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次提到“海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之“自然资源”划重点

日期: 2024-04-06 13:14:01|浏览: 93|编号: 4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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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次提到“海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之“自然资源”划重点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同时,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广东省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按“三步走”的安排,携手港澳有力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其中“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海洋经济”“北部生态发展区”等多次被提及,尤其是“海洋”在全文中出现了38次。那么,《实施意见》中哪些地方直接cue到了自然资源?小编为你划重点!

关键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携手港澳加强污染联防联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关键词:筑牢生态防护屏障

建立完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科学划定县域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珠三角周边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进粤北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快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推进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加快建设一批湿地公园,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强化与港澳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打造区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典范。严格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实行岸线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强化近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重要海洋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加强滨海湿地、河口海湾、红树林、珊瑚礁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鼓励人工岸线生态化改造,携手港澳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

关键词:北部生态发展区

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深化大湾区与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合作,推动全省全域参与大湾区建设,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大湾区连通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以及贯通沿海经济带的快速大通道,推动珠三角地区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带动揭阳、湛江、梅县、韶关等机场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以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为主体、粤东和粤西港口群为两翼的港口发展格局。加强大湾区与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创新资源、创新市场对接,促进科技创新资源有序流动。支持大湾区优势企业参与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深化产业协同共建。推动大湾区与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东西两翼沿海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对接服务大湾区的旅游休闲目的地。

关键词: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现代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依托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资源优势和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形成若干产值超万亿元的新支柱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联合港澳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重点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高端智能装备、海洋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油气、船舶制造、临海石化、海洋渔业等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粤港澳海洋旅游、海洋文化、海洋金融和航运服务等海洋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提升粤港澳海洋观测、监测、预报能力,提高海洋防灾减灾水平。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建设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南方海洋科学城。探索在境内外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鼓励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综合开发企业和项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

关键词:加强用地政策支持

以交通、信息、能源、水利基础设施为重点,携手港澳推进大湾区基础设施“硬联通”和机制“软联通”,形成内联外通、高效衔接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体化、便捷化、智能化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建立用地、用林、用海规模和指标统筹机制,对纳入大湾区战略部署的重大平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完善产业用地供需保障机制,设定产业保护区,建立产业用地供需平台。创新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基于保护的生态用地退耕还林、征转分离、规划调整、指标规模核算等生态用地保护政策。建立实施海岸线使用占补制度和异地有偿补充制度。

关键词: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加快建设珠海桂山、金湾,惠州惠东港口等海上风电场。

关键词:完善环境保护机制

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惩戒。建立完善粤港澳环保交流合作机制与平台,协调解决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加强对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联合预警预报,与港澳联合建设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

关键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资源要素平等交换、生产要素充分对接,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进一步优化“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政策,加快盘活利用各类低效城镇建设用地。

关键词:共建人文湾区

推进粤港澳在保护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传承弘扬岭南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岐澳古道与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步行系统连接,充分挖掘利用大湾区内文物古迹、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古驿道等资源,构建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系统。

关键词:构筑休闲湾区

建设贯通潮州到湛江并连通港澳的滨海旅游公路,推动滨海旅游业高品质发展,完善滨海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将海湾、沙滩、海岛、渔村串联起来,打造蓝色旅游经济带。

关键词: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证照分离”,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间。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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