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如何资源化再利用?第十五部浦东新区法规“上新”

日期: 2024-06-22 06:10:00|浏览: 70|编号: 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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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如何资源化再利用?第十五部浦东新区法规“上新”

上海始终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加强老港生态环保基地等资源循环园区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发展,浦东新区也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的先行先试作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12月21日闭幕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回收若干规定》。

这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十五部浦东新区法规,也是继《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绿色金融若干规定》之后,围绕绿色生态制定的第二部浦东新区法规,其宗旨是全面提高资源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发挥其对全市资源再利用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本条例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把浦东新区建设成为流通顺畅、利用高效、绿色、智能、低碳的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典范;要求浦东新区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各主体责任,推动各环节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第三条、第六条)

条例规定,市政府加强领导,深化与国家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规定浦东新区政府建立综合管理机制,推动落实;规定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深化体制创新,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要求浦东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至第五条、第七至第八条)

《条例》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建筑废物、生活垃圾四大领域,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的具体要求;并规定浦东新区加快建设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特别要求在现有规划和标准的基础上建设相关设施,遵循环境友好原则,设立可回收物交易服务点、中转站、配送中心,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物、生活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着力解决“邻避效应”。(第九至第十四条)

条例规定,根据本市和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发展需要,建设老港、黎明等资源回收利用园区,明确老港园区功能定位;结合园区地理位置、目标定位和发展需要,加强园区周边配套公共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加强先进技术运用;加大对园区的支持保障力度,明确加强老港园区国土资源利用规划统筹,优先配置老港园区规划工业用地指标,保障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实施。(第十五至十六条)

根据该规定,在土地使用方面,鼓励创新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可采取“带计划”出让方式或“带计划”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同时明确划拨一定比例的规划工业用地用于发展资源回收产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明确将资源回收项目环评工作下放至区级审批或备案,探索对同类型资源回收项目实行一次性验收、集中审批。推行环评项目和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明确市生态环境部门可制定浦东新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明细清单。在园区建设方面,探索园区配套建设多个市场主体可共享的治污设施的“绿岛”模式,鼓励老港、黎明园区资源回收企业开展电力市场交易模式创新。 此外,亦在污染减碳、财政、金融、税收、智慧建筑等方面提出相应保障措施。(第18至28条)

市绿化美化局介绍,条例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支持浦东新区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领域走在前列,将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水平。

条例施行后,浦东新区将抓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确、协同增效的固废资源利用综合协调机制:一是协调推进资源利用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具体协调推进浦东新区资源产业发展规划和设施布局规划,落实浦东新区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园区电力改革、产品应用等支持政策,加强沟通指导,形成良好的体制机制。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浦东新区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体系规划保障,指导浦东新区结合区域产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建设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配送场纳入区级规划。推动浦东新区加大中转站、配送场建设投入,将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配送场及其运营实体纳入上海市资源回收企业发展名录,确保再生资源产业长期稳定发展。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导浦东新区加快梳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现状,结合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积极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特别是结合法律法规倡导的工业用地保障机制,推动相关设施规划实施,鼓励有实力的市场主体通过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推动资源化再利用产品应用推广。在标准供给充足的基础上,推动浦东新区加快制定资源化再利用产品使用制度,推动资源型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扩大产品用途,积极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资源化产品应用推广。在此基础上,推动浦东新区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按相应比例逐步增加资源化再利用产品的使用量,加快打通资源再利用链条,从而推动资源利用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园区建设。推动老港、黎明等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园区建设。按照“四个统一”要求,将老港生态环保园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园区。充分发挥老港基地一体化优势,盘活基地各类设施和固体废物资源,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研究和实证探索。探索引入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新模式,加快推进老港基地废旧织物、废塑料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试点实施。

探索新科技手段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指导浦东新区有序引导,鼓励科研院所和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科学研究,探索具有标杆水平和示范意义的再制造、再利用等各类资源化新技术、新工艺,在浦东新区推广应用。近期,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呈现深度发展态势,在浦东新区老港基地开展新技术、新工艺试点探索,进一步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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