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方面的建议

日期: 2024-04-07 05:08:40|浏览: 77|编号: 4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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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方面的建议

案别

市政协提案

主提人

朱九红

标题

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方面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提案理由:

宜兴市公共自行车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提供给广大市民的一项公益性惠民措施,一直深受百姓欢迎。城旅集团根据政府要求自2022年1月开始承接该项目并进行试运行。投资327万元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扫码借还车等功能。至2022年12月总借用量达到173万余次,较2021年增加68万余次,增长率64.76%。从后台收集的信息来看,市民在肯定我们工作的同时也向我们不断反馈要求增加公共自行车站点和车辆,与此同时要求投放共享电单车的建议也不断增加,由此可以看出市民对于便捷的短途公共出行需求非常旺盛。

共享电单车可以弥补公共自行车距离短,站点少;公交车等待时间久,无法自由规划路线;私家车道路拥堵,停车难这些痛点,有效覆盖公共交通“最后五公里”。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同时最大化的利用道路通过率,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短途公共出行需求。通过在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太平洋大厦、城中大统华、市民中心等区域进行的市场调研来看,市民对于共享电单车接受度较高,非常期待共享电单车的投放运营。

目前市区公共自行车有站点140个,桩位1522个,自行车1000辆,员工33名,划分成了八个管理区域。共享电单车在管理上也是进行网格化管理,具有共通性。完全可以先依托目前140个站点为基础投放共享电单车,再结合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核心区域逐步增加站点进行分步投放,使共享电单车项目既起步稳妥又精准扩面。两个项目中个别岗位和资源也具有相似性,完全可以进行融合运行和管理,节约成本。同时也可以通过共享电单车的收入弥补财政对于公共自行车补贴的不足,节约公共财政支出,所以一体化运行,集约化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面临如下问题。第一方面:投资主体不明确。公共自行车属于公益性项目,城旅集团仅是运营主体。共享电单车属于投资性项目,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需要明确。第二方面:政府授权不明晰。目前城旅集团运营的公共自行车尚未取得政府授权,政府以何种方式将公共自行车及共享电单车两个项目正式授权给运营单位,以便两个项目在得到正式授权后合理合法地一体化运营。第三方面:运营风险不可控。首先公共自行车财政补贴尚未到位,其次共享电单车项目的营收能力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尺度,比如站点数量的多少、行政处罚的标准、同行业企业无序竞争等,均需要一一给予明确。

二、具体建议:

1、明确授权。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尽快明确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明确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并按照法定程序将两个项目交由城旅集团进行一体化运行。

2、政策支持。一是资金方面,建议公共自行车项目初始三年由政府全额出资购买服务,保障公共自行车项目的正常运行。城旅集团将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项目分别进行独立核算,三年后根据共享电单车营收情况及公共自行车运营成本调整财政支出比例。二是管理方面,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共同协商制定宜兴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的市场准入规则和管理考核办法,促进我市公共出行的规范有序发展。

承办单位

城市管理局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

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朱九红委员:

您在宜兴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方面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财政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缓减交通压力,提倡绿色、低碳出行,丰富市民群众的公共出行方式,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会同城建文旅集团,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工作。通过外出考察、实地调研、职能部门会商,制订了共享电单车建设运营初步方案和计划进度表,2021年底对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进行了提档升级、优化改造。2022年开始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由城建文旅集团接续运营,现城区140个站点,1500个锁柱,1000部全新自行车全部正常运行,扫码借车功能也已全面开放,使用绩效较原有系统有较大提升。从运行情况来看,项目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好评,到目前为止手机注册用户51100余人次,每日借车总量持续保持在4200辆次以上,最高突破7200辆次,车辆日周转率达4.2次。

城建文旅集团作为市属国企,建有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对城区政府性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建设运营需占用城市道路,与城旅停车公司管理公共资源具有重合性和互补性,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的统一调度管理,可以实现公共资源的一体化集约发展,有利于公共出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为缓减交通压力,提倡绿色、低碳出行,丰富市民群众的公共出行方式,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会同城建文旅集团,积极推进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一体化运行工作。通过外出考察、实地调研、职能部门会商,制订了共享电单车建设运营初步方案和计划进度表;2021年底对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进行了提档升级、优化改造。2022年开始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由城建文旅集团接续运营,现城区140个站点,1500个锁柱,1000部全新自行车全部正常运行,扫码借车功能也已全面开放,使用绩效较原有系统有较大提升。从运行情况来看,项目受到了市民的普遍好评,到目前为止手机注册用户51100余人次,每日借车总量持续保持在4200辆次以上,最高突破7200辆次,车辆日周转率达4.2次。

城建文旅集团作为市属国企,建有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对城区政府性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经营管理,公共自行车、共享电单车建设运营需占用城市道路,与城旅停车公司管理公共资源具有重合性和互补性,通过智慧停车平台的统一调度管理,可以实现公共资源的一体化集约发展,有利于公共出行的良性发展。

二、市财政局协办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要求,市城管局于2012年9月正式启动“宜兴市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筹建工作,2012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最终确定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公司为承建运营企业。后又经市政府同意,于2013年4月、2014年10月与常州永安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外包合同,进行了二期、三期建设。

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行至今总计投入财政资金3174.5万元。其中:公共自行车项目第一期投入945万元,延长运维费用270万元;第二期投入1075万元,延长运维费用195.5万元;第三期投入395万元,2020年按照政府会议纪要“关于公共自行车一至三期项目2020年运营费用结算及后续运营管理事宜的会商意见”,支付项目运维费用294万元。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2022年1月开始宜兴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已交由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运行。我们建议运营单位应先和主管单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请第三方对公共自行车和共享电单车运营进行成本测算,做好成本归置;二是将近几年公共自行车运行情况、成本归置情况和新的计划方案、资金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进行资金保障;三是运营单位和主管单位应根据要求规范采购流程,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

今后,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公共自行车相关工作,提升市民群众出行方便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委员所提建议,我局认真思考,下阶段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推进特许经营权项目实施。为切实优化提升停车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的统筹利用效率,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将宜兴市城区(庆源大道-范蠡大道-站前大道-西氿大道)政府性公共停车资源、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建设运营、公共自行车运营、共享电单车市场经营权等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暂定项目名称为宜兴市智慧停车项目,建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第25号令)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我局已向政府正式报告,请示市政府同意本项目按照特许经营模式实施。

2.加快共享电单车项目落地实施。会同城建文旅集团,完善优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计划进度表,倒排时序,加快推进共享电单车的落地运行。重点发展共享电单车、兼顾公共自行车,形成共享电单车为主、公共自行车为辅的发展格局,通过城区大面积投放共享电车车,切实改变市民群众出行方式,从而缓解交通拥堵、杜绝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

3.加强监督考核。继续优化完善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监督考核细则,通过现场查看和后台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站点完好率、站点设施维护、运营调度等八项内容进行百分考核,建立监督员制度,落实考核反馈制度,把各项考核监督细则落到实处。制订共享电车考核办法、考核细则、满意度测评,重点考核共享电单车摆放对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影响。通过强化监督,确保我市公共出行项目的规范有序发展。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程锋,电话: 。

答复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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