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管理制度
废气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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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管理系统1
1 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地规范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物的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改善工作环境,减少三废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障员工和广大公众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
3 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环保部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制度,分解下发到各部门,负责环保指标考核。负责查找厂内环境隐患,组织相关单位提出技术改进方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3 环保部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管理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厂内各车间排污口的监控;负责厂内各类污染源的日常巡检、监控和管理;负责日常监测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监督检查各类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4 环境保护部负责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3.5设备部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6污水处理站负责厂区内废水的处理、排放,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有效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3.7生产车间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污染源的防治。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废水污染防治
4.1.1 废水来源
4.1.1.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是指工厂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冷却排水、设备及场地清洁水、实验废水、实验室分析废水以及装置区收集的其他污水。
4.1.1.2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指厕所、浴室、食堂等排出的废水。
4.1.1.3 雨水
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内的明沟和污水处理厂。
4.1.2 废水排放控制与管理
4.1.2.1生产废水污染防治
a.各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洗地废水须收集沉淀后泵送至污水站进行隔油、气浮、中和处理。
b.各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酸液必须收集到专门的收集桶内,经检测影响电池质量的微量元素未超标的,必须运至废酸处理站处理后再利用。
c.各生产及辅助车间排出的含污染物较高的生产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站。
d.清洗设备、场地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排入收集池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排入明沟。
e.对集装箱设备进行检修时,在进行吹扫、清洁前,必须将箱内物料按有关管理规定返还回收。
f.实验、分析后产生的有毒废液必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
h.
4.1.2.2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a.厂区生活污水全部送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b.生产部门对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实行定额考核管理。
4.1.2.3雨水污染防治
a.初期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主排水管。
b.各装置污染区围堰收集的含油雨水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4.1.3 废水处理及排放
4.1.3.1 废水处理
a.装置废水预处理:
各装置产生的废水经二级沉淀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b.污水站一级处理:隔油、除渣
厂区废水(或初期雨水)自流进入污水收集池去除浮油,隔油后的废水(或初期雨水)进入隔油池再次分油除渣,通过污水泵输送至pH一级调节池进行pH调节及中和预处理,共需三级pH调节处理及一级絮凝剂、明矾处理。
c.污水站二级处理:经过PH调节、絮凝剂、明矾处理后的水进入斜板进行沉淀,污水中的污泥被有效的沉降到斜板底部,较为清澈的水流至中箱体。
d.污水站二级处理:流入中间箱体的水经箱体检测后,若pH值大于规定值9,则启动加酸计量泵进行微调处理,经中间泵加压输送至机械滤池进行三级过滤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或排放。
4.1.3.2 废水排放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的废水(简称再生水)优先考虑生产回用,若有多余的回用量,则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
二次加工。
4.1.3.3 废水回收利用
冷却循环水全部回用作为泵冷却水、冷却塔循环水补给水。
4.1.4 废水监测、检测与评估
a.安全环保部设立了专门的原子检测分析室,负责对各车间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厂区总排污口抽取的样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包括Pb、PH值等,并出具检测报告。
b.安全环保部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生产信息及监测报告结果进行报告。
c.安全环保部应按监测要求和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工厂排污总口、厂内污染源、污水池各处理单元、污水回用设备等进行监测,建立台账,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生产作业。
d.污水站应按照本单位的监控计划对污水站各控制单元进行监控,并建立相关记录。
e.公司环保人员及值班人员应当对本单位废水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检查,并根据环保站提供的监测报告建立台账。
f.加强废水监测,确保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4.1.4 废水在线自动监测
a.在废水进入市政管网前安装的在线监测装置,用于对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铅Pb、PH、流量等。
