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墙改梁”工程有哪些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建筑专家来解答
近年来,一些房主为了改变房屋功能和布局,扩大房屋使用面积,提高房屋租赁价值,擅自对砖混结构房屋进行改造,以梁代墙。
所以
什么是墙到梁的转换?
用梁代替墙有哪些危险?
通城县媒体中心特别邀请了通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建设工程师袁军为大家进行解答。
▲通城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建造师袁俊
一、房屋更换墙梁的安全风险
首先要说一下什么是砖混结构,目前我县常见的高层商品房基本都是混凝土框架或者框架剪力结构,墙体作为围护结构,不用于承重,而我县很多临街立面、街巷的低层、多层民宅,由于面积较大,多为砖混结构。
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的竖向承重结构,用砖或砌块砌筑,而结构柱和水平承重梁、楼板、屋面板等则用钢筋混凝土砌筑。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一种以少部分钢筋混凝土砌筑,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是一种混合建筑结构形式。由于砖混结构内墙多为承重结构,因此墙体不能随意拆除翻修。
那么,墙到梁的转换是什么呢?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梁代墙,主要是指将墙体换成钢筋混凝土梁来承受重量,是将原有的墙体承重结构换成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结构。
那么用梁代替墙有哪些危险呢?
砖混结构房屋承重墙是房屋结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目前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不提倡对其进行改造,若需改造必须委托专业设计机构对现有房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设计机构出具正规的改造设计施工图,改造后才能委托专业施工队进行。因为墙改梁是一项非常复杂,技术性很强,安全隐患很大的工程,如果没有正规的设计施工队提供技术支持,擅自进行墙改梁施工,可能会造成倒塌事故。
因此,如果砖混结构房屋擅自强行改造墙体、梁体,将存在极大的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甚至影响公共安全。
第二,目前国家对于以梁代墙有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改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施工前提出设计方案;未提出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第七章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涉及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改建工程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涉及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装修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施工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装修过程中,建筑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未有设计方案,擅自进行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的装修工程的,责令改正,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建筑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结合上面我们所说的,墙改梁工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程,涉及的质量安全风险极大,如果房主擅自强行进行墙改梁改造工作,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还可能面临违法违规的巨额罚款风险。
记者: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