两个妻子颇为相似。(注:其实帝君就是舜,只是有两个妻子,一个丈夫。)女英的故事,无论生前还是死后,一直是中国家庭模式的典范。

《列女传·右玉二妃》:

舜即位,卒于苍梧……两个妃子分别死于湘水、江水之间,俗称湘君。

《水道札记·湘江》:

大舜出征时,两位妃子随他投湘江而亡,她们的魂魄在洞庭湖的深渊和潇湘湾中游荡。

这段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不仅在伦理道德、孝道等方面为人们提供了婚姻典范,而且留下了寓意深刻的“竹泪”情节。

《博物志·诗尚部》:

尧的两个女儿和舜的两个妃子被称为香妃。舜死后,两个妃子哭泣着,用竹子擦眼泪,直到竹子断了。

《奇事录》:

舜南巡,葬于苍梧。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泪洒竹林,竹上的花纹尽是斑驳,又叫香妃竹。

人们为了表彰妇女的榜样,还为她们修建了庙宇、祠堂,称“二妃庙”。

湖水向西流,从二妃庙南侧流过,世称黄陵庙。相传舜帝登山时,二妃随他征战沙场,溺毙于湘江,百姓便在水边建庙。

此类例子还有很多,下面我们一一介绍。之所以以“二女一夫”式作为格式塔和典范,首先是因为它符合传统的婚姻模式。只有一个女人并不是理想的婚姻家庭。《礼记·婚姻》:“古之帝王有六宫三妻九妾二十七妾八十一妃。”在唐代男权社会,一个男人必须有两个女人,否则就难以区分阶级,难以区分男尊女卑。两个女人被称为“姐妹”,这与古代两姐妹共夫一夫的习俗有关。按出处分析,“妹”与“嫡”同音,“嫡”指嫁给同一个男人的姐妹。《易桂妹》说:“桂妹为嫡。”被俘的姐妹往往属于同一个男人。 《国语·晋》有:“献公攻骊戎,……擒骊姬带回家为妻,生奚齐,其妹生卓子。”《说文解字》将“嫔”和“妹”解释为“女弟,随女而来”。耐人寻味的是,“嫔”的另一义项是妾。《诗经·大雅·韩仪》有“众女弟随之,多如云。”《说文解字》云:“众女弟,妾。”由此可见,姐妹同嫁是婚姻的原始形式,后来的一夫多妾婚姻即源于此。至于妾们互称“姐妹”,也是沿袭了这一模式。姐妹同嫁于同一夫君,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并不罕见。仅《左传》一书就记载了许多这样的事例:如长子魏姬与幼子魏姬嫁给齐桓公,长子顾荣、幼子骊姬嫁给晋献公,哀姜、叔姬嫁给晋献公,嫡姜同嫁给鲁庄公,荆桂、胡桂嫁给鲁襄公,李桂、戴桂嫁给魏庄公……严格地说,汉族的婚姻史基本是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在中国,从周朝到清末,几千年来只是在礼法上得到承认,现实中并没有脱离一夫多妻制的范畴。”

那么,这种婚姻模式的伦理基础是什么?孝道。中国社会历来以父系社会为基础,以男权为核心。家族兴旺、人口繁多(子孙多福)非常重要。很大程度上,男性“一家之主”的角色是需要多“妻”的;然而在中国文化的传统叙事中,“妻”的角色和地位是被淘汰、抹杀的,众所周知,儒家对孝道有着赤裸裸的限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孝道伦理从上古二女一嫁到后来“后宫三千嫔”的巅峰一直流传至今。原型模型正是后世孝道伦理的起源,也完全符合孝道伦理的发展轨迹:2+1……3+1……4+1……(妻子的数量与儿子的数量差不多,“孝”的价值是不断增加的)。

如果说姐妹嫁给同一个男人在古代中国是一种常态,那么西方神话却在这种婚姻模式中找到了瓦解的力量。涅柔斯与菲洛墨拉的故事就是明证。

作为雅典保卫战的英雄,雅典国王潘狄翁将自己的女儿普罗克涅许配给了忒柔斯。婚后,忒柔斯贪图嫂子菲洛墨拉的美貌,便用计谋说服妻子普罗克涅将妹妹带到自己身边。妹妹到来后,忒柔斯残忍地强奸了她。神话的结果是两姐妹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报复了忒柔斯,随后双双化作飞鸟逃走。