b.安全环保部需每天对铅Pb、PH、流量检测仪进行跟踪,并做好记录。c.在线监测仪Pb因子验收前,安全环保部需进行人工取样,并用原子分光光度计进行测试。
4.2废气污染防治
4.2.1 废气来源
4.2.1.1 工艺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有铅烟、铅尘、硫酸雾等;
4.2.1.2无组织废气
生产过程中,由于环保设施未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捕集,产生无组织废气。
4.2.2 废气排放控制与管理
4.2.2.1 工艺废气
a.通过负压脉冲布袋、高效滤筒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尘,通过负压水喷淋二级处理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烟,通过水喷淋、药物中和处理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产生的废水运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b.各车间负责各自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4.2.2.3无组织废气
a.设备部定期对设备、管道、循环泵、阀门等进行检查、维修,保持设备密封良好,值班人员加强巡检,杜绝泄漏。
b.安全环保部定期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废气采样检测,确保各排放口均符合排放标准;
c.加强管理。各车间、设备部必须严格按照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进行运行、维护。
d.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2.3 废气排放
a.工艺废气经吸收后,经过过滤、水气交换、中和处理,使符合排放标准的气体通过排放管排出;
b.保持车间空气通畅,员工应佩戴防护用品;
4.2.4废气监测、检查与评估
4.2.4.1 环保人员及岗位人员应对单位废气状况进行日常监测、检查。
根据监测报告进行检查,建立台账。
4.2.4.2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负责检查、监督员工使用防护用品情况,环境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废气监测计划、检查现场,并根据生产信息和监测报告结果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4.2.4.3 对异常情况下的工艺废气排放,落实应急预案。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4.3.1 固体废物分类
4.3.1.1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铅渣、铅泥、废劳动防护、废旧电池、含铅包装物、水处理滤渣等。
4.3.1.2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指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金属零部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3.2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4.3.2.1各部门应按照废物分类设立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和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区域,设置临时存放点和废物箱,并设置明显标志。
4.3.2.2 废物产生后应及时按照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集中存放于临时存放场所或固体废物处理场,临时存放场所应有防止泄漏、飞散的设施或措施。
4.3.2.3 危险固体废物收集贮存
a) 各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规定标准包装、收集。
b) 各车间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收集、分类,并申请安全环保部门贮存。
c)安全环保部批准进场并发放进场单后,将废弃物整齐、规范地摆放在固废场指定位置。e)批准后,采购部联系经批准、有资质的危废回收单位,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后进行车辆转运,发放五联单,报政府环保部门备案。
f) 安全环保部对公司转移的所有危险废物进行跟踪、登记和记录。
4.3.2.4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
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碎料等应放置于一般可回收废弃物的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 已经报废且无法使用的设备应放置在报废设备区。
c) 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应放置于垃圾区或者垃圾桶内。
4.3.3 固体废物处理
4.3.3.1 危险固体废物处理
a) 固废堆场固体废物达到一定数量时,收购部门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固体废物转移,将固体废物转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备案。
4.3.3.2一般固体废物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可回收废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分拣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不可回收废物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或委托单位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4.3.4 委托处理
a) 生产、办公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可由物流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由行政部委托专业单位(沿海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b) 行政部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固体废物处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及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4.3.5 固体废物处理记录
各单位固体废物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固体废物清单》中。
4.3.6 行政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应每月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2 电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103
5.3 “‘三废’统计记录”
5.4 安全评价及环境评价报告
5.5 工业企业工业卫生设计标准
5.6“各设备位置的操作规程”
废气管理系统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维修、施工等外包单位。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
1、全面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监督、考核工作。
