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宠物犬为何没活过一周?

日期: 2024-11-01 08:01:39|浏览: 19|编号: 10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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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宠物犬为何没活过一周?

为什么买来的宠物狗活不了一周多?

记者调查《宠物周刊》销售乱象

“把狗带回家两天后,狗出现了呕吐、腹泻等症状,于是又被送回宠物店治疗。当时给他开了药、打针,但没过几天,狗就出现了呕吐、腹泻等症状。”死了。”来自云南的沙女士去年底看到社交平台上的“萌宠”广告后,在宠物店买了一只吉娃娃。当她购买时,她被商家绑住,吃掉了高价狗粮。没想到,她买的还是病宠。

近年来,宠物行业蓬勃发展。 《中国宠物行业发展指数报告(2023)》显示,在我国结婚率下降、老龄化趋势加速的背景下,空巢老人、单身年轻人比例上升,催生了更多宠物陪伴需求。 《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宠物(狗、猫)保有量达1.1亿只,宠物经济产业规模达4936亿元,同比增长25.2%。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8114亿元,宠物经济正呈现“井喷”发展态势。

然而,在宠物陪伴需求日益增加的背景下,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却遭遇“诈骗”。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网友都有与沙女士相同的经历。该宠物购买时状况良好,但购买后一周内,出现咳嗽、呕吐、便血等各种问题,甚至死亡。网友称之为“每周宠物”。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很多相关的投诉和投诉。不少消费者表示,在购买宠物时遇到过涨价、捆绑销售的情况。此后,他们的宠物频频生病甚至死亡,他们遇到了维权困难等问题。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宠物由于携带传染性病毒,短期内可能会生病甚至死亡。商家在销售宠物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宠物的真实健康状况。如果故意出售有传染病风险的活体动物,则涉嫌违法。如有违法,应给予赔偿。

“周宠”被大量出售,短时间内患病死亡

今年2月初,江苏南京的林女士在网上平台上搜索了当地一家宠物店。前期的网上沟通让她觉得店家态度负责,宠物好看,价格合适,于是预约现场挑选,最终花了1600元购买了。一只卷毛比雄犬小狗。

林女士告诉记者,刚把小狗带回家时,它很活泼,但第三天它就开始生病,出现呕吐、精神萎靡等症状。商家坚称,他卖的狗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还没适应新环境,过两天就会好的。林女士以为小狗的病情会自行好转。然而,第五天,小狗就死了。林女士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但商家拒绝赔偿,并称问题是林女士自己喂养造成的。

“宠物狗买回来后,一直关在笼子里,按照商家的要求,每天只喂两次,还喂它从商家那里购买的过渡粮,这么短的时间就生病死了。”狗在店里的时候不是生病了吗?”林女士感觉有些不对劲。她在网上搜索店名后发现,不少南京本地网友表示在这家店买过“周狗”。

顺着林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了该店的其他几位顾客。南京市民王先生称,去年他从这家宠物店买了一只金毛小狗,但带回家一周后就死了。

胡女士也有同样的经历。去年年底,胡女士想养一只宠物狗,在某网购平台上找到了南京当地的卖家。看到卖家介绍了线下店铺,并且有相关经营资质,胡女士觉得应该很正规,于是想都没想就选了一只柴犬。谈好价格后,商家提出让胡女士购买店内出售的狗粮。两件包裹合计600元,胡女士一共支付了1800元。

购买后的前两天,柴犬非常活泼,食欲也很好。然而第四天,它的精神状态明显变差,并在宠物医院接受了犬瘟热和犬冠状病毒检测。卖家表示,小狗生病是正常现象,并提出给胡女士换另一只狗。虽然购买协议上写着可以免费换狗,但店家要求补付300元,胡女士付了300元,就收到了一只柴犬,店员承诺“保证她活下去”。 ”。但没过几天,交换来的小狗又出现了呕吐、腹泻的症状,还接受了犬细小病毒检测。综合治疗五天后,第二只柴犬也死亡。

随后,胡女士回顾了购买流程,发现有一些错误是她忽略的:第一次购买时,商家提供了一份宠物疫苗小册子,上面显示第一次注射的日期是10月31日。 2023年。然而,在注射记录中,“疫苗标注处”一栏粘贴的标签显示,当天注射的疫苗有效期仅到当年9月5日。胡女士怀疑商家注射的已经过期为宠物接种疫苗,或者根本不接种疫苗。

此外,当他们同意现场看狗时,商家提供了地址,但胡女士并没有找到附近有宠物店。后来,商家又改口说,店家已经搬家了,对这个位置很不满。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林女士的证实。据林女士回忆,商家在同意现场看狗时发来了一个位置,但并不是商家的真实位置。相反,它提供了附近一家维修店的地址,并说“你到了那里我会接你。”

记者采访发现,线上平台直播、促销、低价“引流”,随后实体店成交、逐步涨价,是“周宠”卖家的常见套路。这些卖家在谈论宠物的健康时往往闪烁其词。 。

去年8月,家住浙江杭州的何女士决定养一只宠物狗,于是在网络平台上寻找卖家。经过比较,何女士最终选择了当地的一家宠物店。何女士告诉记者,这是她第一次购买宠物狗。 “(卖家)写下了价格,这就是售价。已经内外打疫苗驱虫了,有实体店。我觉得还是蛮靠谱的。”

