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业主称楼上拆了承重墙,已到法院起诉!
集木新闻记者 舒龙欢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西店新城小区业主谭先生反映,其楼上业主在装修时将卫生间与客厅之间的承重墙拆除,担心造成安全。对建筑物造成危害。 谭先生向物管、社区、住建局反映此事数月,但未能妥善解决,已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5月8日,集木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解到,该小区是一栋2000年左右建成的U型连体楼。拆除围墙的业主康先生表示,他拆除的并不是一栋围墙。承重墙。
西店新城社区记者 舒龙欢 摄
今年1月17日,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到现场检查。 近日,该局和检测机构再次前往现场检查。 目前还无法确定康先生拆除的墙壁是否为承重墙。
楼下业主称楼上承重墙被拆
5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对西店新城社区进行了实地探访。 该社区是一座U型连体建筑,建于2000年左右。
记者见到了谭先生,他一直在抱怨此事,并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介绍,自己是小区339栋1单元202单元的业主,共有7层。 2022年12月,他发现家中卫生间和附近房屋的天花板漏水,于是上楼与302户康先生协商。过程中,他发现康先生拆除了房屋。装修时客厅和浴室之间的墙。
302拆除围墙(受访者提供)
“当时并没有完全拆除,只是开了一个洞。因为是承重墙,所以我就让社区物业检查了。” 谭先生表示,物业立即停止了拆除围墙的工作,康先生还写下了一份《装修保证书》承诺:“房屋外立面不损坏,主体结构不损坏”。如果因装修出现安全问题,由业主负责。” “装修完成后,房子的墙壁将会加固,并采取安全措施。”
不过,谭先生表示,上述保证并不能阻止康先生继续拆除围墙。 “物业和社区组织了协商,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做出了很好的决定,但几天后就后悔了。”
不久后,谭先生再次前往302查看时,发现围墙已被拆除。 “以前卫生间的门是在墙的右侧,现在是向左开。” 谭先生表示,由于是承重墙,他担心会对大楼造成威胁。 在人身安全方面,“7楼的住户受到的影响最大,已经出现了一些裂缝。”
被拆除围墙的原始状态(受访者提供)
拆除围墙的业主否认这是承重墙。
2023年1月,谭先生向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了此事。 1月17日,莲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到现场进行现场检查。
2月15日,莲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康先生发出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称:根据《西安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一款“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而拆除或者破坏墙、梁、板、墩、柱等主体及承重结构的”要求立即遵守按照原墙面设计标准进行恢复。
5月8日,集目新闻记者联系上302室的业主康先生,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把原来卫生间门旁边的墙拆掉,是为了加宽客厅的电视墙。
302仍在装修记者舒龙焕摄
对于谭先生关于拆除承重墙的投诉,康先生不同意。 他说,他拆的墙不是承重墙。 “住建局没有说我拆的是承重墙,202的业主说我拆的是承重墙,他得拿出证据。”
至于拆除的围墙何时恢复,康先生没有直接回答。 康先生表示,此前与谭先生沟通时,对方提出:一是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被拆除的围墙进行修复加固; 二是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修复后的建筑进行安全性检测。 ,然后根据检测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他们尚未就这些要求达成一致。 此外,对于谭先生反映的渗漏问题是否应修复或赔偿,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目前,康先生已向物业、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了此事的相关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确定墙体是否承重
针对康先生破坏墙壁的行为,小区物管表示确实已制止,但物管部门不是执法部门,无能为力。 同时,物业公司及所辖社区均表示,曾多次组织康先生、谭先生交涉,但未能妥善解决此事。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牛先生表示,“在物业管理权限范围内,我们已经尽力了。” 桃园一方社区负责人也表示,“只能社区出面组织协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整改的通知(受访者提供)
莲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管理科一名负责住房安全的工作人员告诉积木新闻,接到谭先生的投诉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一直在跟进此事。今年1月17日,康先生前往现场查看,发现康先生在装修时确实损坏了墙面。 近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第三方住房安全检查机构再次到现场检查。 目前尚未确定康先生拆除的墙壁是否为承重墙。
该工作人员表示,至于康先生拆除的围墙是否影响建筑安全,还需要第三方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业主投诉同一栋楼内其他业主拆除、改造墙体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谁投诉谁就必须提供证据。”
上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敦促康先生尽快按照原墙体设计标准恢复被拆除的墙体,并继续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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