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试剂空瓶回收处置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24-06-22 03:10:05|浏览: 73|编号: 7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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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试剂空瓶回收处置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由于安徽省危废回收处置公司严重缺乏,加之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弃物情况复杂,目前尚未联系相关公司对学校固体化学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但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经学校领导批准,学校提供临时存放库房,对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场所化学试剂空瓶进行集中回收临时存放。鉴于夏季气温较高、湿度较大,集中存放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实验室产生的各类试剂空瓶必须严格按照回收公司的行业标准和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要求,规范回收流程,做到分类收集存放。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回收及处置要求:

1.本次集中回收仅限化学试剂空瓶,请各实验室妥善保管过期试剂,并等待另行通知。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运输,并清点数量后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试剂空瓶回收处置登记表》(请见附件1,表格中红色字样为填写示例,请删除并按实际情况填写)。

3、所有空试剂瓶必须打开、分类、倒置整齐放入回收纸箱。空试剂瓶必须贴上试剂名称标签,瓶内及纸箱内不得有残留液体,避免在搬运、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装有空试剂瓶的包装箱必须连同《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回收处置登记表》一并交给回收人员。

4、各单位在试剂空瓶的分类、整理和运输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5、回收人员将对各实验室送来的空试剂瓶进行现场检查,不符合本节第三条要求的,予以拒收,相关责任由老师自行承担。

2.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7月12日(下周三)上午9:00-11:30

发货地点:电气学院平房东端(材料楼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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