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盘贴吧 合力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

日期: 2024-07-21 02:06:26|浏览: 102|编号: 8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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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盘贴吧 合力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司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侵权手段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成本降低等新情况新挑战,相关诉讼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特点和规律,合力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网络空间侵犯知识产权和违法犯罪行为频发

刘先生在A搜索引擎的“百科”栏目中发布了更新版的“仓鼠”词条。随后,刘先生发现,名为“藤蔓”的网友在B搜索引擎的“百科”栏目中发布了“仓鼠”词条。该词条内容与刘先生发布的词条内容高度一致,但署名并非刘先生,且未标注出处。在与B搜索引擎公司沟通无果后,刘先生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搜索引擎公司将词条署名改为自己的署名。刘先生起诉后,B搜索引擎公司主动将“仓鼠”词条删除。

法院认为,刘先生的词条参考了9篇外文文献,篇幅远大于其他网友发布的5个历史版本,并非对历史版本的简单加工,而是对作品的再创作,确认刘先生对该词条享有著作权。同时,法院认为搜索引擎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已尽到“通知-删除”的法定义务,因此驳回刘先生更改署名的请求。

虽然最终刘先生被确认拥有版权,但其原创作品被“肆意抄袭”“任意转载”的经历,让不少网友表示,自己费尽心思创作原创作品,却轻易被抄袭,“二创”收获大量流量,而原创者和原创内容却往往不受重视。

类似的侵权行为在电商领域屡见不鲜。一家销售原创艺术品的网店老板赵小丽(化名)就深受“盗图”困扰。品牌画家、摄影师设计、拍摄的产品展示图,被一些竞争对手直接“盗用”。

网络文学领域也是盗版侵权的重灾区。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的《2021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网络文学盗版平台月活跃用户合计4371万,占网络阅读用户的14.1%,人均月激活频次约50次。多数网络文学平台每年有超过80%的作品遭遇盗版;82.6%的网络作家深受盗版危害,超过40%的作家频繁遭遇盗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年)》指出,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场所之一,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重点。2021年,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共新收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66148件,较2020年增长6.64%。

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问题

“侵权可以通过‘复制粘贴’轻松解决,但维权却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受到“盗图”困扰的赵小丽向该电商平台发起投诉,要求侵权商家停止侵权、下架被盗图片、处罚侵权商家。虽然问题最终得到解决,但赵小丽在过程中遭遇了取证困难、诉讼周期长等问题。

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是什么?

“随着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日益丰富、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呈现出无形性增强、地域性降低、内容更加多元等特点。”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表示,第一,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征更加明显。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产权载体主要为数字信息,与传统知识产权载体相比,其追溯、锁定、评估、确权难度更大。第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受到冲击。在网络空间,虚拟性、开放性、无边界性冲击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网络侵权的认定难度加大,执法司法主体的认定难度加大。第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特征受到挑战。信息一旦上网就成为公共信息,信息传播不再依赖物理载体,侵权行为防范难度加大。

“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侵权相比,网络空间侵权行为举证难度更大、持续时间更长、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更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小青说。

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也在客观上给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挑战。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分布式存储和算法可以处理海量数据,侵权者利用这些技术建站、吸引用户。”中国版权协会常务副会长余慈柯表示,以网络文学领域为例,侵权者利用手机转码、深度链接、网站聚合和文本提取等技术为用户提供盗版内容,并利用多种载体方便用户阅读。不少盗版平台还抄袭正版平台的设计和功能,诱导部分正版用户阅读盗版内容。

此外,互联网信息内容传播方式日趋多样化,成为侵权行为蔓延的温床。

“侵权内容正从传统APP逐步迁移到自媒体平台、小程序等。”余慈柯说,很多侵权内容通过网盘、论坛、公众号等渠道传播,传播更加隐蔽,监管和维权难度加大。

构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加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司法、执法、技术力量相互补充、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构建政企合作、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应积极构建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和制度规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海市科协副主席高晓梅建议,通过完善立法,及时总结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回应网络环境下不同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共性问题,对证据规则、管辖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等提出框架性的规范指引。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是保护网络空间知识产权的有力举措。

202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旅游治安大队成功打掉一个销售假冒北京冬奥会、残奥会吉祥物玩偶的网络团伙,并与多地公安机关配合,深入侦查,捣毁制售、仓储窝点6个,关停网络店铺14家。

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激励、引导作用。

近年来,网络游戏、直播等领域的版权侵权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裁判从实践层面不断完善作品认定与保护规则。2021年,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修改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确保版权案件依法审理。天津法院对涉及网络版权纠纷的互联网内容服务商(ICP)、应用市场、短视频等备案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网络版权纠纷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解答》,有效指导了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

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自我净化、行业自律也必不可少。

不久前,微信发布《2021年品牌及第三方版权保护报告》显示,已建成基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个人号、企业微信、小游戏等全场景的“版权+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网络。2021年,平台依托这张保护网络共处置侵权公众号文章15万余篇、恶意公众号1078个。

北京冬奥会期间,微信平台积极配合北京冬奥组委、国家版权局开展冬奥会期间严厉打击侵犯版权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冬奥会相关音像、文字、美术、音乐及其周边作品的行为;协同上海、广东等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多个线下制假团伙,同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及品牌权利人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认定需求,助力查明案件违法事实。

“有关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三微一端’以及重点新闻单位网站等平台,积极开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宣传;在普法教育、中小学课程中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在网民上网注册时特别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公布典型侵权案例。”崔国斌建议利用互联网在全社会积极塑造知识产权文化,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人民日报》(2022年6月16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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