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广告成了令人讨厌的“牛皮癣”

日期: 2024-08-15 08:07:50|浏览: 64|编号: 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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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窗广告成了令人讨厌的“牛皮癣”

●部分弹窗广告仍含有色情、赌博、暴力等违法信息,甚至诱导自杀,增加安全风险,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

● 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盈利产业链,PC端弹窗广告价格低至1分钱/条,移动端弹窗广告价格低至2分钱/条,单日弹窗广告数量最高可达100万条。

● 完善相关信息过滤屏蔽技术,构建更加高效、开放的监管体系,加强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本报记者赵莉

□ 本报实习生郭静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报告(2020年)》指出,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按钮”。

弹窗广告就像是网络世界的“牛皮癣”,无论你是在看新闻、看视频还是上网课,抽奖弹窗、广告弹窗、色情链接等都会随时弹出。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弹窗广告中仍含有色情、赌博、暴力等违法信息,甚至有诱导自杀的成分,成为网络上增加安全隐患的“毒”窗,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此外,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盈利产业链。

弹出广告无处不在

“无法关闭”让人感到沮丧

北京居民李成(化名)两天前在笔记本电脑上下载了一款解压软件,之后每次打开电脑都会弹出各种广告,每天点击关闭广告并不是李成崩溃的主要原因,关键是这些弹窗广告已经影响到他的日常工作。

有一次,李成去向老板汇报,打开电脑后,电脑里出现了裸露色情的广告,他道歉后就关闭了,可点击关闭后,电脑却突然切换到游戏页面,播放着刺耳的游戏音乐,老板勃然大怒,让李成处理完广告再回来找他。

据李成介绍,像他一样受到弹窗广告困扰的朋友还有很多。

《法制日报》记者在使用某知名搜索引擎时,发现色情游戏弹窗广告时不时弹出,点击关闭标志后反而打开页面,即使关闭弹窗,刷新网页后仍会继续弹出。另外,一些网游在缓冲时,网页上会弹出多个带有露骨场景的色情弹窗。此外,大量赌博网站也通过弹窗进行推广。

记者发现,此类弹窗广告往往难以关闭:有的按钮非常隐蔽;有的根本没有关闭选项;有的设置多个“假”关闭按钮,引诱用户点击打开广告页面;有的即便设置为“对此类广告不感兴趣”或者“一周内不再推送”,弹窗广告仍会频繁弹出。

有消费者向记者投诉,一些视频网站宣称会员享有“广告特权”“跳过广告”“无广告”等权利,但付费成为会员后,仍然会看到闪屏广告、满栏广告、弹窗广告、按钮广告、浮动广告、暂停页面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广告。

量身定制产品涉嫌侵权

主体不明确,维权困难

《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弹窗广告出现频率高、无法关闭、页面跳转、霸屏等问题是消费者痛恨弹窗广告的原因。

一些消费者已采取措施关闭弹窗广告,但效果并不明显。

比如,自称是“技术专家”的北京市民李刚(化名)就了解弹窗广告背后的运作方式,于是修改了相关参数和代码,前期可以屏蔽弹窗广告,但用了一段时间后就失效了。

李刚发现,弹窗广告整合了用户上网痕迹和行为分析,在精准推送广告的同时,还规避了广告行为,让用户难以识别和拒绝。“这本质上是一种技术霸凌,网站、浏览器、病毒​​软件、恶意插件等都可以成为弹窗广告的载体,消费者想要维权却无法识别责任方。”李刚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玲认为,此类量身定制的弹窗广告,不仅扰乱公众秩序,还可能构成侵权、窃取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

对此,一位律师表示,网络信息是影响消费者自主认知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在浏览网络信息时,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弹窗广告随时随地出现,破坏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私人空间。消费者无法预知或规避弹窗广告,因此会产生“被冒犯”的感觉。消费者对整个互动过程缺乏自主控制,处于被动接受的弱势地位。弹窗广告就像“不速之客”,让消费者的权利变得不确定。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窗口或者其他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明显标注关闭标志,确保可以一键关闭。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有类似规定:“不得以欺骗的方式诱导用户点击广告内容”、“不得在用户未经允许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带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面对弹窗广告,大多数消费者还是选择投诉,而不会诉诸法律手段。主要原因有:一是维权成本高;二是不知道向谁投诉。

形成灰色利益链产业

每天可提供数百万件物品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弹窗广告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盈利产业链,广告主有需求,平台有利润,双方一拍即合。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PC端弹窗广告单价低至1分钱,移动端弹窗广告单价低至2分钱,一家公司单日可提供高达100万条弹窗广告服务。

记者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弹窗广告”,第一个结果是一个弹窗广告营销网站,进入网站后,映入眼帘的是“大数据AI系统化精准弹窗,点燃促销风潮”的宣传语。

记者以一家保健品广告主的身份进一步调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都会有四五个广告主咨询弹窗广告,这种推广形式无风险,而且被认可。“PC弹窗广告最低1分钱一个,手机弹窗广告最低2分钱一个。”一家弹窗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小雅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服务报价单。据他介绍,这是市场上普遍的定价。

当记者询问需要经过什么样的资质审核时,小雅回答:“我们有内部审核渠道,一般都是可以通过的。”

对于“内部渠道”是什么,小亚解释道:“我们这里给你提供‘转账’,你不需要提供任何资质。”他还承诺绝对不会出现故障,就算出现故障,也会连累到“转账”公司。

据了解,“换号”是指某家企业因为资质不足或者不符合要求,无法直接开立账户,因此借用同行业别人已经开立的账户进行推广,这也是营销推广行业默认的“潜规则”。

“一般都是这样操作的,从来没被抓到过,也没被处罚过。”小亚反复解释,试图打消记者的疑虑。随后,他介绍了公司的优势,“我们可以根据网民在搜索引擎搜索的关键词,以及他们浏览过的同龄人网站,实现精准的数据匹配。”小亚还给记者发了一张后台操作截图,称后台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年龄、行业、性别、投放区域等,定制广告接收人群画像。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此类商家接到订单后,会通过技术手段非法采集、分析网民上网行为数据,获取网民年龄、性别等重要信息,对网民进行分类。之后,商家会根据广告主的要求,为用户设置相应标签,在用户上网时进行跟踪,并进行定向广告投放,实现“精准定位”,实时监测、分析投放效果。同时,商家还掌握着“强制”用户观看或点击弹窗的技术。

受利益驱动的轻度处罚

弹出广告继续被禁止

弹窗广告并不是一个新问题,监管部门也做了很多工作。

早在2014年,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召开“整治网络弹窗广告”专题座谈会,并开展“整治网络弹窗广告”专项行动。但弹窗广告至今仍困扰着消费者。

那么,为何弹窗广告屡禁不止,却依然盛行呢?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学系主任郑宁分析称,弹出式广告违法成本低,但收益高。《广告法》第63条规定,弹出式广告罚款上限为3万元。但弹出式广告带来的收益则高得多。

“这种商业行为侵害了数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数万消费者不可能联合起来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太高。单一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影响力不足以形成制衡力量。或者说制约力量太小,形成不了震慑力,这也是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王思新说。

此前,新华社报道称,一位从事网络淫秽色情案件查处的公安民警表示,目前一些网站盈利能力不够,黄赌毒等违法业务“赚得盆满钵满”,运营违法低俗信息弹窗是不少网站的主要盈利点。同时,一位地方工信部门官员透露,目前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投入违法弹窗治理的人力财力有限,让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逃避监管。此外,实践中还存在执法标准不明、法律法规滞后、移动端监管成本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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