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遭遇散弃或是集中处理尴尬

日期: 2024-07-20 10:08:36|浏览: 66|编号: 8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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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遭遇散弃或是集中处理尴尬

近年来,各地频发的铅污染事件让全社会如临大敌。在前不久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中,铅酸蓄电池行业被明确列为2011年整治重点。同时,工信部也在编制《电池行业重金属综合防治规划》和《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称将逐步建立完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体系。

在铅酸蓄电池成为国内关注焦点的同时,对于废弃的一次性干电池、二次电池是否应该回收利用,各方观点不一,面临相当大的尴尬。

政策:不鼓励集中处理

“SOS求助——废旧电池怎么办?”在论坛上,一名志愿者发出求助信息。

如果你留意各大论坛,就会发现这样的声音很常见。“身边很多人用完电池就只能扔掉一次性电池,但又怕乱扔电池造成污染,就自己去收集,但不知道去哪里回收。一直这样下去不是解决办法。”一位匿名网友在论坛上说道。

我身边的人似乎也有同样的感受:前些年,在北京等大城市,电池回收的呼声很强烈,大家都在呼吁不要随意丢弃废旧电池,路边的电池回收点随处可见。但现在这种呼声已经消退,电池回收点也难觅踪影。这是怎么回事?废弃的电池是不是不需要回收了?志愿者们收集起来的电池又该送去哪里处理?

对此,本报记者咨询了国家环保局,得到了这样的答复:我国目前对于废旧电池处理的态度是,不鼓励集中处理,可以与生活垃圾一同丢弃。

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与噪声管理处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其表示,电池产品可分为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电池和铅酸电池三大类。为解决废旧电池污染问题,我国已开始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较小的绿色产品,从源头上实现电池的“无汞化”。

1997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规定》,要求2002年1月1日前,禁止生产、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06年1月1日前,禁止国内生产、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据称,自电池“限汞令”发布以来,正规电池生产厂家生产的电池已基本实现无汞化。 2003年10月9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废旧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利用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不鼓励对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进行集中收集”。

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6月6日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不需要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上述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不需要统一回收,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投入正规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投入我市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与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告诉本报记者。

专家:危害仍在,应加大治理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家出台政策不鼓励废旧电池集中回收,允许其与生活垃圾一同丢弃,但有专家认为,电池污染的危害依然存在。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固体废物处理专家张福申博士表示,如果废旧电池被散乱丢弃,其造成的污染难以察觉,对环境的危害也未知。很可能这些电池带来的污染有一个潜伏期。因此,废旧电池最好集中收集处理。

张福申博士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因为他担心废旧电池会带来诸多危害。

据悉,国家《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废电池收集重点是废旧镍镉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充电电池和废旧氧化银等纽扣式一次电池”。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可以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因此,这些废旧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如果一起收集则属于危险废物,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则可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目前国内电池产量数量巨大,据中国电池行业协会统计,全国每年生产干电池约300亿只,其中碱性电池约80-100亿只,纽扣电池每年产量约80-100亿只。工业和信息化部去年底组织编制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是电池生产大国,2009年产量达400多亿只,占全球的50%以上。涉及重金属的铅酸电池产量约1.2亿千瓦时,镉镍电池约4亿只,纽扣碱性锌锰电池约80亿只,普通锌锰电池220多亿只。 《方案》特别指出,电池行业重金属消耗量大,生产、回收、再生过程中重金属污染风险较高。含汞纽扣电池、含汞锌锰电池、镉镍电池丢弃后作为普通垃圾处理,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

中国电池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敬忠告诉本报记者,国内很多企业回收铅酸电池和锂电池,因为这些电池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平均每吨铅酸电池至少能产生2000元的收益,锂电池也能获得较好的收益,因为锂电池中含有丰富的钴、锂等贵金属。记者了解到,锌锰电池、碱性电池、含汞的纽扣电池、可重复使用的镉镍电池等一次性电池,在国内基本没有回收利用。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一位研究人员曾做过一个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据统计,1997年至2008年间,我国镉镍电池的生产量、进出口量、消费量都呈现整体上升趋势。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池生产国,约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1/2,但回收率却不足2%。也就是说,每年有数亿只电池没有被回收利用,而是被随意丢弃或和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处理。废旧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酸、碱等物质,对环境构成很大威胁。特别是镉对环境的污染日益严重,镉的生物半衰期很长,排泄缓慢。 少量的镉持续进入人体,因长期积累,会对人体各组织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还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含汞纽扣电池的威胁也不小,据说一只普通的纽扣电池就能污染60万升水,这是一个人一生喝的水量。据记者从相关部门获得的数据,我国每年生产的纽扣锌锰电池含汞量为0.5%-1%,年耗汞量达100吨,超过国内电池用汞总量的60%。

另一方面,虽然正规电池企业宣称已实现一次性电池无汞化,但“谁能保证现在所有一次性电池都已实现无汞化?”有专家质疑。据媒体报道,调查显示,在我国1000多家电池生产企业中,在中国电池协会备案的仅有300多家。虽然目前大型电池企业生产的电池均为低汞或无汞,但大量小企业生产的电池无法保证。此外,有专家告诉记者,即便是号称无汞的碱性锌锰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也会添加少量的铅和镉。根据欧盟新指令等发达国家的要求,锌锰电池中镉含量必须小于20ppm(0.00001),铅必须小于40ppm。而我国锌锰电池中镉和铅含量是该要求的10倍以上。 因此大量的锌锰电池对环境还是存在一定的重金属污染威胁的。结果就是大量的废弃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而相应的汞、锌、锰、镉、铅等元素也会随生活垃圾腐烂到地下深处,超过一定限度也会造成污染。这些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们的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仍然值得回收

国外一些国家十分重视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美国有很多废旧电池回收公司,充电电池的回收率接近50%;日本从1993年开始回收各种废旧电池,其中二次电池的回收率较高,2000年日本政府开始实行“3R”计划,即(回收)、(减量化)和再利用;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正式公布了第2006/66/EC号指令《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和废蓄电池》,并从2008年9月26日起废除现行的第91/157/EEC号指令《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丹麦、瑞典等国政府要求所有电池零售商回收废旧电池,并对电池销售征收特别销售税。 根据电池类型,特别税率为6%-8%。政府利用征收的税款支付这些电池的回收、运输和处置费用。该措施为制造商和零售商提供了资金支持,增加了他们参与回收的积极性。

“国外还是本着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回收废旧电池”,王敬忠说。不过,他也表示,我国回收废旧电池特别是一次性电池的企业非常少。他分析,主要原因是处理废旧电池特别是一次性电池、纽扣电池产生的收益非常少,甚至远远低于成本,除非有政府补贴。否则“早起无利可图”,没有企业会做这种亏本的生意。而且废旧电池处理设施投资巨大,没有多少企业愿意甚至没有实力去投入。

王春林告诉本报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电池回收成本较高,如果政府不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补贴,企业很难生存下去。“这需要建立健康、可持续的运营机制,光靠政府投资建设废旧电池处理公司是不够的,这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要求、法律政策等都息息相关。”

张福申也表示,目前国内还没有形成良性循环机制,电池回收处理要形成良性循环,从源头的电池回收、垃圾分类,到技术研发、最终的垃圾处理,都是环环相扣的,这期间要培养日常生活中收集电池的习惯,国家产业化政策也要支持。但现在有些企业看不到收益,认为做这件事情没有前景,所以不会冒险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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