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镍合金废水处理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批)

日期: 2024-05-27 18:32:52|浏览: 50|编号: 6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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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镍合金废水处理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批)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送信访投诉案件6件(均为电话转送),截至9月6日,已结案5件,阶段性结案1件,未结案0件,现已向社会公开。

处理情况:责令整改4家企业,立案处罚0家企业,罚款金额0元。

督导期间群众信访举报转介及整改情况清单

序列号

受理编号

指派议题的基本信息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

这是真的吗?

处理及整改

完成了嗎?

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D2SD2

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金山路120号的烟台林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喷砂、喷漆过程中未开启处理设施,导致异味、VOC排放超标;酸洗废水仅少部分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其余均自行处理。

烟台市福山区

大气、土壤

8月28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局、洞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烟台林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喷漆废气经水幕、UV光解(配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等过滤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排放。现场检查中,该公司喷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查阅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记录显示,喷砂、喷漆生产过程中,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月6日、4月1日、7月5日、8月12日到该公司现场检查,烟台市环保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18日到该公司检查,其喷砂、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喷砂、喷漆过程中未开启处理设施的情况。该公司于2021年1月17日、8月1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喷砂、喷漆、酸洗废气进行检测。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于2021年4月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监督检测,检测报告均显示排放达标。 2021年8月28日,福山分公司接到指派问题后,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喷漆工件在烘干房烘干时,部分工件未完全烘干即转入车间存放,导致车间产生一定异味。2021年8月28日,福山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喷砂喷漆废气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达标。

2、该公司酸洗工段主要使用硝酸对不锈钢件进行表面处理,其酸洗废水委托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危废处置。经查,该公司自2019年4月正式投产以来,一直购买并使用硝酸(65%浓度)(查询山东省爆炸化学品管理平台);配制20%浓度硝酸的水;使用蒸馏水(用于酸洗后冲洗不锈钢件)(查账单),总进水量(含酸)为。该公司酸洗废水作为危废转移(查危废转移单);危废库房现有酸洗废水约500kg;两个酸洗槽内酸洗液总重量约;酸洗车间收集桶内现有酸洗液约500kg;酸洗车间酸洗液收集池内酸洗液总重量约200kg; 酸洗车间防渗池内有少量积水,约50kg,总出水量(含酸)为。进入酸洗工段的总水量(含酸)与离开酸洗工段的总水量(含酸)均为34kg,偏差为0.32%。水量损失较小,在合理范围内(《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物料衡算技术指南》(-1346-2016)第8.2.1条规定投入产出质量偏差应小于或等于5%)。投诉人反映的“酸洗废水只有少部分转交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其余自行处理”的问题并不存在。

部分正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要求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将涂装工件在烘干房进行充分烘干后再转入成品车间存放,并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臭味,并按要求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完全的

没有任何

D2SD2

烟台市栖霞市苏家店镇西山园村,2015年前后,有人在村民张某道的果园里挖沙,挖完后出现一个大坑,坑里堆满了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2020年开始,村支书张某水把村北的果园卖给选矿厂存放杂物,风一吹就扬起灰尘。

烟台市栖霞市

土壤、大气、生态

8月28日,栖霞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苏家店镇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1、问题反映“2015年前后,有人在村民张某道的果园挖沙,挖沙后出现一个大坑,大坑内有农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经现场核实,大坑位于苏家店镇东山园村东约300米处,面积约5亩。2015年,有人趁夜间在果园偷取砂石,村委会发现后及时制止。此后,周边村民利用形成的土坑改造成水塘,用于农业灌溉。目前,水塘已干涸,水塘周围有零散的反光膜和生活垃圾。 2、关于“2020年开始,村支书张某水将村北果园出让给选矿厂堆放杂物,风一吹就出现扬尘”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地位于苏家店镇西山院村东北800米处,占地面积约6亩。该地原为果园,2020年12月17日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烟证土地[2020]46号)由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2021年1月18日,西山院村委会与选矿厂签订协议,将该地块交由选矿厂临时用作矿石、杂物临时堆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空旷,散落着废弃设备及面积约9平方米的砂石堆,砂石堆未加盖,存在扬尘隐患。

真的

1、8月28日,苏家店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和设备对采坑内及周边散落的生活垃圾及反光膜进行清理,当天全部清理完毕。2、8月28日,苏家店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和设备将选矿厂使用区域内的砂石料全部清除,对裸露区域用密目网覆盖,消除扬尘隐患。

