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gin-->【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硫酸铝制备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 2024-05-03 00:05:35|浏览: 63|编号: 6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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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硫酸铝制备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传真:0535-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

邮政编码:

需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列号

项目名

工地

施工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止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评论

山东道安钛业有限公司硫酸铝制备项目

龙口市

山东道安钛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拟在厂内现有表面处理车间闲置区域建设“硫酸铝制备项目”。 拟建项目建设硫酸铝生产装置一套,包括新购置气体洗涤器、离心泵、引风机和板框压滤机等设备7套,重复利用旧搪瓷反应釜3座; 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他环保工程及公用配套工程均在现有基础上进行。

项目建成后,液体硫酸铝产能为2.5万吨/年,全部用于粗钛白粉精炼生产线的生产,以替代目前外购的硫酸铝原料。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三级水洗装置处理后,通过33m排气管P1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域表1; 硫酸雾排放浓度必须符合《无机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3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氢氧化铝等粉状物料通过无尘喂料机喂入; 加强项目安装区、罐区等区域环境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拟建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年)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2、对水环境的影响

确保所有废水都能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三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龙口物流公司码头工程填海工程

龙口市

中海油(龙口)基地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本项目区位于历史填海区范围内。 该区域已编号。 本项目为区域内尚未完成填海工程的面积(1.37公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处置已批准但未竣工围垦项目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源厅函[2021]1958号),上述1.37公顷未竣工围垦项目该地区属于附件三项目“其他”,编号165。根据《关于烟台市已批准但未竣工围填海项目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海育[2022]7号),拟建项目属于“其他项目清单”。

拟填海区生态评价和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报告已完成,并于2022年6月1日通过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海洋开发和渔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根据2021年新修订的海岸线,本项目全部位于新海岸线靠海一侧,占地1.37公顷。 项目占地新建人工岸线约294m,形成人工岸线长约262m。

项目区平均水深约5m,填海工程土地高程设定为+2.5m。 继续进行填海工程,将需要回填土石方约118,600立方米。

拟建填海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龙口物流基地三期工程的一部分。 龙口物流基地三期项目拟建设堆场、仓库。 本环评项目内容为围垦项目,不包括形成后的土地面积。 地面工程内容。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海倾倒、排放污染物,并确保污染物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 废水应当分类妥善处理,不得排入海洋; 施工期间陆上生活污水由中海油龙口基地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满足《城镇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中表1B级标准。 通过管网排至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收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施工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由山东新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鲁焕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陆焕汉)环保[2019]112号)等文件要求施工期扬尘控制; 强化施工车辆机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车辆、机械保持良好状态,废气排放达标。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最新的机械并严格排放标准。

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进行施工调度,控制施工噪声影响。 施工场地厂界噪声必须符合《施工场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11年)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制定可行的噪声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应的声功能类别。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体废物处置原则,落实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措施。

实施环保投资。 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等补偿措施,恢复和补偿海洋生物资源。

回填土石方应当进行有毒、有害、放射性等污染物监测,符合相关标准,且无毒、无害、不含放射性物质。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船舶的管理和施工技术的控制,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2、实施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加强海水质量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周边海洋环境信息,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 。

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定期发布环境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周边单位的沟通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项目的影响,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4、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异议。

2000吨/年尼龙12弹性体产业化项目

开发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实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烟台化学工业园区。 主要以万华上游装置月桂内酰胺为主要原料,采用万华自主研发的工艺路线,新建一套2000吨/年尼龙12弹性体。 安装、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附属设施均依托园区现有及在建设施。

1、大气环境影响

供料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管排出; 颗粒物必须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反应器泄压气体经水洗塔喷淋后经20m排气管排出。 VOCs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中II期排放限值的要求。

反应系统真空废气和除臭系统废气经“膜材料装置扩建工程”催化氧化(CO)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管排放。 颗粒物、氮氧化物须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域排放限值要求,VOCs、四氢呋喃等满足表1、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的限量要求。

落实报告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项目安装区、废水输送、储存和处理等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指南》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建立台账。 建立健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道部件及其缝隙连接处的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 VOCs物质储存、中转和运输、工艺流程、设备和管道组件、开放液体表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废水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过程中的VOCs必须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厂内监测点VOCs浓度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VOCs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的标准; 颗粒物必须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及其他间歇性废水经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通过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海管道排放。 排放废水须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A级标准限值。

生活污水须达到《城镇下水道污水排放水质标准》(GB/-2015)表1中B类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环境功能区标准中三类声要求。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万华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膜材料装置扩建项目

