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宠丨这些养犬政策,你知道吗?

日期: 2024-09-08 20:01:49|浏览: 53|编号: 9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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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宠丨这些养犬政策,你知道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狗。养狗给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乐趣和家庭的温馨,但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养狗行为体现了养狗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饲养犬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饲养犬只。

01

养犬登记及年检制度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养犬人饲养三个月以上犬只的,必须为其犬只办理登记,三个月以上犬只未经登记,不得再饲养。

▲违反上述规定,饲养未登记、未进行年度检验的犬只,由市养犬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督促犬只饲养人按规定时间登记、检验,逾期不登记、检验的,其饲养的犬只将被收留。

02

限制狗的数量和种类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城镇居民家庭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只,禁止个人饲养凶猛犬只。

▲个人违反上述规定,饲养凶猛犬只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收缴。

03

带狗外出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犬人带犬外出,应当给犬佩戴狗牌;给犬使用牵引绳,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拉紧;对大型犬,应当佩戴口套。

▲违反上述规定的,可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4

带狗外出的小贴士 2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机室(机、轮船)、餐厅、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入内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不听劝阻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5

狗叫打扰别人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违反以上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行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06

狗伤害他人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养犬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犬人应当立即送受伤者送医疗机构救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未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医疗机构救治,且未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的,将被吊销《养犬登记证》,收留该犬,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各位公民朋友,让我们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做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构建文明、安静、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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