变态

(古罗马)奥维德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4 年 5 月出版

古希腊罗马神话构建了典型的“1+1”婚姻类型,这一点我们在奥林匹斯众神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即便是众神之主宙斯,也只能将赫拉克勒斯作为合法妻子。赫拉虽然不育,但宙斯不能像中国男人一样以“不孝”为由娶别的女人,他最多能做的就是化身为金雨、天鹅、公牛,偷偷地与其他女人发生性关系,以躲避赫拉的“嫉妒”,从而变相获得后代。这就是西方神话中婚姻的“公理”和“福音”,就像是任何人都不能违背的宗教教义,令人无法抗拒。这种标准的1+1模式,代表着历史通过婚姻将“宙斯宗教”和“赫拉宗教”塑造成典范。维科《新科学》中的《诗性伦理学》有的也用“宗教”一词来形容婚姻,以保证人们在伦理门槛内践行几项“美德”,其中一项就是“终生只满足于一个妻子”。由此可见,神话原本是对一些传统伦理的注解,同时伦理在神话中传达了某种“说法”。这就是一对一的背景和氛围。根据学者的解读,1+1型婚姻源自古希腊人对创世、生命、爱情和婚姻最初的理解。根据最初的神话,混沌之后,出现了地神盖亚,接着是塔尔塔罗斯(冥界——与大地有关的属性)和爱神厄洛斯(爱神),后来盖亚又产生了天神乌拉诺斯()。天神一诞生,就获得了与地神同等的地位。根据最早的神话,盖亚成为了他后来的妻子赫拉。这揭示了哲学起源的某种原理:地球、爱和天堂形成一个永恒的结构:

它给人们提供了这样的解释:赫拉虽然没有生下孩子,但她是主神唯一的妻子,是人世间的“第一夫人”。任何女人与宙斯有染,或生下私生子,都会受到惩罚。正是天意和道德力量把赫拉克勒斯束缚在了她身上。赫拉克勒斯之所以遭受如此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是因为他神圣的力量来自于爱情和婚姻的神圣绳索。绳索的象征性行为就是赫拉胸部的伤痕。

这条绳索,造就了根深蒂固的1+1婚姻模式。难怪朱诺(希腊神话中的赫拉)、许门、文艺女神都在新婚之夜来到了忒柔斯和普罗克涅身边。如果不是她们到场祝贺,就为忒柔斯强奸嫂子埋下了伏笔。朱诺、许门、文艺女神在婚礼现场的外在和直接作用,就是营造了隆重、欢乐的气氛,她们是仪式的执行者。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她们就是仪式本身,仪式具有“公共伦理”的性质。 “婚礼是这样介绍的,是贞洁的肉体结合,是在敬畏上帝的前提下进行的。即使双方在婚礼之初有心理上的“不忠”或者对上帝的反叛意识,也是不允许的。如果女神没有出现,就意味着婚姻不被承认,也意味着惩罚。那么惩罚是什么呢?自然不是忒柔斯和普罗克涅的婚姻,而是忒柔斯对神法的亵渎:拥有两个女人——1+2婚姻的尝试。

如果要理解西方神话中1+1婚姻模式的原型意​​义,只要翻开西方文学史就能一清二楚。莎士比亚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标准的例子。《家族》、《辛白林》、《暴风雨》中,都是一男一女配对;《维洛那二绅士》、《无事生非》、《冬天的故事》中,都是两男两女配对;《错误的喜剧》、《一报还一报》、《驯悍记》、《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中,都是三男三女组成三对;《爱的徒劳》、《仲夏夜之梦》和《皆大欢喜》中,都是四男四女配对。