开发区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化学工业园区。 在现有膜生产车间基础上新增一条RO膜生产线,新增RO膜产能800万平方米/年。 依托现有溶剂回收装置,新建南方催化氧化装置处理有机废气。 、浸出装置、罐区、仓库、循环水站、冷冻水站、火灾事故池等。

1、大气环境影响

铸液涂覆、静态反应后清洗等常温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1处理; 热水洗、高温除盐水漂洗等高温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2处理; 涂装线水相溶液浸渍-脱盐水双面喷箱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3处理; 化学处理池废气经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 以上四种废气共用一根20m高的排气管P1(DA183)。

该报告是通过叠加现有废气源强度计算得出的。 P1(DA183)排气管DMF排放浓度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2标准。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期排放限值要求。 NOx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铸液制备、真空脱气、水溶液制备、水溶液浸渍后气刀吹气等工段废气由现有酸浸装置处理,依靠现有20m高排气管P3(DA185)排放。 DMF排放浓度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率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37/2801.6-2018)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见表1。

DMF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气经现有水洗脱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21m高排气管P4(DA174)排放。 DMF(二甲基甲酰胺)排放浓度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2标准排放标准《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II期排放限值要求见表1。

静态反应区及静态反应后气刀吹扫废气采用新建南区催化氧化装置处理,新增25m高排气管P7排放。 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号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中第二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

烘干废气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管P6排出。 氯化氢排放浓度必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率必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

落实报告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原辅材料储存、转运、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操作。 该项目设有独立的密闭配料室,配料室内设置密闭配料罐; 在RO膜生产装置中,涂布、气刀吹膜、干燥等工序均在密闭箱体内进行。 定期检查各生产设备的状况,减少泄漏、泄漏,减少VOCs的产生。 参照《石油化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导则》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建立台账。 建立健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流经的设备或管道部件及其缝隙连接处的泄漏检测,及时修复泄漏点。 VOCs物质储存、中转和运输、工艺流程、设备和管道组件、开放液体表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厂内监测点VOCs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

拟建项目厂界VOCs浓度满足《有机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DB37/2801.6-2018)表3的标准要求,氯化氢厂界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表7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现有项目有机废水缓冲池,定期通过地上管廊输送至万华化学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综合处理装置。进行治疗。 外部废水经万华化学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必须达到膜材料装置与万华化学集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约定的进水水质有限公司,排放废水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五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二级标准、《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和表3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年和2006年修订)表1A类标准; 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排放浓度必须符合《城镇下水道污水排放水质标准》(GB/-2015)表1中B类标准。

3、声环境影响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厂界噪声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三级要求。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体废物处置原则,对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实行收集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

5、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烟台市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项目

蓬莱区、浮山区

烟台市城管局

山东海美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市浮山区与蓬莱区交界处臧家庄镇,沉海高速公路与三亚路交叉口西北侧。 主要处理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750t/d。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要项目:①焚烧发电系统:建设一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包括物料接收、储运系统、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粉煤灰输送系统主要配备1×750t/d机械往复炉排炉、余热锅炉、1×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 ②粉煤灰固化物处置场:建设一座飞灰固化物处置场。灰渣固化物处置场,占地面积85万立方米,库容85万立方米。 防渗工程拟根据《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1)中灵活填埋填埋场的防渗要求进行施工。

储运工程:生活垃圾储运系统、油库、氨罐、熟石灰仓、活性炭仓、干粉储存仓等建设。

公用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及蒸汽供应系统、除盐水系统、气压系统等建设。

配套工程:实验室、办公区、生活区、备用电加热锅炉等建设。

环保工程:焚烧炉废气处理系统及异常工况废气处理设施、渣库废气处理设施等建设; 建设污水处理站; 建设灰渣库、粉煤灰库等固体废物临时贮存设施。

该项目将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升压站和输电线路的辐射环境影响将分别进行评价。

焚烧生活垃圾750t/d,年发电量1.501×。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半干法反应塔(石灰浆)+干法(碳酸氢钠干粉)+活性炭喷吹吸附+布袋除尘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通过80m排气管P1排出; 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池、卸货大厅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停炉时,臭气引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然后通过1个50m高的排气管P2排出; 渣库废气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管P3排出。

P1级排气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二恶英、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必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14年)中污染物排放限值,氨必须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中SNCR/SCR联合脱硝氨逃逸浓度要求。

P2排气管中氨气、硫化氢、甲硫醇和恶臭浓度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3)表2中50m高排气管的标准要求。

