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市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日期: 2024-04-02 16:05:15|浏览: 129|编号: 4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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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计局关于市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5月30日,宁波市审计局对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及保税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3年,我市全面启动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四年建成。建设期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牵头招标,各区负责出资并具体实施网点建设和车辆采购等工作,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共自行车公司)负责日常运营。截至2017年12月底,市区共建成网点1330个,租(还)车的锁止器38245个,投放公共自行车36615辆。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50.55万人,占市区常住人口的13.7%。

四期共投入建设资金21873.45万元。市公共自行车公司仅负责使用、维护各区建设和购买的相关资产,不计提上述资产的折旧,2013年至2017年,公司累计经营亏损16278.68万元,收到财政运营亏损补贴16950万元,2017年亏损1308.42元/车。

市区公共自行车在倡导绿色出行理念、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满足市民短距出行等方面均作出了积极贡献,租用、骑行等方面也基本能满足市民需求。但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在调查中发现,市区公共自行车存在与共享单车功能定位相似,总体规划存在理想化,以及租车方式单一、用户增长缓慢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与共享单车功能定位相似。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共享单车的蓬勃发展,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城市短途出行市场。而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在功能、服务区域等方面都基本一致,市场已出现能替代公共自行车的产品。结合宁波实际情况,从政府功能定位、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以及中央到地方倡导的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上分析,基于共享单车的存在,政府需要研究公共自行车项目后续政策。

(二)总体规划存在理想化。根据2013年9月,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波市城市公共自行车专项规划(2013-2017)》,为减少游客路途上的时间,节约步行体力,在景点、公园等游憩点设置公共自行车服务点,但按照《宁波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相关规定,必须先办理甬城通或者市民卡,再支付押金等才能租用车辆,游客特别是外地游客的短租需求难以实现。

(三)租车方式单一,用户增长缓慢。经统计,2014年至2017年,各年末同比新增用户分别为676.71%、39.01%、19.11%和2.75%(2017年之前年度有新增网点因素),年度新增用户比例明显下降。按照《宁波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用户必须先办卡,再支付押金等才能租用车辆。虽有租车APP但不够便捷,造成部分临时有租车需求的用户,由于之前未取得租车资格而放弃公共自行车的使用,只得转用共享单车或其他方式,现行的租车方式阻碍了公共自行车的使用和用户数量的增加。

(四)租车网点的故障问题。网点设施设备长期处于室外,易发故障。根据2017年11月的《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现状评估》反映,公共自行车存在车座损坏、不能正常还车、刹车失灵和踏脚板损坏或丢失等问题,占到调研用户的25%以上。2017年度各网点桩位维修次数15172次,网点的网络、电路和中控等其他故障6768次,还经常出现有车租不出、有位还不进、用户实际还车和系统记录不一致、部分车辆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时段,租还车等故障直接影响用户的体验感。

(五)布局不平衡导致服务不平衡。由于布局不平衡,部分区域过量供给,而部分区域又难以得到相应服务,存在实际使用频率低与新建网点需求呼声高的矛盾。2017年各网点租车次数按天按桩位平均后,租车最少的网点才0.023次/桩,1/4网点少于1次/桩,而同时从2017年初至2018年5月,分别通过相关平台要求增设80多处公共自行车网点。随着建成区不断扩大,网点需求还会不断增加。

(六)现行运行模式存在缺陷。市区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基本参照周边城市的模式进行,相关配套成本与车辆成本不平衡,再按之前的需强电配套、实体桩位、租还车数据网点集中传输的模式进行建设,不但建设成本高、绩效低,还存在建设难、故障多、运维成本高等缺陷。运营管理成本等高于杭州、苏州等地。

(七)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公共自行车综合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在之后的三期招标时,考虑到系统延续性、兼容性和专利技术等因素,最终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中标单位进行采购。在审计调查期间,发现市公共自行车公司的系统运营与维护基本依赖开发单位,租还车相关数据等运营数据分析也只有在其协助下才能完成核对等工作。

(八)用户管理存在超龄未退情况。截至2017年底实际租车用户人,其中有完整出生日期信息的用户人,最小12岁,最年长75岁。根据2013年度发布的《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规定承租人年龄超过70周岁的,应当及时办理退卡手续,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未对超出70周岁的用户租车权限进行限制。至2017年底,人中有1311人超过了70周岁。同时根据上述办法16周岁以下的承租人,应当在成年人监护下骑行,但对如何强化租赁者及监护人的主体责任等尚在研究中。

(九)共享单车的管理问题。自共享单车进入宁波后,从无到有,无论是车辆总数,还是日均租用量,均远超市区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总体存在:一是引导力度不足,对减少相互恶意竞争,节约社会管理成本,以及设置适当的准入车辆技术门槛等方面,缺少进一步措施和手段;二是“重企业责任,轻用户责任”,全市至今未建立统一的“用户黑名单”制度,各企业由于担心用户流失,对租车用户不文明用车行为进行有效制约的主动性不高;三是积极宣传引导不足,众多数量的车辆进入宁波后,乱停乱放已成常态的情况下,也未见各种媒体上的公益广告宣传,也未有效利用志愿者、物业公司等参与协助管理;四是各相关部门缺乏对如何从源头、过程、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管理共享单车研究,互相联动、协调不足,手段单一。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共自行车定位与规划的问题,一是已暂缓市区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二是通过优化服务举措、注重APP宣传推广,提升用户体验;三是与财政积极协商制定新一轮补贴办法。

(二)针对租用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免押金骑行服务;二是提升实体租赁卡便捷性,实现实体租赁卡“线上支付、线下补登”的功能。

(三)针对租车网点故障多的问题,一是提高统计分析,细化和规范设施设备故障排查和维修办法,制定网点故障维修规范;二是通过培训,提升维修人员水平,提高维修效率;三是加强配件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管;四是从应急性维修向预防性维护转变。

(四)针对网点布局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将通过移位、扩建、扩容等办法,盘活租车量少、使用率低的网点,来满足潜在需求区块;二是2019年按照“统筹计划、分布实施、有进有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尽可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五)针对现行模式有缺陷的问题,一是赴南京、湖州等地调研无桩化网点建设模式,现场观摩学习;二是积极推进市场化建设,鼓励开发商配建公共自行车网点;三是推进精细化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四是完善零配件管理制度,降低维修成本。

(六)针对核心技术非自主的问题,一是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委派专人参与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加强人才培养,逐步了解和掌握系统的核心技术;三是建立技术改进奖励机制并提供适当的实验平台;四是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运营数据分析的能力。

(七)针对用户管理不到位,存在超龄未退情况的问题,一是已修订完善了《宁波市公共自行车租用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二是已通知超龄用户办理业务退办手续,对未限时退办业务的用户冻结租车功能。

(八)针对共享单车整体统筹不足的问题,主要通过启动由交通、城管、公安联合参与的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媒体对综合整治开展了集中宣传报道,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加大乱停乱放行为的执法力度;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快推进监管平台建设等措施进行整改。

宁波市审计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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