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殊钢表面除锈、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材表面除锈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简介(1)项目背景无缝钢管()是一种具有中空截面、周边没有接缝的长条钢带。钢管具有中空截面,广泛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如输送石油、天然气、煤气、水及某些固体物料的管道。钢管与圆钢等实心钢材相比,在弯曲、扭转强度相同的情况下,重量较轻,是一种经济截面钢材,广泛用于制造结构件和机械零件,如石油钻杆、汽车传动轴、自行车架,以及建筑施工用的钢脚手架等。用钢管制造环状零件,可提高材料利用率,简化制造工序,节省材料和加工工时。例如,滚动轴承套圈、千斤顶套等,目前广泛用钢管制造。 2000年全国无缝钢管表观消费量为418万吨,其中国内供应382万吨,占国内总需求的91.4%。我国最大的石油套管生产基地天津钢管公司2000年生产钢管52.2万吨,其中石油套管36.41万吨。石油套管占全国石油产量的一半以上,产销量均居我国套管市场第一位。穿孔是无缝钢管制造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天津市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机械加工、表面处理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六经路8号(北纬:39.03º、东经:117.64º)的天津春晖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厂房(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周边环境图见图2),从事无缝钢管穿孔料加工(即特种钢材表面除锈、抛光)业务。
(2)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1937.4m2,总建筑面积7705.19m2,其中生产车间(含仓库)约5833.19m2,办公用房约。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特种钢表面除锈抛光,年加工能力200吨。项目在册员工120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5人,生产工人115人。工作制:抛光处理全年251个工作日,一班制,除锈(电镀)处理全年40个工作日,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该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至2015年7月,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天津市国内投资促进产业指导目录》(津发改发[2013]33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属于目录中淘汰、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表面除锈抛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及拟建区域的环境特点,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筛选和识别。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电镀过程中产生的铬酸雾(单位面积内);浸出废水、清洗废水、净化塔废水可作为电镀槽原料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噪声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废物为机械加工产生的边角料、铁屑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含油棉纱、废滤芯、槽渣、铬酸酐原料桶、废酸雾抑制剂桶、废酸添加剂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及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承担“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表面除锈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受本次委托,我公司评价人员经过现场踏勘、资料调查、听取建设单位对项目的介绍后,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并通过了专家会审。在环境影响工作大纲的基础上,经过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公众参与等工作,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价中心专家审查,现报环保部门审批。 (4)工作流程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如下: (1)2014年10月25日,项目接受天津市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 (2)2014年10月25日至27日,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 (3)2014年10月27日,对项目进行网络公示和现状调查; (4)2014年11月5日,完成报告大纲初稿并送审; (5)2014年11月8日至20日,委托南开监测站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6)2014年10月27日,项目于2014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委托东丽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地下水、土壤现状监测。(7)2014年12月5日,项目第二次上网公示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表面除锈及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8)2014年12月17日,报告书初稿完成并进行内部第二次评审;(9)2014年12月18日,报告书完成并送审;(10)2014年12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技术评价路线如下图所示。 图 1-1-1 本项目技术评价路线 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表面除锈及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 1.1.1.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 22 号),2014 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 77 号,200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修订,2008年2月28日再次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修订,2008年2月28日再次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2号,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修订,2008年2月28日再次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6)《大气污染防治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05年4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3年1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4号,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1.1.2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发[1989]284号,2000年3月20日公布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发[1991]5号,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发[1998]253号); (4)《“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国函[2011]13号); (5)《关于开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发057号); 1.1.1.3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8月15日修订通过,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3)《关于加强工业节水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国经贸资[2000]1015号);(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总局等环发[1998]089号,1998年7月1日起施行);(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起施行);(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2号)。
1.1.1.4 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津政发[2004]58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津政发[2003]6号,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3)《天津市建设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条例》(津政发[2006]100号,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4)《天津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修订)(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2004年11月12日起施行); (5)《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决定》(津府发[2006]86号)(6)关于加强天津市排放口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津环发[2002]71号);(7)关于印发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标准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发[2007]57号);(8)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建委发[2004]149号);(9)关于落实“两清行动”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津环发[2013]167号); (10)天津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津环水函[2012]354号;天津泽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特种钢表面除锈抛光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6号(11)天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津政文[2013]35号),2013年9月28日;(12)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文[2013]88号);(13)城市重度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保办函[2013]504号)。
1.1.2 指南与技术规范 (1)HJ 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4)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6)HJ/T314-2006《清洁生产标准 电镀行业》; (7)HJ 203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8)HJ 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9)-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0)-2012《工业企业总体规划设计规范》。 1.1.3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 (2)《天津市国内投资招商指导目录》(津发改发[2013]330号文件); (3)《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信部产信发[2010]122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