P3排气管颗粒物必须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生活垃圾采用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垃圾卸货大厅采用封闭式布置。 卸货区、垃圾池、渗滤液收集池等产生恶臭气体的区域均处于负压状态。 收集到的恶臭气体送至焚烧炉进行焚烧; 氨水储罐呼吸口处安装水封罐; 熟石灰储仓、干粉储仓、活性炭储仓、粉煤灰储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 粉煤灰填埋区采用洒水喷洒和厂区绿化隔离控制飞尘。

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甲硫醇、恶臭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993年)表1的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表2周界外最高浓度点。 VOCs必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粉煤灰填埋场设有渗滤液收集和排水系统。 收集到的渗滤液和垃圾池渗滤液采用“初沉+调节池+厌氧”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d)。 其他生产废水(装卸区及洗车废水、垃圾填埋场洗车废水、渣库水膜除尘排水、实验室废水、余热锅炉排水、循环水场排水、除盐水站排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 “过滤+初沉+调节池+均质(设计处理规模160m3/d)”预处理后,全部进入“MBR系统+膜深度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400m3/d)”进一步处理其余部分与锅炉污水、除盐水、循环水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烟台中联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厂区排入中联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水质必须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8年)表2、《城市下水道污水排入水质标准》中B “(GB/T 31962-2015)中国废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水平排放标准和入口水质要求。

作为废物焚化发电项目的支持项目,粉煤灰垃圾填埋场仅接收和焚化工厂生产的粉煤灰,其质量检查符合入学要求。 每天产生的粉煤灰稳定器必须分批测试渗滤液。 如果每批的测试结果符合“家庭废物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入学要求,则它们将被发送到垃圾填埋场。 如果测试结果不合格,则将其返回到粉煤灰固化研讨会以进行重新分配或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在雨天,粉煤灰垃圾填埋场严格禁止垃圾填埋场操作,并且必须用胶片覆盖工作表面。

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内废物焚化工程的技术规格”(CJJ90-2009),“家庭废物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和“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工程技术指南”(HJ(HJ) 2035年至2013年),“用于家庭废物卫生垃圾填埋场的技术规格”(-2013)和其他文件要求。 必须根据“危险废物垃圾污染控制标准”(-2019)中的反植物要求构建粉煤灰垃圾填埋场的反植物项目。

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以及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严格在工厂内实施分区的反植物措施,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并避免“运行,泄漏,滴水和泄漏”。 具有土壤污染物风险的设施,例如生产设备区域和涉及有害和有害物质的污水处理系统,应设计,构建和安装相关的抗腐蚀,防肠道和泄漏监测装置,以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建立一个调查和管理土壤和地下水中隐藏危险的系统,并定期检查关键区域和关键设施中的隐藏危险。 合理地建立了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追踪和监测,并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3.声学环境影响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例如隔音,沉默和减少主噪声源的振动。 工厂边界上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边界上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根据“回收,减少和无害”的固体废物处理原则,对所有类型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实施收集和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地点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存储的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需要设置以防止继发污染。

5.公众参与:建筑部门根据法律进行了公众参与,并且在每个宣传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Beida Hi-Tech Co.,Ltd. Beida Hi-Tech API生产项目(I阶段)

蓬莱区

City Hexi金矿

Beida Hi-Tech Co.,Ltd.

High-Tech API生产项目(I期)位于彭莱化学工业园区。 拟议项目工厂的东侧是 Co.,Ltd。,南侧和北侧是开放的空间,西侧是在开放的道路。

拟议的项目建设研讨会1(包括葡萄糖钠钠的4种生产线,二异丙胺二氯乙酸,氨二烯盐盐酸盐和尿敏酶),支持供水和排水,电源和热源的建设(由LTD,LTD,LTD,LTD提供) 。 拟议的项目是第一阶段项目。 第一阶段项目完成后,它可以产生20吨葡萄糖酸钠,3吨二异丙胺二氯乙酸,10吨盐酸氨二烯酮和100亿单位的尿蛋白酶。

1.大气环境影响

车间1中的尘土喂养废气是由“袋装收集器”处理的气体收集引擎盖收集的,并通过3230万高排气管(DA001)排放。 粒子发射浓度必须符合“空气污染物的区域综合排放标准”的表1(DB37 2376-2019)的表1。

