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加价是否合理,损坏物品谁负责……义乌租房市场矛盾频现

日期: 2024-05-02 06:04:06|浏览: 131|编号: 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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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加价是否合理,损坏物品谁负责……义乌租房市场矛盾频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在义乌打工的湖南小伙子唐唐(化名)租房时,因房租问题与房东发生争吵,最终分手。 “租金是说好了,但交了押金后,价格就暂时涨了,简直就是涨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租客与房东之间其实存在不少矛盾,比如谁负责屋内自然损坏的物品、谁负责给空调加氟等。 两党经常争论。

租户抱怨租金问题

11月初,唐糖经朋友介绍来到义乌打工。 “我连续看了几个小区,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小区,因为价格或者住房面积都不合适。” 他说,经过多方比较,他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小区租了一套套房,约定的租金是一年2万元。 因为房子内部有些问题需要修理,所以我们没有立即签合同搬进去。

“我看房子的时候,发现客厅的灯和浴室的马桶坏了,所以我就让房东修好了才搬进去。” 唐糖说带他看房子的人是房东的妈妈,他看了房子后直接付了1000块钱。 缴纳押金1万元,并要求对方开具收据。 很快,他就接到了房东的电话,要求将房租改为22000元。 给出的理由是,他的母亲在租房时犯了一个错误。

“我当时就想不明白,一个常年从事租赁行业的人,怎么会记错租金呢?” 唐糖无奈,决定取消租金,并要求房东退还之前缴纳的租金押金。

没想到唐糖却没能如愿顺利退还押金。 “一开始房东说押金不退,后来又说即使退了,也是有20%的折扣。” 他说他没有停留一天,自然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与房东多次沟通后,对方始终未退还押金,甚至社区委员会也介入调解,但仍无济于事。 “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我就直接走司法程序。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这种做法确实让人难以忍受。”

记者随后走访了全市多个小区的出租情况发现,此类矛盾并不多。 “租金每年都会上涨一点,但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租期到期时房东会通知我们,让我们考虑是否续租。” 在江南金桂园租房的董先生表示,从未遇到过押金不退的情况。 然而,还有许多其他问题经常引起与房东的纠纷。

“上次我出租屋的冰箱不制冷,检查后发现压缩机有问题。” 董先生立即联系了房东,希望房东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但遭到拒绝,并要求他自行解决问题并承担维修费用。 。 他说,冰箱是他用的,但不是人为损坏,房东应该负责修理。

“这件事发生在我搬进来才两个多月,以后如果其他电器坏了,我还需要付维修费吗?确实有点承受不起。” 他认为,出租屋内的其他家具、电器都比较旧。 很多好像都是从二手市场买的,本身质量无法保证。 他们可能会不走运。 他说,他希望房东能够对自然磨损的物品负责。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租户提及类似事件。

今年夏天,刚搬进司前皇一套公寓的东东(化名)在打开空调时发现缺少氟利昂,导致不制冷。 他多次向房东投诉,但均未处理。 无奈,他只好花300元加氟。 “后来房东提起这件事,就说要租客自己付钱,这让我又气又无奈。” 他表示,即使房间里的灯泡损坏了,即使房东来更换,他仍然会从他那里拿走相关费用。 。

不少房东表示,冲突不可避免

记者随即采访了市区多位房东。 他们普遍表示,临​​时涨价有些不妥,但在其他问题上却有“难处”。 钱荒寺的房东廖先生说,他有两套房子出租,长期做生意。 诚信是必须的,不然没人会租他的房子。

“出租屋内的物品是自然损坏还是人为损坏很难界定,所以租客有一定的维修责任。” 他说,他家有50多间出租屋,每个房间都配有空调、热水器、电视。 常用的电器、柜子、床等,如果有东西坏了,房东就要花钱修理,这将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是无法承担的。

据悉,租房前,房东与租客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但只列出了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并没有明确修缮责任。 很多协议都是口头的,如果租客不询问,房东也不会主动提及。 “租客看房的时候,我会采访家里所有的电器。有些租客不爱惜自己用的东西,要求他们负责维修也是无奈之举。” 廖大爷表示,这样可以减少出租屋内物品的损失。 让租户小心谨慎地使用房产。

“既然住在这里,就应该像自己家一样爱护这里。如果东西破了,他们就得自己出钱修。” 市区南苑的周姐表示,如果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租客的问题,比如电线老化等,他们是不会推卸维修责任的。

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多一份理解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龚律师表示,租客与房东应尽快签订租赁协议,并尽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租金、付款方式等敏感问题,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未来的权利。 即使房东在一段时间后要求涨价,也必须在合同期满后进行。 否则,承租人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租赁。

“对于租赁期间造成的物品损坏,双方应多一些相互信任和理解,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自然损坏,租客可以尽快用手机拍照作为证据。可能的。” 龚律师表示,此类问题首先要从租赁的源头上弄清楚。 很多租客在租房时都感到困惑,匆忙入住。 入住后,他们对出现的问题感到困惑。 根据《合同法》第221条规定:“租赁物需要修理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出租人不履行修理义务的,承租人可以修理。”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租客在确认租金之前应该多问一些问题,并彻底询问房东所有可预见的问题。” 他表示,租客和房东应该把所有问题摆到桌面上讨论,讨论完之后再讨论相关问题。 职责分工会更加清晰。 为了以防万一,双方可以将协商后的协商内容写下来,作为租赁的附加条款,这样会减少双方的争吵。

“这些看似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租客和房东之间的矛盾加深。” 有网友表示,房东和租客应该多沟通,加强相互信任和理解。 通过合理协商共同解决有关问题。

(原标题《临时涨价合理吗?家里物品损坏谁负责?空调加氟谁负责……租房矛盾频发,双方应该多一些理解和信任。》原文作者季俊雷编辑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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