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征集丨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处理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拟编制《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以下简称“目录”), 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 推荐关键领域
(一)城乡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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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
(3)医疗废物、垃圾焚烧粉煤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叶片等
(5)工业副产品石膏、尾矿、冶炼渣等典型散装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
(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型污染物防治技术;
(七)污染土地、农业用地、工矿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技术;
(8)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
2. 推荐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
(2)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
(三)技术持有人是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明确,不涉及产权纠纷的
(4)示范技术是指具有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要求至少一个已运行1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即12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 2021年,下同)。
(5)技术推广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且技术未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且需至少3个成功应用案例运行1年以上
(六)不再推荐采用全行业应用较为广泛或已列入《国家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目录》的技术。
3. 投稿方式
请认真组织推荐有资质的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并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请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照附件2、附件3的要求编制技术报告初稿和《目录》,按附件4的要求准备配套材料,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按附件排序)。请在申报表“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栏盖上公章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2册寄至中关村国家标准节能低碳技术研究院,同时将申报表(word文档)、技术报告、《目录》(word文档)初稿及证明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电子版不超过50M,邮箱名称格式要求为“2023年+技术领域+技术名称+报告单位名称”。
原则上,每个单位组织推荐的技术不超过5项。
我院将向国家节能中心推进部提交征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