第一个研讨会中的生产过程废气(不包括酸性气体)是通过管道负压收集的,并经历了“第一级冷凝 +二级冷凝 +活化的碳吸附”。 含酸性废气的工艺废气是通过管道负压收集的,并经历了“第一级凝结 +二级凝结 +活性碳吸附”。 阶段凝结 +碱洗涤 +洗水 +活性炭吸附”,氯化氢废气通过“碱洗涤 +水洗涤 +活性炭吸附”处理,以及危险废物临时储藏室中的废气由“活性碳”处理。吸附”。处理后,上述废气从常见的323m高排气管(DA002)排出。DA002排气管VOC,甲苯,环己烷,丙酮,乙醇,乙醇,二异丙丙酰胺,二氯乙酸和二氯乙酸和乙酸乙酯排放剂必须满足。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期)和表2标准,氯化氢的排放必须符合“药业空气污染物排放的表1标准”(-2019)。

研讨会中的质量检查废气(主要是乙醇废气)在烟雾罩中收集,并用“吸水 +活性碳吸附”处理,并通过3230万高的排气管(DA003)排放。 VOC和乙醇排放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7/2801.6-2018)的表1(其他行业II时期)中的标准。

污水处理局的废气被集中收集,并用“碱喷涂 +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管(DA004)排出。 污水处理局的NH3,H2S,VOC和气味浓度必须符合“有机化学企业的废水处理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发射标准)的表1”(DB37/3161 -2018)。

通过管道中的负压收集盐酸氨二烯酮的精细粉碎中的废气,并在通过GMP研讨会的多阶段过滤系统后将其在研讨会中无组织。

实施报告中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在原材料和赋形剂的存储,转移和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标准化操作,并符合“制药行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定期检查每个生产设备的状态,以减少泄漏和泄漏,并减少VOC的产生。 建立一个分类帐,参考“石化企业泄漏检测和修复指南”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无组织发射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建立并改善LDAR(泄漏检测和修复)系统,增强对设备或管道组件的泄漏检测及其间隙连接,挥发性有机物流动,并及时修复泄漏点。 VOCS材料存储,传输和运输,过程,设备和管道组件,开放液体表面VOC无组织的发射控制应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的发射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工厂监测点的VOC浓度必须符合“无组织有机化合物无组织的排放控制标准”的无组织发射限制(GB 37822-2019)。

工厂边界处的颗粒物必须符合“空气污染物的综合排放标准”的表2中的次级标准工厂边界监测点浓度限制(-1996),并且VOC和甲苯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7/2801.6-2018); 氯化氢必须符合“制药行业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4(-2019); 氨,硫化氢和气味浓度必须符合表1中的“气味污染物排放标准”(-93)标准要求。

2.对水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构建了一个污水处理局,设计的处理能力为81M3/d。 处理过程采用“铁碳微分电解 +晚期催化氧化 +厌氧反应器 + A/O”。 设备冲洗水,干净的水面冲洗水,水喷射真空泵废水,清洁区域外的地面冲洗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废水处理,由污水处理台,pH,鳕鱼,BOD,BOD5,氨基氮,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S,总氮,总磷必须满足 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同意的传入水质要求,TOC必须符合“化学合成制药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2中的标准。 21904-2008),总盐含量必须满足“盆地中水污染物的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第二种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放电浓度要求在表2中,甲苯必须符合“综合废水排放标准”(-1996)的第三级标准,并将其排入 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3.声学环境影响

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例如隔音,沉默和减少主噪声源的振动。 工厂边界上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边界上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根据“回收,减少和无害”的固体废物处理原则,对所有类型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实施收集和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地点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存储的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需要设置以防止继发污染。

5.公众参与:建筑部门根据法律进行了公众参与,并且在每个宣传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石化有限公司的高端下游工业链扩展项目。

龙口市

石化有限公司

Lujin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石油化学公司有限公司的高端下游工业链扩展项目位于 2#, 石油化学工业园。 该项目已注册,注册代码为:2108---04-01-。 根据注册证书, Co.,Ltd。的高端下游工业链扩展项目的建筑量表和内容如下:1组500,000吨/年全密度聚乙烯(FDPE)单位,单位, 1套450,000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单元,2套200,000吨/年甲基二丁基乙醚(MTBE)/丁烯单元,1套150,000吨/年/年的年度丁二烯橡胶植物分为3种生产线),这是一种60,000吨/年的溶液聚合苯乙烯丁二烯橡胶厂,一种60,000吨/年的甘氨酸植物及相关公共工程和辅助设施。 由于市场原因,60,000吨/年的甘氨酸单元不再正在建设中,并且该评估不包括60,000吨/年甘氨酸。

