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废水处排放标准及要求

日期: 2024-06-30 06:10:28|浏览: 53|编号: 7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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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废水处排放标准及要求

实验室废水排放标准及要求

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特点是:量小、种类多、成分经常变化,这些废液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直接污染环境、危害人们的健康,后果十分严重。

实验室排出的废水、废气、废弃物统称为实验室三废,其量往往很大。为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三废的排放应符合卫生要求。

深圳市水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实验室废水处理提出了如下处理方案,按照该方案处理后废水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设备处理后的废水达到(-1996)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基本要求

实验室废弃物排放的基本要求是:

1.无毒,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2、凡是易燃、易爆、自燃或遇水起火的物品,如二硫化碳、叠氮化汞、三硝基甲苯、三乙基铝、黄磷、金属钠等,都不得直接排放。

3、对排水管有腐蚀性的物质应转换成无腐蚀性的物质,如将硫酸转换成硫酸钠或硫酸钙等。

4、不会与水或空气发生剧烈反应或形成有害物质。

5、不得含有致病菌、致癌物、致突变物、致畸物,或其排放浓度应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6.放射性废物特别须符合国家排放要求。

7. 对于化学性质极其活泼的物质,应先用适当的惰性物质稀释,然后再进行相应处理。例如,四氯化锡可用沙子或土壤稀释,然后按照下一节所述进行处理。

8、有些物质,无论是元素还是化合物,都具有剧毒,应回收而不应排放,例如汞及其盐类。

实验室向周围环境排放废气、废液或废渣时,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包括单次最高允许浓度和日平均最高允许浓度),其数值见下表。

实验室废水处理的一般原则:

1、当证明废物相当稀少且安全时,可将其排入大气或排水沟;将废液尽量浓缩以减少其体积,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分离危险物质,只丢弃安全部分;无论液体还是固体,凡是可以安全燃烧的东西都应燃烧,但量不宜过大。燃烧时不得残留有害气体或燃烧残渣。如果无法焚烧,则选择安全的地方掩埋,不要将其暴露在地面上。

2、一般有毒气体经空气稀释后可通过通风柜或通风管道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与氧气充分燃烧或吸附后才能排出。

3、遗忘的废液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存放在合适的容器和位置,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不得混放,并标明废弃物种类、存放时间、定期处置等内容。

实验室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经设备处理后的废水达到(-1996)标准三级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长期以来化学实验室废水处理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化学实验室废水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科研院所、环境监测中心、药检等产生的化学实验室废水危害很大,化学实验室废水日益增多,很多实验室未经任何处理就将废水排入下水道。由于实验室废水成分相当复杂,含有较多的酸、碱、六价铬、砷化物、酚、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必然对人们的生活用水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迫切需要寻找一种经济、节能、环保、适用的化学实验室废水处理工艺。

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物制药、疾控中心、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检验检疫、药品检验、血站、畜牧养殖、医院、石油化工、企业等实验室及化验室废水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中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也可经过后处理技术回用。

深圳市水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研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博斯达系列实验室污水综合处理设备,该设备具有人机对话功能,全自动操作,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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