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经济开发区2-5路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 2024-04-28 13:05:14|浏览: 80|编号: 5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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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经济开发区2-5路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经济开发区2-5号路市政工程项目已经随县发改委(2018)44号、随县规划项目(2018)062号、遂财财集(2019)批复17号等,建设资金为自筹,投标人为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别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随县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概况:随县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2-5号项目红线宽40米,长530米。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投标问答(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建设。

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基本许可证、良好的企业信誉。

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受招标期限限制有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内。

3、拟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六名主要人员(本单位施工人员、材料技师、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员)的身份证件有效的 ;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市级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乙级证书。 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证照管理及投标限制; 六名成员按照主管部门现行要求执行。 设备标准、齐全,并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监、施工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 项目组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将为上述人员支付2018年工资。 2018年9月以来任意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印章的社保部门网上截图。

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承诺每月在项目现场停留时间不少于22.5天(擅自离岗或每天离岗按500元/次计算)。 项目经理每月无故旷工5天的,对甲方处以1万元罚款;项目经理每月旷工5天以上或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将处以1万元罚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不接受联合体、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投标申请。

5、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财务报告,反映良好状况(新设立单位,提供最新年份、月份)。

6、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履约还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综合工作平台查询记录。

7、自2016年1月1日起,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行为,无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中自行承诺)申请文件),何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受贿犯罪记录。 请您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附上本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的“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址是:; 如有隐瞒,将予以核实。 无条件取消投标资格。

八、根据《关于对招标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信用查询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并提供本公告。 公布后的查询结果“截图”,但如果投标人在开标前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申请也将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限量制度。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有意参加招标的,应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门户”()上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随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政务公开”注册为网络会员。 ,并获得CA数字证书。 具体操作请参见《关于办理CA及CA延期续展的通知》。

5.2完成网络会员注册后,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务公开”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门户”交易平台,明确申请项目及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未按要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将无法通过资格预审。

5.3 招标人不再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服务(包括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9点30分,地点为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号馆201室(随县黎山镇北港社区新县镇) ,随县县民主路南侧西端0722-),提交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两者不得同一人,具有项目经理登记身份证、二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等。项目技术负责人与拟资格预审中填写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申请文件)。 身份验证通过后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说明

招标人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经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宣告无效,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可在“遂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遂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门户”和“遂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通知”“遂县交易平台门户”上查阅。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于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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