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切削液减量化处理项目环评报告公示.docx

日期: 2024-04-12 10:08:55|浏览: 91|编号: 4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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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削液减量化处理项目环评报告公示.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 项目名称:废切削液减量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须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准时的名称,不超过30个字(二个字)英文字段当做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公路、铁路的起止点应填写。 3、行业类别——按国家标准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的总投资。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指项目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生态敏感性。 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提供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最终阐明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还提出了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 没有主管部门项目的,无需填写。 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废切削液减量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孙村区科创路 1999 号 联系电话 ****** ** *18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孙村片区科创路1999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72 环境治理行业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8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100% 评价资金(万元) 生产日期 2019 年 12 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背景 济南轻骑铃木中日合资摩托车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中高档摩托车的专业制造商,于1994年正式投产。2007年初,中方投资者由中国轻骑集团变更为中国南航工业株式会社,日本投资方为日本铃木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摩托车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和出口。 公司经营范围为: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制造、销售,摩托车维修服务。 工厂现有加工工艺产生的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HW09危险废物代码900-006-09),含水量约为90%。 目前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切削液的主要成分是水。 为减少切削液废弃量,公司计划新建一套废液处理装置,设计废液处理能力为200t/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第44号)及其修订案,本项目项目类别属于“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与处置”,其中“利用和处置(除单独收集、死动物尸体(井)外)需要准备报告,“其他”需要准备报告表。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外包处置前的减量措施,不属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经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根据国家相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废切削液减量化处理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20号)。鼓励类“38.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中的固体废物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属于“50.废气综合利用”中的固体废物减量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三、制造业(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及其加工处置业中的“废液废渣”,不属于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孙村片区科创路1999号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有工厂内。 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附件3),该项目位于济南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用地要求使用规划。 另外,根据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书(高新国用(2012)),本项目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3、“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拟纳入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区域,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是乌江山水源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1-B1-17),边界为南山山脊线至山底裸露石灰岩,面积1.85km,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类型为森林。技术位置 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有工厂位于开发区孙村片区科创路1999号,位于保护区东南约3.2公里处,不在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区域。 见济南市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4。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18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济南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分别为112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45微克/立方米、1.7毫克/立方米、 和 202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臭氧分别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2012年)二级标准0.60倍、0.49倍、0.13倍、0.26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达标。

原因是该地区道路扬尘、风尘、汽车尾气、秸秆焚烧等因素造成。 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有所下降,臭氧浓度有所上升,二氧化氮浓度基本持平。 项目区地表水为黄河、小清河。 据《2018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显示,黄河(济南段)每月监测31项指标,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年)。 小清河干流每月监测26项指标。 木庄源地段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13毫克/升和0.61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氨氮均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增长62.5%和24.5%。 新丰庄出口断面年平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23毫克/升和3.40毫克/升。 化学需氧量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氨氮超标0.70倍; 与上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增长21.1%和15.3%。 项目区属于工农业用水区,地下水质量功能确定为一类。该区地下水质量良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一类标准的要求。 GB/-2017)。 本项目位于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适用区域。 据现场调查,项目附近无明显高噪声源,项目周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008年)二级标准。

本项目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达到相应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在线:项目使用的资源为电力,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 年用电量1.3kWh。 项目资源利用率小于区域资源利用率总量,满足资源利用率上线要求。 环境负面准入清单:济南市尚未发布环境负面准入清单,且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属环境敏感区,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内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等方面均符合《关于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行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4、本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和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8-2020年)第三阶段行动计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8]17号)见表1。本项目合规分析文件及鲁政发[2018]17号要求,本项目合规优化结构和布局继续实施《整改》松散、污染”企业。

巩固全省“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禁止“散乱污”企业搬迁、死灰复燃。 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并按照国家“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整治标准,对“散乱污”企业集群整治到位。 列入清理取缔类的,要严格执行“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拆除原材料、产品和生产设备)的要求;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必须根据产业发展规模和现代化要求。 按照原则,搬迁产业园,实施升级改造; 如果纳入升级改造范畴,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对于新发现的未列入名单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一起发现、一起处理”的原则,对土地利用不全、工商、环保等企业进行处理对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工序。 停止。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不存在“分散污染”。 企业严控“两高”产业新增产能。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产能; 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坚持“污染物排放不增加”,新建“两高”产业项目要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削减和替代”原则实行“推新抑旧”、“推大压小”、“推高压小”的要求。投产后,已整合、置换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

对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必须实行不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刚性约束。 本项目不属于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两高”行业。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叶锅炉、商用炉灶、粮食储晒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输电通道35条。 城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燃气锅炉基本建成。 低氮改造; 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加强燃煤设施污染综合防治和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检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标准化方案。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不产生废气。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符合鲁政发[2018]17.5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加强污染源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四减四增”(2018-2020年),合规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相一致,依法按照全省综合利用标准办理工作方案要求,按照规定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规范淘汰落后产能。执法实施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关停一批不符合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标准的生产能力,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以上一般指淘汰落后产能)。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政策目录中明确淘汰或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落后产品; 污染物排放均能达标,符合严格执行节能法的要求。 对不符合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限期整改产能; 整改不达标的,将依法关停退出。本项目能耗低,消耗能源主要为电能。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确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落后产品的,不再发放排污许可证。发布。 证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排放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予以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等措施。 ; 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企业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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