4、监督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 移动办公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要生产设施统一管理。
2、负责各设备管理单位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等管理。
3、负责审查烟尘、粉尘处理及排放设施三大规定。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包的管理工作;监督外包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排放的废气符合排放标准。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的调查。
第五条 生产部
1.负责推行生产系统清洁生产工艺。
2、生产控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责任人必须协调好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3、制定生产计划时,要根据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实际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因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超出实际能力而产生的“扬尘冒烟”现象,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 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项目现场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废气处理设施“三同时”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现场废气污染事故的调查。
第七条 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卫生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尽量控制路面扬尘,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 行政管理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社会纠纷。
第九条 各生产工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实施。
2、负责生产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所辖区域内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测和维护情况,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生产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防止无组织排放和因工艺原因造成的“烟尘”。
5.负责临时关闭、拆除或者闲置烟(尘)排放及其处理、净化设施的上报,并取得安全环保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过程各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防止因人为操作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或者超标排放。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 各单位严禁擅自停止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废气处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部门,同时组织抢修。应在24小时内办妥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停机报告手续(具体说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处理设施的闲置、拆除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填写《环境保护设施拆除(闲置)申请表》,经安全环保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处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应建立废气处理及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管理记录。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烟囱应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和电源,保证环境监测。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查、维护应与主体设备同时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行。
5、废气处理设施的仪器仪表、计量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校准。
第十四条 废气无组织排放
1.各单位要加强无组织排放源管控,采取密闭、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2、组织生产必须考虑环境因素,防止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造成的无组织排放和“黑烟”。
3、各单位要想方设法应对无组织排放,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达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标。
4、原料的破碎、筛分、运输和贮存等过程中如无除尘设备,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5、厂区内各类汽车、内燃机等要使用低硫、无铅燃油,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排放;杜绝因缺乏维护、保养、操作不当而产生的“冒黑烟”现象。
6.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品和油类的单位应当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挥发、泄漏、燃烧、爆炸造成大气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废气管理
1.从事场地平整、清理建筑垃圾、杂物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作业边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运输砂、石、土方、砂浆、垃圾、炉渣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密闭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
3、为消除施工区域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废气监测点位及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附件:
环境保护设施拆除(闲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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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目的