中国古代神话所追求的,正是“和谐精神”。因此,“毁灭←→和解”显然构成了中国神话体系中的一对关联母题,其基本故事情节所要表达的内在精神,也是和谐。天下大乱,女娲竭尽全力挽救局面(女娲神话);大地焦灼,后羿竭尽全力射日(后羿射日神话);堤坝溃决,水患成灾,禹放下亲情治理(大禹治水神话)……自然、社会、家庭的稳定与协调,规范着神灵、英雄、凡人的一切行为和伦理规范。至于婚姻家庭,情况亦然。尤其是女性,她们视男性、婚姻、家庭为归宿(“妹归来”、“姐归来”),而当这个归宿被破坏——暂时或永久地破坏,前者往往表现为丈夫的缺席,无数的“闺怨、闺思”便由此而生。这种心理情绪的失衡与孤独怨恨,几乎成为文学叙事作品中刻板的女性情结的悲鸣。脍炙人口的白蛇传神话传说便是其中之一。归根结底,“许仙救白蛇”不过是虚构与叙事的铺垫,真正的文化内涵在于营造白蛇与青蛇报答“救命恩人”的情境,以寻求永恒的归宿,实现女性意识的圆满。当白蛇与青蛇(姐妹)最终与男子在一起时,她们会幸福、会幸福、会善良。另一种情况是丈夫死了,女性的依赖感、归属感被彻底湮没,随之而来的标准文化行为就是为夫英勇牺牲。禹与涂山女的神话,清晰地展现了中国文化中男女性意识的趋向和“毁灭—和解”的相关主题。

尚书·易记

禹娶涂山、辛、任、癸、贾……

(注:禹三十岁才结婚生子,这是女子的第一个归宿,也是第一个和谐。)

尚书·易记

禹娶涂山为妻后,仅仅四天便出征治水。

(注:禹治水满足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男性的要求,但是也摧毁了女性对于“家庭”和谐的需要,这是第一个破坏。)

淮南子:

禹治水时,越过湛元山,化作熊,对涂山说:“我要供养粮食,你听见鼓声就来。”禹跳上一块石头,不小心撞到了鼓。涂山到了那里,见禹是熊,羞愧地走了。到了嵩山脚下,生了启。禹说:“把你的儿子给我吧!”石头碎了,启就生了。

(注:禹治水、还子满足了男性的社会责任与孝道,涂山女人化石满足了女性的意识与社会伦理——第二道桥梁。)

娥皇和女英的命运也一样。舜南巡时,在途中死于苍梧。娥皇和女英抛弃“家”和儿女,到南方寻夫。当得知帝王驾崩的消息后,两个女人都和丈夫一同溺水而亡,化作爱夫思夫的鬼魂。她们的死完成了另一个层次的精神修复:生为君王,死为王鬼。屈原的《湘夫人》写出了女性意识的双重追寻。歌:

皇帝的儿子来到北岸,

我的眼睛昏花,心里很担心。

淹没在秋风里,

洞庭湖波光粼粼,树叶落满树。

攀上白苇,驰骋在路上,

昼夜与他同在;

小鸟躲在哪里?

停下来还有什么意义?

除此之外,还有玄牛和岚。

先生,我想您,但我不敢说。

这真是一首女性意识的“安魂曲”,极其悲伤。

同样,对天下最美女子的待遇,也有类似的解释点。武王灭纣王时,“二女”也受牵连。《周书·伐殷》云:“(武王)往二女,缢之。孔朝注云:‘二女,姐姐已为妾。’”更有甚者,将女子作为礼物,作为政治策略的记载,如吴越之争中的西施与郑旦的例子。

古希腊神话中充满了英雄理想,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的价值,与那个时代作为评判标准的同盟与战争中的英雄完全一样。”“荷马史诗的两大主题——阿喀琉斯与特洛伊,被置于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的世界里,传统必然为荷马提供人物,以创造相应的品质和性格。”它总是呼唤着男人拥有自己专属财产的决心。历史上对英雄主义的规定有两条:(1)出于对宗教的虔诚和对神的敬畏,古希腊罗马的神、英雄、凡人必须确保遵守婚姻的定义,即“婚姻不仅是从一开始就与一个女人的结合……而且必须是终身的结合。”他们对婚姻的定义是:“终身的结合。” (2)英雄和英雄行为必须是“用某种武力表现娶妻……”,正式娶妻则被说成是“用武力夺取的”。因此,“绳子”(项链)同时具有两种功能:一是象征神的意志、神性和宗教,第一是令人恐惧;二是束缚“一个妻子”的工具,前者是形象,后者是实物形象。一对一的婚姻模式就是在这种原始却牢固的方式下建立起来的。

