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部:2人将“军事机密”当废品卖,被退休大爷6元买回并报警

日期: 2024-07-14 18:09:07|浏览: 101|编号: 8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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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2人将“军事机密”当废品卖,被退休大爷6元买回并报警

6月13日,国家安全部通报:某国企职工张先生退休后,喜欢收藏军事报刊,是个军事迷。近日,张先生在家门口花6元钱买了一本《军事机密》,万万没想到买到了“军事机密”。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我们一探究竟。

“昂贵”的机密书籍

一天,张爷爷在小区附近散步时,看到一家废品收购站门口有两个蛇皮袋,里面装满了新买的纸质书,张爷爷饶有兴致地翻看,发现书都是全新的,而且与军事有关,便花了六元钱挑了四本书出来。

张大爷把书拿回家,一进家门就开始研究起来。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些书的封面上清清楚楚地写着“机密”和“秘密”几个字,不像是人写的。张大爷心想,自己把国家的军事机密“买”回家了。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买走,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张大爷立即拿起电话,拨通了国家安全局的举报电话,把四本书送到了当地的国家安全局。

国家安全无价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线索,国安局干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收回、处置了全部涉密资料,并对废品收购站老板进行了调查询问和保密教育。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将涉密资料卖给废品收购站的两人,分别是某部队涉密人员郭某、李某。二人保密意识淡薄,贪图方便,不按涉密文件销毁流程,擅自将8批待销毁的200余份涉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该批涉密资料总重量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的价格出售,二人仅获利20余元。

经过国家安全部门的全面调查,在张主任的积极举报下,相关机密信息没有被进一步扩散,没有对我军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事后,相关单位在国家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堵塞了保密管理漏洞,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得到了相应处理。

国家安全局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重点反间谍安全防范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密事项、场所、载体等日常安全防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接收、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维护和销毁,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广大群众如果发现非法倒卖机密媒体等可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以通过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热线、网上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地方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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