为了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有效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三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并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零部件加工工作现场、公司办公区、生产现场生活区的“三废”管理。
3.工作要求
1、废气管理:
1)生产现场禁止焚烧垃圾等废弃物,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清运。
2)生产现场使用的运输车辆或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委托单位应对其有相关影响并提出要求。
2.废水处理:
生产现场及生产场地生活区产生的废水应按规定定点排放。
3.固体废物管理:
1)分类:
a.按照影响分为无害废物和危险废物。
b.按残余价值分为可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
a.可回收固体废物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加工车间就地回收,分类、集中堆放、标识。公司办公区域固体废物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b.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的一般固体废物(炉渣)由加工车间集中存放,并委托除渣单位及时清运。
c.有毒、危险固体废物必须单独存放、单独标识,采购部门应通知供应商集中收集,或联系有处理有毒、危险固体废物的单位(如环卫公司)清运、处置。同时,加工车间应建立相关台账,记录有毒、危险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置情况。
4.检查:
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填写并留存《监督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并执行《不符合项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废气管理系统4
炼油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废水和废气管理控制计划
1目的
通过从生产和生命中排出的废水(天然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废水(天然气)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减少或消除水或空气污染,并确保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
2 适用范围
该程序清楚地规定了公司废水(天然气)和废液的存储,处理,监测和排放。
3. 职责
3.1工艺划分负责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2技术部门负责每天对每个废水排放出口进行监控。
3.3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和存储每日废油(油性废水)和废物化学解决方案,并且总务部负责与合格的供应商联系以处置。
4 定义
4.1废水(天然气):指在生产和寿命中排放的无用液体(气)。
4.2排放:未包括间接冷却水和锅炉排放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
5操作过程
5.1废水管理和控制的范围包括:
a。
b。
c。清洁设备,管道和生产地板的废水;
d。
e。
5.2国内废水管理和控制。
5.2.1厕所应严格禁止进入废水管,并严格禁止使用含磷的洗涤剂。
5.2.2餐厅应安装过滤器,并严格禁止使用含有磷的清洁剂。
5.2.3技术部门与当地的环境监测机构合作,以监测监测失败的情况下监视国内废水出院。
5.3生产废水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
5.3.1废水直接通过管道直接发送到废水处理系统。
5.3.2含水,气泡,滴水或泄漏的废水和化学液体应用水冲洗,并通过管道直接发送到废水处理系统。
5.4清洁设备,管道和生产地板对废水的管理和控制。
5.4.1生产研讨会应定期清洁设备,管道外表面和生产地板,以及清洁废水应直接通过管道直接发送到废水处理系统。
5.4.2生产研讨会应定期清洁设备,管道的内表面,或进行清洁过程时,应通过管道直接将废水直接发送到废水处理系统。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应设置特殊的雨水管道。
5.5.2工业和家庭废物不得倾倒在露天中,以确保不污染雨水。
5.5.3技术部门与当地的环境监测机构合作,以监视雨水出院。
5.6废水管理和控制原则。
5.6.1废水排放插座应标有醒目的标志,应清楚地表明污染物的名称。
5.6.2有关废水排放标准,请参考“废水质量检验法规”。
5.6.3过程部门负责根据废水质量检查程序监视废水排放的质量,如果监测失败,则应根据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控制程序实施。
5.7废气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产研讨会应配备通风设备。
5.7.2用于生产的燃料气可以仅在达到标准后才能排放到大气中。
5.7.3公司使用的所有汽车和卡车,运输服务提供商使用的汽车和卡车必须通过年度检查。
5.7.4确保在汽车和卡车上使用的所有排气设备保持状况良好。
5.8记录管理。
根据记录控制程序管理记录。
6相关的支持文件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废水质量检查程序”
6.3记录控制步骤
7 条记录
7.1污水处理系统操作记录
7.2污水处理系统的分析和记录BOD5
7.3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
废气管理系统5
物业管理手册:污水,废气和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1.目的
该程序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污水,废气和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并确保符合标准的污染物排放。
2. 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污水,空气污染物以及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3. 职责
3.1产生或有污水,废气和噪音的部门负责控制其部门的污染源,提出治疗计划,并负责日常维护环境保护治疗设施。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和维护环境保护设施。
3.3质量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司的污染物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委托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污染物的排放。
4. 程序
4.1废水控制
4.1.1我们公司的污染主要来自清洁垃圾车,清洁垃圾转移站和业主的家用污水。
4.1.2垃圾卡车应根据相关清洁人员的操作说明在指定地点进行清洁;
4.1.3控制垃圾转移站的清洁
a)应根据需要每周清洁垃圾转移站。
b)收集清洁产生的废水并将其排放到污水管中。
4.1.4严格禁止使用含磷的洗涤剂冲洗厕所,以确保按照排放标准排放家用污水。
4.1.5房地产服务中心负责定期清除和维护社区的下水道网络,以确保按照排放标准排放污水。
4.2排气控制
4.2.1公司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排气等。
4.2.2控制臭氧的物质
为了遵守蒙特利尔协议对耗尽臭氧层的物质的要求,我们公司将优先购买新的冰箱,空调和其他设备,从20xX开始,并将逐渐完成易氟乙烯式冰箱的替代。
4.2.3控制其他空气污染物
a)公司的机动车辆必须由专业人士管理,定期维护,使用清洁燃料并具有符合排放标准的排气排放;
b)指导所有者通过咨询,通信,通知板等定期测试车辆的排气排放。
4.3噪声控制