任何价值体系必然会对特定行为的结果做出某种“解释”。一对一的婚姻如果被破坏,就会面临来自各方的报复和惩罚,报复是西方文化传统中一项公开的契约性法律。在古希腊文学(尤其是神话)中,当一个不是“妻子”的第二个女人被强奸或羞辱时,女人常见的报复方式就是杀死第一个女人和她丈夫所生的孩子。这种报复虽然疯狂、病态、恐怖,但却属于规则和公理的范畴。当菲洛墨拉被姐夫强奸时,她和姐姐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杀死忒柔斯的孩子。故事的结局是姐姐普罗克涅在妹妹菲洛墨拉的帮助下杀死并肢解了自己的孩子,并让忒柔斯吃掉了自己孩子的血肉。这样的复仇在西方神话中并非独一无二,最好的例子无疑是美狄亚。当伊阿宋渴望第二个女人时,美狄亚也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了报复。这种“希腊式的复仇”为女性设定了一定的生物学要求:要么疯狂温柔地爱,要么恨得牙尖嘴利、残忍至极,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血肉。后来的西方文学作品中也频频出现这个原型。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中的麦克白夫人就将这一人物赤裸裸地暴露了出来。请听她的自白:

……我曾哺乳过自己的孩子,知道母亲是多么爱吮吸她奶水的孩子,但当他对我笑的时候,我会从他柔软的嘴里拿出我的乳头,放进他的嘴里。如果我像你一样发誓要做这样的事,他的头就被打碎了。

(第一幕,第七场)

麦克白

威廉·莎士比亚

译林出版社出版

2018 年 8 月出版

弗洛伊德把麦克白夫人的暴力心理和残忍谋杀分析为精神病案例;其实,这个反复出现在西方文学叙事作品中的母题,根植于原始婚姻和性行为的一种规则和传统,是一种公理。同时,根据维科的考证,杀死儿童作为祭品也符合古代小亚细亚的习俗,古希腊、罗马与小亚细亚的文化亲缘性是普遍公认的。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整套规则和公理都是以男性为主体和条件制定的,因为古代西方文化自诞生以来就是典型的父权制和强权政治,按道理来说,女性“杀死自己的孩子”是对父权制的一种反抗,是一种绝望而无奈的选择。

此外,西方文化大多在“复仇公理”下以个人身份实施复仇,即便在以“国家”或“亲族”名义实施的复仇行动中(如特洛伊战争),也依然是执行上述目的。复仇的规则是“宗族”(民族、氏族、家族),个人复仇必须打着这个旗号,或转化为“宗族”的主题。因此,复仇往往伴随着令人惊骇的“牵连”——“九族”的灭亡。至于女性,无论遭​​受何种不幸或不公,也只能限于“诉苦”的层面(如香君、山鬼),极端情况下,也只能是“触动天地”(窦娥冤),或化作鬼神。如《搜神记》卷十六,就以女鬼讨公道,“以明鬼神,助阴刑”。此类故事在后来的童话中屡见不鲜,为了报复而烹煮自己亲生骨肉的故事几乎为零,这与中国文化的孝道和正义相悖,根本不能培育。

神话叙事具有古典文学特质,二者具有共同或相互转化的关系。如弗莱所言,神话是文学的结构因素,因为文学一般而言是“转化的神话”()。其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莫过于隐喻性叙事。奥托·兰克在《艺术与艺术家》一书中认为,作为隐喻性叙事的神话,已被视为一种文学概念——“想象源于隐喻”。中西方的性别神话母题,作为一种叙事方式,其丰富而深刻的语义,多是通过隐喻性结构因素的转化而产生的。