完全的

没有任何

D2SD2

烟台市莱山区山海路塔山隧道南出口至鲁士达路段规划修建高架道路,但山海路塔山隧道南出口至鲁士达路段仅东西向拥堵,南北向不拥堵,施工完成后预计会产生汽车尾气,影响环境,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扬尘。

烟台市莱山区

气氛

8月29日,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为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市民出行满意度,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局对烟台快速路系统进行了专项规划。经过科学研究论证、交通模型分析、专家咨询评审,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选择山海路建设高架快速路较为合理。目前,烟台快速路系统处于规划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不对

没有任何

完全的

没有任何

D2SD2

政府街812号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仅对镀锌进行了环评,但公司还违规生产锌镍合金电镀;锌镍合金与镀锌废水未达标处理即排放,并混在一起;公司用水与排水不配套,不能均衡。

烟台市牟平区

水、其他污染

8月28日,牟平区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如下:一、关于政府街812号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环评只做了镀锌环评,但该公司还违规生产锌镍合金镀层。经调查,烟台运通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位于原大窑镇,经原牟平县环保局批准设立,1998年搬迁至牟平区政府街812号,经牟平区环保局备案,先后建成磷化线1条、镀锌线1条、镀锌镍线2条、电泳线1条,环保手续齐全。 2013年至2014年,该公司新增未经环评审批的生产线5条,分别为:磷化线2条、滚镀锌线1条、滚镀锌镍线1条、前处理线1条。原牟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3086元(烟牟环保罚【2017】40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字【2015】170号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要求,该项目属于整改项目。 2017年12月25日,原牟平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电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备案。2、关于公司排放不符合处理标准的锌镍合金及镀锌废水并混合排放问题。

据现场调查,该公司已建成三套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收集处理,处理后排入厂区排污总口;车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监测平台连接;含锌、酸碱等废水进入综合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排污总口,再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查阅了公司的污水监测报告、在线监测设施数据及区生态环境局监督性监测数据,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和《污水排放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B级标准。 8月28日上午,区生态环境局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对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及综合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2015)B级标准。3、关于企业用水、排水不配套、不均衡的问题。经调查,公司目前生产、生活用水均来自城市自来水供水。公司2021年1-7月用水量为34920吨,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排放口均已安装在线流量计。 经查阅网上资料,1-7月共排放含镍废水2893吨、含铬废水7155吨;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约100吨/日,1-7月生产约175天,排放量约1.75万吨;生活用水约25吨/日,1-7月用水约5200吨,废水排放总量约32748吨。1-7月,公司6座废气净化塔耗水约1311吨,2座冷却塔耗水约408吨,8条电镀生产线自然蒸发损失水约350吨,合计约2069吨。综上所述,公司1-7月废水排放及损失量合计约34817吨,基本达到水量平衡。

部分正确

针对该公司排水总量无法准确统计的问题,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要求该公司在污水总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在公司宿舍楼、生活用水管道安装水表,并定期核对数据,明确污水排放总量。

完全的

没有任何

D2SD2

烟台市福山区会理镇王元峪村,村支书赵某涛破坏生态环境。他在村南侧的南大顶山、南小顶山私自开采火石矿,山体毁坏,现在又在村南侧的南坝山大规模开采。他在村内200余亩耕地上挖沙,毁坏耕地。占用500亩耕地建停车场,烟青路(烟台市区5公里)绿化带被破坏。在村东侧耕地河道里挖沙卖。在村西南侧王元峪村水库南侧修建寺庙,占地200余亩,毁坏树木。以上问题已多次反映,但无果。 福山区环保局和当地政府要求关闭王元峪村嘉禾养鸡场,该养鸡场因靠近水源,造成污染,已被关闭,但未作出任何赔偿。

烟台市福山区

生态、水

8月28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公路中心、会里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会里镇王源村南侧的南大顶山、南小顶山,没有发生盗采、盗采的迹象。被举报有问题的南八山,是村里村民上门拜访的,叫南大山,那里曾有一家采石场,叫安德采石场,与赵某涛无关。该采石场最早在2009年4月30日取得采矿权,开采矿物为长石,2012年4月30日采矿权到期后关闭,没有发生盗采。