4.3.1我们公司的环境噪音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所有者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室外单元和社区文化活动。
4.3.2噪声控制措施
a)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购买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以确保油,燃气和水管未能打开,以便机器可以正常运行并降低噪音;
c)所有者的装修产生的噪声应按照“所有者的入住和翻新控制程序”来处理;
d)当社区从事社区文化活动时,房地产服务中心应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谈判,以确定相关事项并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和噪音监测和监督管理
质量部门实施“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并委托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污染物的排放。
4.5质量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评估监控结果,每个负责的部门应根据“不合格,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6公司的废水排放标准应符合“综合污水排放标准”的2级,排气气应符合“综合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级,噪声应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类别,并且摩托车应符合“汽油车辆汽车汽车的IDLE IDEL IDEL IDEL IDEL IDEL IDEL IDEL污染物排放标准”。
4.7每个部门应按照“每个部门的环境因素的行政措施”执行要求。
4.8本程序生成的记录应按照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关于耗尽臭氧层的物质的蒙特利尔方案
5.3“通知实施措施,以建立郑州”的无氟城市”
5.4所有者搬进和翻新控制程序
5.5环境监控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合格,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空气污染物的综合排放标准
5.8全面的废水排放标准
5.9“城市地区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辆闲置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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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对废气污染物的预防,控制和管理,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产生以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职责
2.1安全和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废气污染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每个生产研讨会负责预防,控制和管理研讨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
3.管理条例
3.1我们公司的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
a)煤的制备和分配:在煤制备和分配过程中煤的运输,储存和压碎过程中产生的灰尘。
b)焦炭制造和淬火:焦炭过程中的主要空气污染源是燃料燃料,焦炭推动,炉门泄漏,炉子顶部发射,焦炭烟囱,可口可乐淬火,其他污染源和其他污染源过程是SO2,烟,bap,co等。
c)化学产品回收:化学产品回收的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含有NH3-等的尾气。硫酸铵干燥系统发出的,从粗苯加热炉中排放的废气,以及从过程设备中无组织的废气。
3.2关于预防,控制和管理废气污染源的法规:
3.2.1储存和运输研讨会应加强煤炭植物库存的覆盖范围,长时间不使用的库存或运输的库存必须同时覆盖,应提高煤炭场的存储能力,并且利用效率应高于80%。
3.2.2加强对袋装收集器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3存储和运输车间应在开放的尘土飞扬的地方撒上水,例如煤场,可乐码和撞击站,每天至少两次,以减少产生的灰尘量。
3.2.4焦点研讨会必须加强对烟雾和尘埃清除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可乐拦截车辆和地面除尘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5加强立管,炉门和粉尘孔的管理,以确保无烟速率大于99%。
3.2.6化学生产研讨会应加强对各种塔,坦克和坦克的管理,以确保所有发射的气体进入清洁塔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3.2.7当焦炭烤箱在事故条件下释放焦油原料时,必须对其进行点燃,以防止在事故条件下直接排放原料,这将导致污染。
4.评估方法:
1.如果未覆盖煤炭岩石场很长一段时间内未使用的材料桩,则在检查后将罚款每堆50-100元。
2.如果洒水车未能按时喷水,则每次缺席都将罚款50-100元(除了多雨和雪天的天气外)。
3.炉门,炉门和灰尘孔的无烟速率应≥99%。
4.任何由违反环境保护设备操作程序造成的环境保护设备事故均应根据“设备管理手册”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处理。
废气管理系统7
1.适用范围
已经针对公司的废气处理,监测,排放和其他活动制定了明确的法规。
2.控制管理范围
2.1氢化废气
在氢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TDI生产装置中无组织的废气通过诱导的草稿风扇发送到洗水塔,并在排放之前在氢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吸收和纯化废气。
2.2光化学废气
光化学过程产生的废气在碱性溶液吸收塔中进行处理,并在吸收和纯化后排出。
2.3锅炉烟气
穿过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并使用公司的废物碱吸收SO2并在烟道中吸烟,从而排出了蒸汽锅炉的烟道气体。
2.4气化器烟道气
在排放之前,旋风板粉尘器纯化了来自气化气体的烟道气体。
3.废气排放控制管理
3.1废气排放单元应确保生产设备和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并控制废气指示器以符合排放标准。
3.2质量检查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监视公司的废气排放渠道和工厂环境氛围,并向安全与环境保护部报告监控结果。
3.3每个生产研讨会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并制定相应的计划。
3.4废气设备所在的研讨会负责日常检查,以确保出现异常情况。
3.5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委托拥有运营资格的第三方部门,以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锅炉烟道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在线监测设备,并监督和管理它们。
3.6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在线监控工具的正常运作,如果状态发生变化,安全和环境保护部应及时将其报告给上级环境保护部门。
4.支持文件
环境监测管理
5.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