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R:国际废弃物回收体系的“硬核”手段
12月16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四部门起草制定了《饮料纸基复合材料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包装“(以下简称”计划“)。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它如何从废物管理中受益?在这方面有哪些探索和尝试?本期刊登相关报道,以方便读者阅读。
生产者责任延伸 (EPR) 制度可以追溯到瑞典政府于 1975 年提出的废物回收和管理法案。198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发布了《生产者责任延伸框架报告》,该报告将其定义为一种环境政策方法,其特点是“将上游责任转移给生产者,并为生产者提供激励和激励,以设计考虑到环境因素的产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责任也在不断丰富。从生产者使用可再生材料尽可能减少环境危害开始,到责任超越产品本身,甚至涉及回收系统的建设,生产者不仅有责任开发相关技术,还需要向社会披露产品信息。
德国:率先实施符合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包装管理,建立涵盖三类废物收集点的综合收集网络
20世纪80年代,欧洲回收与回收协会在8个欧盟国家开展包装回收试点,但该项目并未成功。许多龙头企业已经尝试了各种方式来实现回收目标,因此一些欧盟国家开始制定自己的公共政策,要求企业履行其产品包装的责任。
德国是第一个将生产者责任延伸作为包装管理要求的国家。由于担心该国垃圾填埋场面积的减少,德国迅速设定了一个关键目标:通过制定减少包装消耗的战略来减少资源的使用。
1991年6月,德国政府颁布了《包装废弃物管理条例》,首次全面规范了废弃物包装的再利用率,并强制要求制造商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的回收和处置负责。如果商家希望不必自己动手,则需要支付费用,指定机构将负责废包装的回收。同时,支持部分零售商和供应商选择与专业的废包装处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于需求和立场不同,大多数生产和进口包装的德国公司都寻求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以实现灵活高效的包装回收。
德国第一家管理包装回收系统的机构被称为(DSD)。渠务署向制造商及分销商收取特许费,以在包装上使用「绿点」或「Punkt」标志,以表明该等包装可放置在特定的回收系统中。同时,每种材料的成本都是根据回收费计算的。这种方法鼓励生产商通过使用低成本的可回收材料和减少包装数量来降低成本。
德国的回收系统包括最普遍的路边系统,其中塑料、复合材料、铝和钢被放置在提供给家庭的黄色袋子或垃圾箱中。纸张和纸板被收集在您家或社区附近的集装箱站的一个单独的蓝色盒子中。销售“绿点”包装产品的零售店也提供绿点废物收集点。95%的德国人可以使用路边收集设施和其他方便的回收设施,所有这些都位于商业和住宅区等消费者友好的地方。
在德国,所有住宅区或住宅楼都配备了三个基本垃圾箱,用于回收有机废物、轻质包装和纸制品。每个街区都有专门用于回收玻璃制品的垃圾箱,通常有三种颜色:绿色、棕色和白色,用于回收三种相应颜色的玻璃瓶。至于其他生活垃圾,如装饰材料,往往需要在指定的处置地点进行处理。因此,德国正在逐步建立由住宅区、社区和指定处置点三种类型的废物收集点组成的综合收集网络。
不断增加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法规对德国增加回收利用和减少能源消耗产生了积极影响。凭借数十年的经验,德国现在是开发新分拣和回收技术的领导者。
比利时和加拿大:在地方或省级建立和优化废物回收系统
比利时因其统一的包装系统和高回收率而多次被引用为包装和回收方面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成功典范。比利时的生活垃圾收集是市政的责任。当时,比利时地方政府签署了一项废物管理协议,涉及589个城市,并建立了约50个城市间废物管理机构。
这家比利时包装运营商专注于通过与市政当局的持续沟通和合作来获得高质量的材料,在回收系统中分离塑料、金属、纸张、玻璃和其他生活垃圾,减少废物运输中的污染,并确保高质量的材料被回收进行回收。与德国不同,德国在创新塑料市场上投资新技术,比利时更愿意收集能够获得市场价值的塑料。
加拿大还尝试了区域废物管理。近年来,加拿大在大多数地区为产品和包装引入了某种形式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框架立法。2014 年,加拿大 10 个省中有 4 个——安大略省、魁北克省、曼尼托巴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实施了包装计划。
以安大略省为例。饮料行业提出建设路边回收蓝色垃圾箱系统,用于收集塑料制品、树脂废料、牛奶盒、饮料瓶、罐头等。最初,政府要求软饮料公司使用一定配额的可再填充瓶。然而,可再填充的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因此,当地企业与政府进行了沟通,政府同意减少目前可再填充瓶的配额,但软饮料行业将提供资金,以帮助改善安大略省的路边回收系统。因此,加拿大逐步推行由相关行业和市政基金分担成本的回收蓝桶制度,既保证了饮用安全,又为人们处理饮料瓶等生活垃圾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目前,加拿大大约有50种省级产品正在使用这种产品管理模式。所有省份都有啤酒容器的存放系统,8个省份有软饮料容器回收计划。它也是一个双向系统,路边包装回收系统和押金系统并存。
日本: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并在《基本法》、促进回收利用和特别法律法规三个层面实施
日本曾经是世界第二大塑料生产国。废塑料的回收利用一直是困扰日本的严重社会问题,因此日本一直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保持积极的态度。
20世纪90年代,为了实现零排放的循环型社会的理想,日本提出了“环境国家”的口号,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这是日本资源回收率高的最重要保证。这些法律可以分为 3 个级别。第一级是《基本法》,该法于2001年全面实施,2010年修订了《废物处理法》,以规范废物处理。第二层次是促进循环利用,2001年全面修订了《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第三层次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专门法律法规,如《容器和包装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建筑材料回收法》、《车辆回收法》等。这些法律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对不同行业的废物处理和资源回收做出了具体规定。
2006年全面实施《容器和包装回收法》及其修订后,日本的人均垃圾排放量迅速下降,2016年的人均排放量比2000年下降了21.6%。2016年,日本共生产了1075万吨树脂,消费了980万吨,其中206万吨(23%)通过物理回收收集,36万吨(4%)通过化学回收收集,516万吨(57%)通过能源回收收集,80万吨(9%)通过焚烧收集,60万吨(7%)通过垃圾填埋收集。因此,随着废物量的持续增长,垃圾填埋场的数量正在减少。
总而言之,目前国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大多基于相关法律,如PPWD(欧盟2018年修订的《包装废弃物指令》)和日本的《容器和包装回收法》等,为塑料包装作为资源,或与其他资源废弃物一起回收,建立了单独的回收制度。这些与城市垃圾系统、市政系统、回收成本和回收行业有很大关系。然而,每个国家都选择不同的回收方式,这需要与城市的定位和规划相结合,并与不同的财政收费系统相衔接。因此,在不断完善包括塑料在内的废弃物回收系统的过程中,要不要盲目“抄作业”,而是要因地制宜地交出满意的答案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