现在我们来集中探讨一下“鸟”在女性神话中的隐喻和象征意义。奥维德的《变形记》详细讲述了“鸽子羽毛上的血”的故事,说菲洛墨拉就像羽毛一样。白鸽指代她纯洁无瑕的贞洁,“血”是她遭遇秃鹫(她的姐夫忒柔斯)袭击的结果。这并不是这个隐喻的全部含义。从女性意识的角度,揭示了男性权力对女性的占有,必然导致另一场“血”(血亲、血缘)的复仇。她和姐姐杀死并肢解了孩子,双双死去。她们化作燕子和夜莺逃走。据说美狄亚在复仇之后也化作鸟儿逃走(有人说她化作了龙)。在西方语义学中,鸟可以用来表达“逃走”,有时也用来代表妇女分娩。西方有句成语:“鹳鸟来访”(婴儿诞生),字面意思就是婴儿由鹳鸟带来。如今在西方,仍有婴儿出生后送印有鹳鸟图案的新年贺卡的习俗。这里有多重语义转换关系:

维柯非常巧妙地用鸟的比喻来分析:“由此提出了两种爱,神性的爱与兽性的爱:前者对感官的东西或激情视而不见,后者则专注于感官的东西或激情……”前者是理性的翅膀,后者是动物性的翅膀;鹰、夜莺、燕子都是如此。重要的是,理性与动物性也是可以互换的。女性的本能从血缘繁衍到血缘复仇再到带着血迹逃走,也就是从女性性别悲剧()的逻辑起点到复仇悲剧()再到血缘悲剧(),最后又回到女性悲剧的本源。这种文化哲学意义上的循环转换,展现了西方女性神话的走向。那正是奥维德隐喻中的“神话”。难怪有西方学者认为“在奥维德的字里行间,你可以自由地发明自己的神话”。

鸟类在中国神话中也有化身的作用,“玄鸟生商”便可作为借鉴。

《史记·殷本纪》:

胤禛的母亲是祐娥之女简娣,是帝喾的次妃。三人沐浴时,看见一只黑鸟产下一颗蛋,简娣吞下后怀孕,生下了胤禛。

淮南子:落形训示

有绪居不州北,长女名叫简斋,小女名叫简慈。

《楚辞·天问》:

简狄在台上有什么用,黑鸟给你带礼物又有什么用。

这则神话的语义结构并不复杂,但却揭示了女性意识的脆弱。乌鸟只是简狄的变体,简狄吞下蛋生下商,只是为了表达女性是生产工具,“生下商”是“天意”,而“天意”是“父亲”的愿景。两个女人争夺“天之蛋”,展现了两个女人与男人竞争、调情、共事、交配的隐含意义,原始婚姻的雏形。少女未找到归宿就死了,化作精卫鸟,运木填海,哭得血花开,十分凄惨。这则神话浓烈的悲剧色彩就来自此。下三篇经文就到此为止。但如此悲剧性的结局并不符合传统文化的叙事模式,于是《奇闻异事记》对这个故事有了更加中国化的版本:“昔炎帝之女溺于东海,化为精卫,遇海燕而生子,女如精卫,男如海燕。”这一修正赋予了女孩一个家,符合中国人接受习惯的“期待视野”。

神话的隐喻还包含神话思维的某种趋势,即“男高音”(隐喻,男高音)与“隐喻媒介”(隐喻,男高音的媒介)之间的关系,但它们的关系是互补的。流血的燕子和夜莺是和。简而言之,变形构成神话叙事的基本结构:

让我们称其为“神话隐喻”。

在澄清神话中的隐喻和一般文学作品中的隐喻之间,回顾中国和西方女性神话的主题的变化很有趣。 Jun皇帝显然有一只鸟的性别意识。一个虔诚的虔诚。尽管也有严格的父权制,但由于西方的个人英雄主义传统的影响,无论是,还是Medea,他们的结局都是“逃生”(失败),但他们总是以个人女人的身份保留,她是独立的。

中国性别神话的结果是,两个女人(或更多)和一个男人是和谐的,即解构女性自我来构建男性的世界。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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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空间的限制,省略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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