该项目的辅助工程,公共工程,固体废物临时储藏室和废水处理设施都依赖于正在建设的炼油和化学整合项目(I); 废气处理设施部分是新建的,部分依赖于正在建设的炼油和化学整合项目(I)的废气。 处理设施。

产品解决方案:甲基丁丁基醚(MTBE)400,800吨/年,-1 133,800吨/年,高密度聚乙烯(HDPE)450,000吨/年/年,全密度聚乙烯(FDPE)500,000吨/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以镍为100,000吨/年的丁二烯橡胶,50,000吨/年的稀土丁二烯橡胶和60,000吨/年的苯乙烯丁二烯橡胶。 副产品异丁烷为72,000吨/年,其余的C4为132,800吨/年。

1.大气环境影响

清除袋尘后,每个设备产生的颗粒物含有颗粒物。 HDPE设备配备了总共3个颗粒物废气排气管(P1/P2/P3,高度为15m),FDPE设备配备了9个颗粒物的颗粒物质排气管(P4-P12) ,P4,P5,P12为15m,P6为265m,P7和P8为28m,P9为155m,P10,P10为25m,P11为18.5m),颗粒发射浓度必须符合“区域的关键控制区域空气污染物的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标准。

含有丁二烯橡胶的非甲烷总碳氢化合物(振动屏幕废气,膨胀烘干机废气,热空气干燥烤箱废气)以及含有溶液多聚合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废气的废气单位(来自后处理生产线的废气)通过其各自的设备进行处理。 新建的RTO焚化炉在焚化后发出高空排放(p13/p14,高度为30m)。 RTO焚化炉排气管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必须符合“空气污染物的区域全面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关键控制面积标准,非甲烷总碳氢化合物(由非甲烷总碳氢化合物(特征) VOCS),N-己烷和环己烷必须符合表1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学工业”(DB37/2801.6-2018)2标准的表1。

项目储罐区域的废气由“凝结 +吸附 +焚化”处理,在炼油和化学整合项目(I期)中的石油和天然气回收设施,然后在高空(P15,高度15m)处排出。 非甲烷总烃(以VOC的为特征),甲醇,苯乙烯必须符合表1和2标准的第六标准“有机化学工业”(DB37/2801.6-2018)。

MTBE设备返回到碳氢化合物的流动,含烃废气的HDPE设备,含烃废气的FDPE设备,滑动P-润纤维设备,含有碳氢化合物的碳氢化合物(丁二烯精制的超高式装置)苯 - 苯基橡木橡胶设备含有碳氢化合物废气(单个精制压力排气,溶剂精制的超压力排气)依赖于精炼和化学整合的项目(第1阶段)火炬气体回收设施来补充化学燃料管道。

实施报告提出的有组织的排放控制措施,加强对材料投资,物料转移,坦克区域和其他链接的管理,并减少废气的组织排放。 根据“发现企业泄漏检查指南,修复和修复”,“童贞有机有机原始进化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建立并改善LDAR(泄漏检测和修复)系统,以增强设备或管道组件的泄漏检测及其挥发性有机物流通道的间隙,并及时修复泄漏点。 VOCS材料存储,转移和运输,过程,设备和管道组件,开放液体开放的VOC N​​OT -ASSUE排放控制应符合标准”(-2015)。

工厂中的VOC集中度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有机进化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而无需组织排放限制。

非甲烷总碳氢化合物的浓度(由VOC代表)工厂边界必须符合“挥发性有机排放的第6部分:有机化学工业的第6部分”(DB37/2801.6-2018)。 表3在工厂边界中监视点的监视点。

2.水环境影响

该项目的基于镍的滑梯橡胶设备生成的含镍的含氟化物的废水采用重金属捕获+混凝土沉积过程进行预处理,设计量表为55t/h。 研讨会或加工设施中镍的总镍必须符合“石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氟化物必须符合“石化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再加上其他生产废水和家庭污水排放到山东工业公园的污水处理厂,用于加工,pH,鳕鱼,溶解的固体,悬浮液,石油,氨基和氮气必须满足山东污水处理厂的水质需求工业园,并处理重复使用或排放大海的标准。

3.声音环境影响

要选择低噪声设备,要采取降低噪音措施,例如隔音,声音灵感和减少振动,工厂中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工厂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2008)3 Sound Sound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根据“资源,减少,无害”的原则,实施各种固体废物的措施和处置措施,尤其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临时存储场所应符合国家的“危险”废物存储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存储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需要设置以防止继发污染。

5.公众参与:建筑部门根据法律进行了公众参与,并且在宣传期间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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