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1.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无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财计[2020]-16536
3、项目名称:高速公路齐岳山隧道预警系统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22.64万元
7.采购要求:
购买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货物/服务
1.前端设备
1 高清智能球机 详情见技术参数 1台商品
2高清智能枪式摄像机 详情见技术参数 1台商品
3 补光灯 详见技术参数 1件商品
4前端仓储管理设备见技术参数要求1货物
5 广播功放 见技术参数要求 1件
6 广播喇叭 见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2 货物
7 数字IP网络平台终端内嵌软件见技术参数要求套装1件
8户外电子显示屏,详情见技术参数。1块商品
9 隧道入口灯带见第1组货物技术参数要求
10开关见技术参数要求1件商品
11户外装备箱定制 1件商品
12 稳压器见技术参数要求1套货物
13 定制支架委托加工 根1件
14万向节支架定制5个商品
15电缆见技术参数要求米1850货物
16 施工辅助材料见技术参数要求套装1件商品
二、电力及网络接入
1电源委托建设项目1服务
2网络引进委托建设项目1服务
三大运维服务
1 操作和维护详情请参阅操作和维护要求 1 年服务
四、施工
1. 安装和调试。请参阅安装和调试要求1. 服务
业务、服务和合同条款要求
5.1 供应商综合资质
5.1.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1.2 供方可提供现场售后支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3 供应商须具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经验、运营维护服务经验,并提供电源项目实施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2 交货时间要求
5.2.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工程完成,包括安装、连接、调试、投运、人员培训、验收等内容,直至工程交付购买方能正常使用的标准。
5.2.2中标供应商在正常情况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超过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
5.2.3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发货、安装、调试及投产实施计划。
5.3 运维服务
5.3.1 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详细、合理的运维计划,确保本项目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列出运维管理计划、故障处理流程等内容。
5.3.2 供应商必须明确承诺维修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电话服务,在接到用户问题通知后作出明确的响应和安排,并提供远程或现场维护服务。
5.4 报价请求
5.4.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电费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有必要的人工、材料消耗、工具、设备、水、电、咨询、检测、验收、税金及其他一切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应为“交钥匙”价格。
5.4.2 采购人不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如消耗品增加、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运输费用等)。
5.4.3 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内容应作为保证体系运行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中标供应商应予以补充,否则不予付款。
5.5 安装调试要求
5.5.1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进出现场的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成品防护工作。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有效的相关防护措施和承诺。
5.5.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5.3抓拍的车辆数据应实时回传至湖北省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控平台;传输成功率≥99%,传输时间≤3秒;应具备数据续传功能,实现前端网络中断时抓拍的车辆数据在网络恢复后回传至安全管控平台,遗漏率≤0.1%;当车辆产生违法信息及交通违法事件时,抓拍数据≥2条,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2014)的要求。
5.5.4交通违法事件与IP网络管控平台、灯带控制系统平滑对接,将车辆违法信息与喇叭、灯带联动,实现车辆交通违法与自动喊话提醒、灯带警示的同步联动功能。
5.6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
5.7项目地点:采购人湖北省公安厅公路警察总队指定地点。
5.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系统建设并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后,按照湖北省公安厅高警总队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
9.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以购买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人员名单。
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实行强制性、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6. 本计划的具体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供方可提供现场售后支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须具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经验、运营维护服务经验,并提供供电项目实施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现场技术参数文件)
3.方法:
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现场技术参数记录)
4.价格: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4日09: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17:00(北京时间)
3.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1109室
5. 打开
1.时间:2020年11月9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十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8. 如对本次采购有任何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 购买者信息
名称: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址:武昌区傅家坡一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