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犬伤人,犬主受罚,犬被没收

日期: 2024-09-11 20:00:58|浏览: 101|编号: 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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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犬伤人,犬主受罚,犬被没收

据本报报道,一名女子饲养违禁犬只,外出时未给狗拴绳,结果咬伤路人。3月11日,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通报称,依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版)》第49条规定,对狗主人闫女士处以罚款2000元,肇事的萨摩耶犬被没收。

2月24日晚,杨家峪派出所接到一起犬只伤人报警,民警在现场发现,伤人者为一只成年白色萨摩耶犬。当时,狗主人闫女士到小区内的便利店取快递,顺便遛狗,但没有给狗拴牵引绳,导致狗咬伤了骑自行车路过的一名男子。闫女士称,自己于2018年7月买下这只萨摩耶犬,平时就养在小区内。民警告诉她,萨摩耶犬属于太原市禁止饲养的大型犬,不允许私自饲养。而且,即使是有养犬证的狗,外出散步也要拴上牵引绳,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1.2米。最终,闫女士不仅受到了处罚,狗狗也被没收,送往有爱心的人家。

根据《太原市犬类管理条例(修订)》,目前,本市在重点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六类猛犬、大型犬:獒犬、雪橇犬、拳师犬、杜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犬;阿富汗猎犬、巴仙吉猎犬、寻血猎犬、俄罗斯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犬、猎鹿犬、魏玛犬、指示犬、巴仙吉犬等猎犬;贝灵顿梗、边境梗、牛头梗、凯利蓝梗、美国斯塔福梗等梗类犬;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狗等非运动犬;土佐犬、秋田犬、塞特犬等其他犬种;法律法规禁止饲养的其他犬种。金毛犬、拉布拉多犬属于导盲犬、协助犬,允许饲养。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的,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不在城区饲养禁养犬只,争做文明太原市民。《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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