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日期: 2024-08-18 13:12:59|浏览: 78|编号: 8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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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

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制度。制度一般是指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程序或行为规范,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范。那么制度如何制定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1

电池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1.目的

为了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一般工业废弃物分类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

3. 生活垃圾

写字楼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等。

4. 职责

公司环保集团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销售及回收利用。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并协调环卫部门的运输、处置。

记录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和处置方法,及时、有效、无害化地清运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

5.1 各车间、仓库应根据废物分类分别设置临时存放点,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5.2 废弃物产生后,应及时按照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存放于临时存放场所。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雨、防渗漏、防飞扬的设施或措施。

5.3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

产生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等放置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报废、无法使用的设备放置在报废设备区。

固体废物贮存间一般应当设立标志。

5.4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应由各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分类处理,然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5 委托处理

环保局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 固体废物处理记录

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台账中,环保组应每月检查一次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6. 生活垃圾

每个生活垃圾产生点均设立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建议定期签订收集处理协议,确保所有生活垃圾清理运出,避免产生臭味、蚊虫等环境卫生问题。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2

为保证物流生活区内环境整洁卫生,增强全员环保意识,满足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文明绿色生活区,特制定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制度。

1.垃圾分类

1、生活垃圾:剩菜剩饭、菜根叶、废油脂等。

2、不可回收垃圾:瓜皮、果壳等清洁垃圾等。

3、可回收垃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

4、有毒有害废物:包括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废旧墨盒、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3

我校对生活垃圾分类实行“一禁止、两分类、一鼓励”(严禁将危险废物与其他类型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做好日常干湿垃圾分类投放,鼓励将可回收物销售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或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内教职工、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容器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1. 分类及安置标准

校园垃圾分为四类,校园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实验室垃圾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

(1)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以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

(2)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废灯泡、废药品、废油漆等生活垃圾及其容器;

(三)湿垃圾,即易腐烂垃圾,是指餐厨垃圾、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果核、花草、中药渣等易腐烂的生物质生活垃圾;

(四)干垃圾,又称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危险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II. 送货、收货及运输

1. 学生及教职工宿舍区

宿舍实行干湿分区,可回收物与有害垃圾分开放置,师生带至集中垃圾桶室进行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扔在操场、厕所等公共区域。

2、教学、实验及办公用房

生活垃圾分类小组指导师生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各房间垃圾桶由专人及时收集,并定期放置在室外指定位置,每天清理干湿垃圾。

3. 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及垃圾带到餐具回收区进行分类,剩饭剩菜等湿垃圾也应投放到食堂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每日由专人清理,其余垃圾按规定处理。

4.实验室

实验室垃圾自行产生、清理,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单独妥善处理,无害垃圾放置于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垃圾。

5. 校园道路及室外公共区域

校内道路垃圾桶由专人负责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类,对于垃圾容易溢出的时间和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六)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1)对可回收物和危险废物实行定期或定时收集、运输;

(2)每日收集、清运湿垃圾;

(3)定期收集、运输干垃圾;

(四)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围环境整洁。

具体拆除地点及时间,由主管机关定之,并公告之。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4

1、矿业废弃物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以出售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菜剩饭、菜根叶、废油等)。

3.有毒有害废弃物(指: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灯管、诊所过期药品、废旧电器及其他电子废弃物)。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及其它清洁垃圾等)。

5、绿化带内的落叶、杂草、草等垃圾。

2.垃圾分类处理方法:

1、在公共场所及主要道路的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桶,一种用于投放可回收垃圾,一种用于投放不可回收垃圾,矿区所有员工及家属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将垃圾投入相应的垃圾桶。

2.废纸及纸制品、塑料饮料瓶等可出售的塑料;易拉罐、玻璃瓶等可出售的可回收废弃物必须投入回收箱。

3、收集的不可回收垃圾须倾倒至指定垃圾房,并由总务处运至镇垃圾填埋场。

4.食堂垃圾:剩菜剩饭等垃圾由总务部专人负责处理,菜根、菜叶等餐厨垃圾则集中收集后填埋于花园内,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废物、废弃电子废物应当交由综合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清扫后的落叶、杂草、草等应集中在幼儿园花圃内,一起掩埋,以便堆肥。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3.垃圾分类及处理措施

1、利用员工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全体员工及家属充分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确保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2.加强垃圾分类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提供物资保障。

3、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或焚烧垃圾,对违法行为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违法行为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5

为规范公司废弃物管理,为企业营造安全卫生的环境,保证废弃物的及时运输和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1.垃圾分类:

1.1根据公司目前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物、可回收废物、不可回收废物三类。

1.2可回收垃圾:指暂时拆解、报废或未使用,但经加工后仍可使用的垃圾;或此处无用而彼处有用,可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的垃圾。此类垃圾包括可回收的金属、木板、书刊、文件、塑料、玻璃、包装材料等。

1.3 不可回收废弃物:指企业无法通过焚烧回收等方式处理,需要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运输处理的废弃物。此类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石棉、聚酯)、化工废弃物(硅藻土、含有污染化学品的粉尘、废弃物等)、生产资料(二次反渗透膜更换后的滤芯、反应器内衬橡胶、包装材料、废润滑油、电子、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胺、活性污泥、焚烧灰等)、粉尘、日常生活(蔬菜根、叶、皮、芯等)。

二、指定垃圾地点及垃圾分类存放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方式,实行分类存放管理,方便对外运输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域为新建仓库北侧,设置金属、包装物、岩棉、硅藻土、滤芯、玻璃、生活垃圾等7个独立的暂存周转区。

2.2 区域内废弃物类别定义:

2.2.1金属区用于存放车间维修过程中报废的一般金属废料,如管道、阀门、下脚料、废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 包装区用于存放车间废弃的软、硬质原料包装及容器。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6

1、后勤、生活区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严禁混合。生活垃圾应装入垃圾袋并密封。含有汤料的食堂垃圾应滤干汤料后方可送至垃圾存放点。

2、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随意丢弃、乱扔垃圾,除生活垃圾外,其他垃圾必须倒入生活垃圾专用桶。

3、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禁止倾倒至生活垃圾回收点。

4、各生活、工矿区应按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回收点、危险废物回收点,夏季应定期对垃圾存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蚊蝇滋生和恶臭产生。

垃圾分类管理系统7

1、工厂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两大类。根据奉贤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可填埋的生活垃圾包括:剩菜剩饭、一次性餐盒及木筷子、水果废渣、烂蔬菜、食品塑料袋、食品纸包装、办公用纸、报纸、草纸箱、加工后的粪便等。不可填埋的生产垃圾包括:酸、碱、盐、铵、其他化工产品、玻璃、金属制品、废工业油、电子产品废渣、畜禽粪便、橡胶制品、编织袋等。厂区内卫生区若将以上不可填埋的生产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卫生区每次评估收费50元。

二、为规范厂区生活垃圾及生产垃圾的日常管理,对工厂卫生责任区内生产垃圾的定点倾倒作出如下规定:

1、厂区内各卫生责任区班次产生的木质废料,一律由卫生区统一收集,送至气化煤场东南角废木料收集点统一堆放;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按50元对单位进行处罚;

2、厂区内各卫生责任区产生的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建材、废旧橡胶制品等,由卫生区于当天统一收集,送至设备综合管理部后方废铁堆放场有序分类堆放;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按单位50元罚款;

3、厂区各卫生区域废编织袋定点堆放规定如下:制盐分厂产生的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分类成捆,暂存于盐水净化车间一层北墙;合成分厂产生的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分类成捆,暂存于转化车间西北角、脱硫操作楼西侧;气化分厂、除盐水站、污水站产生的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分类成捆,暂存于型煤、煤粉仓北侧收集池内;净水站产生的废编织袋分类成捆,堆放在各自的水处理剂仓库内;联建分厂、仓库产生的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分类成捆,暂存于化肥包装南侧废编织袋仓库内;对设备综合管理部卫生责任区产生的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分类捆扎后暂存于该区域编织袋库外南墙上;如发现上述情况,未分类捆扎而随意堆放、摆放,卫生区每次评估50元;为使各卫生区临时堆放点堆放有序,请公司销售中心每月一次将厂区各卫生区无法使用的废编织袋清运走;

4、制碱分公司及仓库产生的废铵、废碱,由卫生区统一收集装袋,临时堆放在碱包装西侧棚下,但要求使用单位负责使用点的卫生保洁。收集的废铵、废碱达到一定量时,由收集单位与仓库联系销售;制盐分公司的地盐统一收集,退还制盐仓库;违反以上规定,对使用单位按50元/次进行罚款。当无单位使用碱包装西侧棚时,由仓库负责卫生保洁,仓库有权监督使用单位,否则不予使用。

5、厂区内废油桶由使用单位报设备综合管理部,由设备综合管理部联系销售部统一外取;各单位使用的生产料桶,由使用单位直接联系销售部外取。

6、厂区内的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玻璃碎片、陶瓷碎片由设备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堆放在厂区西墙中间位置,不得乱堆乱放,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

7、工厂各卫生区产生的酸碱污泥、含油废纯碱、废油漆制品、橡胶制品碎硝石、废电子产品、废金属渣等均堆放在厂区东北角工业垃圾池内,违反以上规定,每次处以50元评估费。

8.以上规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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