双方在网上沟通后,当天晚上,何女士前往宠物店进行了现场挑选。前期沟通和现场购买时卖家态度都很好,也做出了很多保证。经过店家的再三承诺,何女士选择了一只比熊犬。

回到家后,比熊犬很快就开始呕吐。起初,何女士以为小狗感冒了,但经过治疗,小狗又开始拉肚子。第二天一早,何女士将小狗送回宠物店,并请卖家帮忙照顾。期间,何女士在网上询问了宠物狗的健康状况和检查结果,但商家却含糊其辞。几天后,商家表示可以为何女士换一只健康的狗。何女士的第二只比雄犬在带回家后的第二天也出现了呕吐和腹泻的症状。宠物医院检测出犬冠状病毒呈阳性。两只狗在购买后短时间内就生病了。何女士不禁感叹:“网上这种利用包装来‘引流’的卖家,实在是不可信。”

事件发生后,商家拒绝承担责任,消费者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三个月后,袁女士购买了《周狗》后成功维权。

2022年初,四川达州的袁女士花1000元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柯基犬。购买后第6天,柯基犬就开始拉肚子,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袁女士带着柯基去宠物医院治疗。三天后,柯基在宠物医院去世。

袁女士立即联系商家要求赔偿,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我没有回复短信,也没有接电话。我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介入后,商家才开始联系我。”动物监管局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袁女士提出,商家应赔偿购买狗的全部费用以及治疗费用。商家表示,只能补偿一半的买狗费用,不承担治疗费用。双方意见不一,袁女士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并在网上找到了该商户的营业执照。几天后,袁女士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诉状和各种材料。

袁女士认为,柯基犬购买后不到一周就发病,10天内死亡。商家责任重大,不仅要支付购买狗的费用,还要支付治疗费用,共计2680元。最终,商户妥协,在诉前调解中同意支付1500元赔偿金。

袁女士告诉记者,庆幸的是她当时保留了合同原件、宠物的疫苗接种书等相关证据。采访中,她反复强调,宠物爱好者在购买宠物前要谨慎。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意细节并保留相关材料。

去年年底,黑龙江的马女士从哈尔滨的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只泰迪小狗。购买后的第二天,这只狗出现了腹泻症状,并且出现了“像血和水的东西”。马女士联系宠物店,催促卖家要求宠物空腹饲养。第三天,泰迪早晚分别出现呕吐症状,经宠物医院检查发现,该犬携带犬细小病毒。

马女士咨询专业人士后了解到,犬细小病毒的潜伏期为3至14天,宠物到家后24小时左右就会发病。据此,确定该宠物在带回家前携带病毒。当她联系宠物店时,商家表示他们“不负责出售活体动物”,并且拒绝承担任何费用。随后,马女士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市场监管总局介入并进行调解,但没有起到作用。

马女士说:“卖家说狗已经打过疫苗,但没有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当我问他是否有资格接种疫苗时,卖家说他不需要资格给自己的狗接种疫苗,所以我推测他没有。资质也是我维权最关键的证据。”

马女士以该商户不具备疫苗接种资格为由,向当地农业农村局反映了情况。几天后,马女士接到了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了解情况后,对方告诉马女士,商家为出售的狗注射疫苗是违法的。几个小时后,商家主动联系马女士并提出和解方案,最终赔偿了马女士购买宠物的费用以及全部医疗费用。

但记者调查发现,像这样购买“周宠”后,袁女士和马女士维权成功的例子却很少。许多被商家欺骗购买“每周最爱”的消费者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因证据保留不足而无法成功维权。即使维权成功的消费者也只是想拿回购买宠物的费用和医疗费用,而商家在赔偿后仍能照常经营和促销。也有一些商家会主动与消费者签订购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我们支持现场检测,一旦售出不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杭州的白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买了一只“周狗”。当她去商家索赔时,商家以协议中“一经售出,不承担任何责任”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来自深圳的杜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自己的“掉进陷阱”的经历:她花了5000元在当地宠物店买了一只萨摩耶。带回家后,发现她携带犬细小病毒、冠状病毒等病毒,并感染病毒。疥螨,商家表示不退不换。由于杜女士与商家仅就携带病毒相关问题做出了口头约定,并没有体现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因此最终很难维权。

商户涉嫌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为什么在宠物店里能吃能喝、能活、看起来健康的猫狗到家后短时间内就会生病甚至死亡?

记者咨询了一位业内人士,业内人士表示,犬瘟热和犬细小病毒通常会持续7天。如果宠物在店里看上去状态良好,很可能是商家进行了“血清、肾上腺素、强兴奋剂”等操作。打完三针就被掩盖了,等买家把宠物带回家后就会慢慢暴露出来。”

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该店故意出售患病宠物,并在合同中逃避责任,涉嫌违法。

北京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献民表示,商家在出售“周宠”等活体动物时,因各种健康问题只能活一周左右,未能如实告知买家实际情况。宠物的状况。而且,如果此类宠物携带传染性病毒,商家不仅不应出售此类有传染性疾病风险的活体动物,还可能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商家在合同中为逃避责任而使用的条款属于免责条款,在本案中不具有任何效力。因为宠物是活体动物,必须经过疫苗接种和检疫才能出售,所以不能不抛开责任就谈免责。” ”陈献民说道。

在陈献民看来,《周刊宠物》纠纷中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在于难以确定宠物感染的具体时间。当买卖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很难用现有材料证明商家出售宠物时是否已经携带病毒。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教授认为,明确双方责任的关键是获得权威的鉴定结果。当宠物在购买后短时间内死亡时,消费者应将宠物送往专业检验机构,确定其死亡原因,特别是导致宠物死亡的病毒的潜伏期,以确定宠物是否感染了病毒。为消费者在购买前就被感染,并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为明确双方责任提供依据。

陈献民建议,为了规范“周宠”乱象,目前最可行的措施是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商户的日常监管,或者相关部门加大对在售宠物的检疫频次。消费者购买“周宠”后,可以先与商家协商退货或退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由于“每周宠物”问题涉及生病的猫和狗,消费者也可以向卫生监督员投诉。向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投诉,依法解决问题。 (记者韩丹东实习生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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