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日期: 2024-05-20 09:11:04|浏览: 79|编号: 6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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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广德康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公布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伏太阳能零部件加工阳极氧化、化学转化膜、电镀等工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草案。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要求广德康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加工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伏太阳能组件阳极氧化、化学转化膜、电镀等工艺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草案已公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德康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承办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伏太阳能零部件阳极氧化、化学转化膜、电镀等工艺项目

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工业园(金恒电镀中心)

项目规模:广德康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营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伏太阳能零部件的阳极氧化、化学转化膜、电镀等工艺。

2、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厂区雨水通过开发区雨水管网排放; 生活污水依靠广德金恒电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然后通过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中A类标准后排入乌梁溪河。

生产废水收集后排至安徽恒科污水处理厂相应收集池。 经过不同的预处理工艺,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和广德一号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进入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年)中A类标准后排入乌梁溪河。 。

2、废气

根据建设项目设计资料,针对镀铜、镀镍、镀锡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SCX-01及镀铜、镀镍、镀锡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 SCX-02、各产污罐体采用侧吸+顶吸收集(设计风量为/h)。 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废气经25m高排气管(DA001)排出。

铜镀镍镀锡SCX-01和铜镀镍镀锡SCX-02产生的酸性废气(氰化氢)采用侧吸+顶吸(设计风量为/h),尾气经NaOH+NaClO碱喷淋塔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管(DA002)排出。

连续镀镍生产线SCX-03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采用侧吸+顶吸的方式收集在各产污池内(设计风量为/h)。 废气收集后由碱喷淋塔处理。 通过25m高的排气管(DA003)排出。

连续镀镍生产线SCX-04和连续镀镍生产线SCX-05产生的酸性废气(氯化氢)采用侧吸+顶吸收集于各产污池(设计风量为/h )。 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废气经25m高排气管(DA004)排出。

阳极氧化生产线SCX-05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采用侧吸+顶吸(设计风量/h)收集于各产污池,经碱收集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m高的排气管(DA005)排出。

钝化清洗线SCX-07产生的酸性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侧吸+顶吸(设计风量/h)收集于各产污池,收集后用碱溶液喷淋废气经塔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管(DA006)排出。

打样生产线SCX-08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侧吸+顶吸(设计风量为/h)收集于各产污池,并喷淋收集后加碱溶液。 废气经淋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管(DA007)排出。

本项目在喷砂过程中会产生喷砂废气。 经内置布袋除尘器(设计风量/h)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管(DA008)排出。

有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排放浓度及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年)表5标准限值。 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年)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氟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6)表2排放限值。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边角料、一般原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纯水制备用RO反渗透膜由设备维修公司更换回收。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首先要本着“资源化”的思路,尽量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

4、噪音

要求选择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 安装设备时,应合理布置,高噪声生产工序尽量布置在厂区内,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生产的影响。外部环境。 车间应尽可能密闭,并采取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所有厂界白天和夜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08)中3级标准限值。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认为,广德康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经营智能制造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伏太阳能零部件的阳极氧化、化学转化膜、电镀等工艺。 。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德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不存在限制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 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够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因此,建设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在落实“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同时,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放限值。 在保证环境保护水平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如需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要求对项目进行补充的有信息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广德康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安徽依尔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2-801

联系人:吴工

电话:-

邮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主要环境污染源;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理解和反应; 公众了解该建设项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是什么; 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意见表(见附件),将填妥的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邮戳日期为准) )或电子邮件,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6月2日至15日(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广德康泉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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