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发布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报告
本报报道,近日,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向湖北省财政厅作了今年以来市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工作汇报。
由于被督查单位不愿参与评估,黄石市财政局仅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于8月下旬开始对5家机构所在地进行走访,完成了23个项目23份《湖北省政府采购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稿》。10月份,督导组结合督导检查结果,对湖北大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香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廉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家市政府采购机构进行了约谈。
鉴于五家机构积极整改,未造成重大危害,从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角度考虑,黄石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机构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黄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给予五家机构不记分。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不严,对政府采购政策把握不准确,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能力亟待提升;采购方式选择不正确;本应针对中小企业的项目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人没有出具情况说明;考核因素未量化,评分标准分数设置涉及负面清单内容;采购文件存在表述不规范、遗漏问题,数据采集不完整;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与成交公告时间不一致;部分项目采购文件中没有“政府采购贷款”相关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