2、该村未发现采砂、破坏耕地的情况,也不存在“全村200余亩耕地采砂、破坏耕地”的问题。

3、村内无停车场,举报的问题疑似为烟庆一级路东侧的4S店,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占用500亩耕地建停车场、破坏烟台至青岛路(烟台市区内5公里)绿化带”的问题。

4、村庄东侧土地用于种植樱桃大棚等农作物,未发现挖沙、卖沙行为;东侧河道内也未发现挖沙、卖沙行为。

5、指派问题中反映的村西南建庙问题。2013年11月,村委会(赵某涛时任村支部书记)未经批准占用村土地289平方米建设村级文化设施,被原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福山分局检查发现并立案查处,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款8670元。2017年7月,村委会违法占用土地2620平方米建设文化设施,被福山区自然资源局检查发现并立案查处,罚款79515元。村委会已按要求整改。

6.经查阅档案材料,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上述问题的反映。

7、本案中加河养鸡场位于会里镇余村外加河西侧,始建于1996年,2003年前后因经营不善而关闭。2010年划定外加河水源保护范围后,该场址位于水源保护区内,但因经营不善,该场已关闭,无需补偿,不存在因水源保护而关闭不予补偿的问题。

部分正确

针对村委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会里镇政府要求各村委会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

完全的

没有任何

D2SD2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芦溪村,村西边的山上分布着多家养鸡场、养猪场。2020年以来,村民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养鸡场、养猪场污水横流、恶臭难闻。排放的污水为鸡粪、猪粪,排入村内河道,造成污染,恶臭严重。牟平环保局告知,其不符合环保局标准,属于畜牧局管辖。2021年5月检查后,牟平环保局告知,没有异味,但养鸡场、养猪场距离村民家很近,影响村民生活。

烟台市牟平区

8月28日,牟平区组织武宁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芦溪村西侧山上现有养殖场(户)7户,其中1户养鸡场自2021年4月起停业,其余6户正常经营;养殖场距离最近户417米,其中2户为规模以上,其余4户不符合规模养殖标准;除1户养羊户(用垫料喂养,一次性清粪)外,其余5户均建有粪污收集设施,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经现场调查发现,孙某某养猪户(规模以下)沉淀池无覆盖,李某某养猪户(规模以下)地面未硬化,林某某养鸡户(规模以上,鸡已出售)粪污设施不合格。 未发现养殖场(户)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现象,也未发现养殖粪便排入河道的情况。养殖场(户)均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在饲料中添加除臭益生菌,在粪场、沉淀池撒播发酵好的除臭菌,并加盖发酵,现场产生一定臭味。

2、前期该问题投诉受理情况:经调查发现,2020年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共接到12345市长热线转接的芦溪村西侧山上养殖户排放污水、臭气扰民的投诉4起。接到投诉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会同武宁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部分养殖户存在养殖污水排放、臭气扰民的问题,群众投诉情况属实。对此,相关单位要求养殖场(户)进行整改。 其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并未告知投诉人“不符合环保局标准,属于畜牧局管辖”,且每次接到投诉后都协同农业农村局和当地乡镇街道赶赴现场查处。

3.2021年5月份以来,12345市长热线共转接关于芦溪村西侧山上农户排放污水、恶臭滋扰的投诉1件。 查阅《烟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处理表》回复内容后明确显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并未告知投诉人芦溪村西侧山上的养殖场(户)没有异味,而是回复称“有少量异味产生;针对养殖臭味污染问题,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采取措施在饲料中添加除臭益生菌,缓解畜禽粪便臭味污染。二是按新标准建设粪场及沉淀池,在粪场、沉淀池内撒播发酵好的除臭菌进行覆盖发酵,减少养殖粪便臭味污染,减少苍蝇、蚊虫滋生。三是依托有机肥生产基地,对养殖粪便进行集中储存处理,减少养殖粪便在田间随意堆放造成的臭味污染。”

部分正确

针对芦溪村西侧农户反映的问题,武宁街道在芦溪村养殖场召集全体农户再次进行教育培训。区农业农村局、武宁街道分别对农户提出要求,要求农户规范使用粪污储存设施,粪污要处理后还田利用,或交由有机肥加工企业回收利用,不得外排。要及时清扫圈舍、清除粪便,减少臭味。对孙某某养猪户沉淀池无盖、李某某养猪户粪棚地面未硬化的问题,武宁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对于林某某养鸡场粪污设施建设不合格的情况,区生态环境局依据《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于9月1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的违法排污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分阶段完成

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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