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字〔2023〕7号 关于《本钢板材一冷轧改造工程1#热镀锌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日期: 2024-05-11 21:06:54|浏览: 102|编号: 66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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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字〔2023〕7号 关于《本钢板材一冷轧改造工程1#热镀锌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本环监字[2023]7号

关于《本钢板材-冷轧改造项目1号热镀锌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

贵公司提交的《本溪钢板-冷轧改造项目1号热镀锌机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的评价意见和技术评价报告的结论,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本溪市平山区本钢公园厂现有冷轧厂区内。 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8%。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 原项目于2003年3月25日收到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本钢冷轧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板材厂。 》(环保批[2003]106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现有1#热镀锌车间进行改造,设备有焊机、光整机、拉矫机、退火炉、脱脂工段及烘干、热镀锌锅、风刀、静电涂油机、钝化设备、钝化干燥炉、钝化工段增设风冷装置。 同时新增1#卷取机,对2#卷取机及其他机组设施、电气设施、配套环保设施等进行改造。 该项目建成后,本钢板材1号冷轧热镀锌机组生产规模由现有的25万吨/年增加到30万吨/年。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严格落实报告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继续开展建设项目选址、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出的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小于2.5m的围栏。 物料储存区等容易产生灰尘的区域应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 应定期喷水抑尘,并设置洗车设施。 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建筑、堆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城市建成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在项目开始前,对各种机动车辆进行噪声合规性检查。 禁止夜间运输,并进行降噪处理。 对施工场地边界进行降噪处理。 应符合《建筑工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11年)表1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清运;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碱洗工艺产生的碱雾废气经碱洗槽+碱雾吸收塔密闭负压气体收集系统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管排放(DA017 )。 碱雾排放应符合《轧钢工业大气》(-2012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限值要求;退火炉采用净化焦炉煤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32m排气管排放废气(DA01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应符合《关于推进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的意见》附件2的相关限值要求。 (环大企[2019]35号);板材公司煤气加压站钝化干燥炉采用净化焦炉煤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从20m排气管排出(颗粒物排放应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年)表3的相关限量要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工业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限量要求。综合治理方案》(环大企[2019]56号)。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穿通废水排至冷轧废水站进行平整、穿通液处理系统(调节+气浮)处理后排至冷轧废水处理系统冷轧废水站,含油废水排至冷轧废水站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冷轧废水站含碱废水处理系统。 碱洗线废水、碱雾喷淋废水、水淬冷却废水排入冷轧废水站含碱废水处理系统。 经含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本钢板块能源厂污水处理厂。 含碱废水处理系统排水应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含铬废水排入冷轧废水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调节+两级还原+两级中和+絮凝沉淀+过滤),然后排至含酸废水出水池处理系统,最终回用在板材公司的冶金渣工艺中,不外排。 含铬废水车间出口处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厂区东侧、南侧厂界噪声经治理后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三类标准要求。 、北侧厂界噪声应符合四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均交由板材公司回收炼钢或外售加工。 产生的锌渣外销,综合利用。 一般固体废物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油桶(铁)由板材公司回收用于炼钢,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污泥、废滤芯暂存于冷轧改造项目。 400平方米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及涂装作业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 本项目采用分区防渗措施,以危险废物储存库、废水站、废水收集坑、碱罐、地下管道为重点防渗区域(Mb≥6.0m,K≤1.0×10-7cm/s)。 生产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厂区道路、办公区、变电站等采取简单防渗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地下水、土壤监测点。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储存仓库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2023)建设,防腐、防渗措施到位,设置安全标志; 运营期采取三级防治措施,以围堰、沟、坑为一级水污染防治措施,冷轧污水站调节池为二级防治措施污水站内设有事故池(720m3)作为三级防控措施; 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开展隐患排查。

3、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 企业正式投产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 生产期间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函中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贵公司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环保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调试,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环保设施投资。

5、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环境影响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剧)的环境影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须重新核准。 影响文件。

6、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7 月 28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抄送: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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