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4
3、项目名称: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秀林大道苗木移植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200万元
6.最高限价:200万元
7.采购要求:
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秀岭大道苗木移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2. 该项目(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
13. 中小微企业类型:小型、中型、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债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履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书》,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信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书》。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务违法失信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的时间为准)。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0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24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中心(网址:)
3.方法: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公布的项目进行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
4.价格: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月31日0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3.位置: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提交页面进行提交
5. 打开
1.时间:2024年2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招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交易系统招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前款所称供应商招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聚合平台对接的供应商招标系统。
8. 如对本次采购有任何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首市秀林大道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