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兰清】掺烧一般固体废物调试前公示

日期: 2024-05-19 13:06:16|浏览: 79|编号: 6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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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兰清】掺烧一般固体废物调试前公示

兰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与一般工业掺混

固废项目投产前调试公告

兰陵县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废混合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省。

主要建设内容是,在保持炉投入能力800t/d的基础上,技改完成后,厂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为640t/d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为160t/d。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及环保项目依托现有项目。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5日获得环评报告批复,于2022年11月1日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9日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 )。 该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9月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2月6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号:-2024-001-M)。

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如下:

1、废气处理设施

技改项目不会改变现有废气和污染产生环节,主要包括焚烧废气、垃圾卸车排放恶臭气体、垃圾池和渗滤液收集系统,以及垃圾卸车大厅、除渣系统、以及灰渣输送系统、灰库及飞灰固化车间产生的粉尘。

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Cl、SO2、NOx、HF、CO、重金属、二恶英等。项目各焚烧炉均配备独立的烟气处理系统,配备相应的备份设备。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 每台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多管集群烟囱、出口内径(各1.5m各2根管)、高度8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通过排烟管排出,烟气在线安装了监控系统。

2、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排水将由雨水改污水,并建立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 实验室废水、卸货大厅及洗车废水、垃圾渗滤液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道路冲洗、主厂地面冲洗废水及化学水制备、锅炉废水、及未使用的循环冷却水污水。

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2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系统+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二级A/O+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应渗透(RO) ) 系统”。

3、噪声控制设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降噪、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消声。

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飞灰和炉渣。 粉煤灰稳定后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08)第6.3条要求后,送兰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灰烬埋于垃圾填埋场; 炉渣出售综合利用。

除尘器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化学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膜属于危险废物。实验室属于危险废物。 实验室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废试剂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仓库冲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活性炭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应送焚烧炉焚烧。

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4年2月7日竣工。

项目投产日期计划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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