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9人被抓!环境局: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要求存放,最低罚款10万元,严重的拘留!一般固废也有身份证号

日期: 2024-06-24 03:12:03|浏览: 86|编号: 75941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请自鉴内容实用性。

又有9人被抓!环境局:一般工业固废未按要求存放,最低罚款10万元,严重的拘留!一般固废也有身份证号

近日,赵某等10人因非法填埋城区东冲镇板寨村(新寨村)固体废物罪,被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了解,2018年8月14日晚,城区东冲镇板寨村(新寨村)发现一处固体废物非法填埋场。涉事人员将固体废物混杂着外地运来的碎塑料、碎纸、碎瓦砖、金属、玻璃以及少量废油漆罐、废胶罐等杂物,填埋在村里的鱼塘里。事件应急阶段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16.696万元。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小编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案目前已结案,后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完成,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2018年8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市区政府通报,称东冲镇板寨村(新寨村)发生固体废物违法填埋事件。接报后,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市区政府、东冲镇政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处置该事件。经查,该批固体废物由东莞市虎门、惠州市惠东县装车,由案发人员赵某接收并填埋于市区东冲镇板寨村与东市村委会口头约定租赁的鱼塘内。

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案件,协调推动案件办理及相关固废清理工作,同时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积极对接公安、检察机关介入案件侦查,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为及时掌握固体废物违法填埋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情况,进一步完善证据链,市生态环境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了对板寨村固体废物倾倒的监测频次和鉴别。根据监测,该村鱼塘填埋的固体废物属于含重金属固体废物。邀请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多位专家对违法填埋的固体废物来源类别进行质询和探讨,出具了《汕尾市东冲镇板寨村(新寨村)违法填埋废物类别认定专家咨询意见》,认为该村违法填埋、运输的废物主要成分混杂有碎塑料、碎纸、碎瓦碎砖、金属、玻璃,以及少量废油漆桶、废胶罐等,初步判定违法填埋废物类别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村里非法填埋的固体废物属于“有毒物质”。

市生态环境局以“未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散落、丢失、泄漏,污染环境”为由,对案涉人员赵某立案侦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市公安局市区分局对“8.15环境污染案”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经庭审,市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赵某等3年3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过污水清运、固废清运、污泥清运等清理措施,板寨村违法固废处置及清理工程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验收,完成了后续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案情摘要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发现一起未经批准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据法律法规对个人高某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同时委托应急处置单位对涉案固体废物进行收运,所需清理费用由高某承担。

案件进程

2020年11月11日凌晨3点左右,高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经过顺德区勒流街道西华村西华第二工业区34号地块(非工业固废收集点),将货车上5吨一般工业固废(废海绵、废布料)全部未经许可倾倒丢弃在该地点。高某认为,这种行为本应“夜深人静时不被人注意”,但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在7个小时后才发现这一违法行为。

问责制

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依法对高某立案侦查,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委托应急处置单位对涉案固体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必要清理费用由高某承担。

案例推理

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市场情况,委托处理一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海绵、废布)的成本约为1000元。但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后,对未经批准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罚金额将与所需处置费用挂钩,规定“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即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高某处理5吨一般工业固废(废海绵、废布料),仅花费5000至6000元,却为了“省”处理费,擅自倾倒工业固废,最终落得“10万元罚款+违法记录+处理费”的下场。值得吗?显然不值得。为了“省”工业固废处理成本,他走上了违法道路,不仅污染、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还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弃置、散布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散溢、流失、泄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七项所列行为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照十万元计算。”

对于第十项违法行为“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罚款数额由原来的1万至10万元提高到1亿元;新法第120条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有网友在微信上询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900-410-06删除,纳入900-409-06,其中并不包括生化处理污泥,请问生化处理污泥下一步该申报什么代码?

一般工业固废知识:

什么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服装、制鞋、鞋材加工厂产生的布边角料、皮革边角料、海绵边角料;注塑厂产生的废塑料;五金厂产生的废金属;废纸屑、废胶带、废木屑等不可回收的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分开处置,国家鼓励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充分回收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如何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谁产生、谁管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承担处置责任。

生产单位必须落实“五项要求”:

1.分类储存。对可以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综合利用;暂时不能利用的,要建设储存设施,并分类、安全储存。

2.建立记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记录,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情况。

3.减少产生量。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等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4、无害化处理。其产生的无法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委托具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单位依法处置,禁止擅自处置。

5、申报登记:必须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每年都要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登记。

对储存场所有什么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进行安全分类,在厂区内存放,地面必须硬化,设置雨棚、围堰或围墙,并设立标志: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在厂区内安全分类存放,并标记:

非法倾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性质严重的,罚款数额提升至10万元至100万元;新固废法第120条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包括:

(一)未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对暂时不利用或者无法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安全分类、贮存,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二)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3.在运输过程中遗弃、散落工业固体废物的;

4.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的;

5.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

6.使用未经批准的设施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的;

7.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0年10月11日,GB/T 39198-2020《一般固体废物分类和代码》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已经丧失原有价值或者未丧失利用价值而予以丢弃或者遗弃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和气体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一般固体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总体分类如下:99为最后一类,代表其他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法》第十七条规定,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环保自主验收

《固体废物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写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3. 存放地点

《固体废物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泄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遗弃、散落固体废物。

4. 系统记录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措施,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5.排污许可证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委托:

1. 客户的验证责任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2. 双方被迫签订合同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置环境污染,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受托方的报告义务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受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遵守污染防治的要求,并应当向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告知运输、利用、处置情况。

4. 连带责任

《固体废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审批:

1.省内利用、贮存和处置

新《固体废物法》第36条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放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2.跨省储存处置

《固体废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固体废物移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跨省使用

《固体废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固体废物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向固体废物转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

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常见违法行为: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浚耀商务生活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