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公司规章制度.docx

日期: 2024-09-24 14:02:14|浏览: 14|编号: 9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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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公司规章制度.docx

陶瓷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陶瓷厂管理制度 总则: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治理水平,规范公司及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营造和谐、安全、团结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期员工;特殊岗位员工另行规定。本规定是河源基地全体员工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规定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行政扣分规定规定每名员工每年行政扣分20分。员工在年度内如有违反公司治理制度,将按规定扣行政分,当个人行政扣分至0分时,视为该员工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生产、质量事故,将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由责任人酌情给予4-20分的行政扣分;2.3凡获得公司书面表扬的,每次加2分,凡获得公司奖金或其他奖励的,每50元加1分;2.4所有个人行政扣分每年12月31日重置,1月1日重新计算,人力资源部将建立档案,记录加扣分情况。

员工行为标准:违反以下规定,每次扣除奖金50元,扣4分管理分: 上班时间着装不当或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的; 3.1.2未穿工作服进入生产区域; 车间长发人员(头发长度超过肩膀)进入车间前未将头发盘扎在头上; 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浪费劳动防护用品、将劳动防护用品带出厂外的; 不同岗位的员工不得互相包班,违法包庇造成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加大处罚力度;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给予双倍处罚;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转岗、在岗睡觉的; 上班期间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阅读报刊杂志、聊天、打架、嬉戏、上网等行为的; 3.1.7 翻墙、翻栏杆或者破坏公司绿化设施的; 3.1.8 擅自调换床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影响他人休息或生活的; 3.1.9 3.1.10 未经允许将外来人员带入公司宿舍留宿的; 3.1.10 在食堂、宿舍、体育馆等公共场所随地乱扔垃圾、破坏卫生环境的; 3.1.11 违反规定倾倒垃圾、边角料、废料的; 3.1.12 在厂区内超速行驶或车辆乱停的; 在食堂排队、刷卡时故意作弊、浪费餐饮的; 离开房间或车间时浪费空调、电脑、灯光、风扇、自来水等资源的; 3.1.15班组长级以下人员,参加会议、培训、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的; 3.1.16违反7S管理要求或规定,违反以下规定者,每次扣其奖金100元、扣其行政分5元: 故意浪费物料、保管不当造成盗窃等;一旦发生丢失、盗窃,损失由部门管理人员及当事人承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3.2.2生产现场对设备、产品质量等问题不报告、故意隐瞒等行为; 3.2.3管理人员作风粗暴、违章指挥、个人违章,造成员工伤害或安全隐患的; 3.2.4 不服从、欺骗、顶撞安全生产等相关管理人员,或面对相关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故意刁难、嘲讽相关管理人员;物流部人员在为员工办理相关工作事宜时必须保持良好的心态,严禁冷言冷语、恶语伤人;私自撕毁、涂改公司、车间或部门发布、张贴的通知、规章制度、规程等文件;3.2.7 在公司领地上涂写、画画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2.8 私自接、拉电线、插座,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3.2.9 未经允许在厂区非生产区域生火、焚烧杂物; 3.2.10 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的; 3.2.11 在公司集体宿舍住宿时,闯入异性宿舍的; 3.2.12 酒后上班,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害的; 享受公司通讯费补贴,无法反复保持通讯畅通的; 因个人原因或违反公司相关操作规程,给公司财产、生产造成安全隐患的; 3.3 违反下列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扣除奖金100元以上,并扣6分行政记分。 3.3.13.3.2损坏公司财物,或者因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因个人不负责任或违法行为,给公司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的;除规定要求承担的专项赔偿责任外;3.3.33.3.43.3.53.3.63.3.73.3.83.3.9上班时间打牌、旷工或者回宿舍睡觉;酒后上班,给公司造成生产、财产损失或其他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在生产区域吸烟、纵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工伤、设备、生产等事故的;不听从上级合理安排,顶撞上级,推诿扯皮,拖延、敷衍、逃避工作任务的;在公司内通过言行给同事造成伤害的(如:故意推搡、推搡、言语恐吓等);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质量、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或者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开除出厂,取消一切待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被司法机关判处处罚的;一年内个人行政记分被扣为零的;3.4.3参与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3.4.4盗窃公司、个人财物的;3.4.5在厂区、宿舍赌博的;罢工、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涉嫌恶意扰乱公司正常生产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 3.4.8 吸毒、吸毒、买卖、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行为的; 3.4.9 包庇违纪行为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3.4.10 擅自开启、使用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设施,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 3.4.11 提供虚假情况的【包括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入职时不告知员工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史或者严重疾病】; 为个人利益伪造公司文件、报告和人事资料的; 泄露公司经营、生产等数据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一经查实,将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外兼职,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经警告后拒不改正行为的。其他规定:凡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章制度的行为,但本制度中尚无相关纪律规定的,经厂长批准,有关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相应处罚或扣除行政记分。各部门人员违规行为的管理由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厂规等制度中的罚款,各部门保卫部、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由厂部计算扣除当月工资。对于情节较重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公司将邀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跟踪调查,从严处理。本厂厂纪厂规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需要,将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完善。4.6本规程自20XX年8月1日起试行。第二部分:陶瓷公司规章制度*******陶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人:实施日期: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落实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定制、审核、整理成书。要求公司各级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总经理:项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5 第二章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6 第三章 日常安全教育 8 第四章 其他人员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9 第五章 组织管理 10 生产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安全检查方式的分类 11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内容 12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步骤 18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0 施工及养护管理制度 21 防火防暴管理制度 23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5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3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1 外来施工队及人员管理制度 35 安全例会管理制度 3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8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39 生产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41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42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 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一条 经理、公司副经理、安全科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条 公司设有安全管理人员,除参加政府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其中,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先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 车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可以参加安全环保局组织的安全干部岗位培训班,也可以参加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岗位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公司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安全文化;火灾爆炸基础知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知识;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第四条 其他管理人员(主任、副主任)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级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部分:陶瓷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抛光成品XX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质量意识,严控产品质量,减少质量投诉,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培训与劳动纪律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服从管理,否则按照《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处理。

按时参加公司或车间组织的各种会议或培训活动。迟到、缺勤按《员工管理制度》处理,未签到者扣10/次。车间每次开会或培训,现场提问,下列问题回答不上来者,留场重新学习;培训时须记录。考试不及格者,将本次考试内容抄录五遍,补考,仍不及格,按不合格处理。平整工、砌砖工、现场抽检工、质检员上班时间聚在一起聊天(假设抛光线暂时停工,平整工、砌砖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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