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7吨实验犬当狗肉卖,看得人都麻了,真不怕走在路上被雷劈啊?

日期: 2024-09-25 13:01:48|浏览: 18|编号: 9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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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7吨实验犬当狗肉卖,看得人都麻了,真不怕走在路上被雷劈啊?

真是一只野兽!一只纯种野兽!它让所有看到它的人都感到麻木。

就在本月,志愿者在江苏省宿迁市一个村庄发现了一个贩卖冷冻狗肉的非法窝点。

面对志愿者,窝点工作人员厚颜无耻地表示:这是比格犬,12元一斤,内脏全部被掏空,只剩下一个心脏和两个肾脏。

并强调,这批狗肉特别新鲜,一周前才屠宰。

随后,志愿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了此事,该批狗肉被依法查获。经统计,窝点内共有7吨冷冻狗肉,几乎全部都是比格犬。

比格犬因其生理特征与人类高度相似,是目前国际上唯一认可的实验犬品种,98%的实验犬都是比格犬,常用于药理实验、毒理实验等。

同时比格犬也是非常知名的宠物犬种,一只外表纯种的比格犬在市面上至少能卖到几千元,而且饲养者并不多,因此即便是专业的狗贩子,也不可能一下子进货几百只。

一只狗能够达到7吨的体重,只有一种可能——它是从实验室淘汰下来的实验狗。

如果有人对实验犬不敏感,可以想象一下,它们是一条条为人类奉献了一生的警犬,死后却遭到残酷屠杀,几百条密密麻麻地堆在冷库里,以每斤12元的价格当狗肉卖,炖在锅里,只为满足部分人的胃口。

如果说吃狗肉还有讨论的空间,那么吃实验狗则是纯粹的动物行为,不容反驳。

要知道,是否用动物进行活体实验本身就存在巨大的伦理争议,实际操作中必须遵守严格的动物福利法规和人道主义限制,在填写申请时,必须“建立适当的同情终点和安乐死方法”,否则很可能在审核时被拒绝。

同时,实验过程必须遵循严格的3R原则:

减少:使用尽可能少的动物来获取尽可能多的实验数据

替代:尽可能使用无知觉、无痛的材料代替活体动物进行测试

优化:实验过程中,尽量给动物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减少实验疼痛

简单来说:

如非必要,不要进行动物实验;若有必要,尽量减少动物痛苦。

因此国际上的做法是,实验完成后,生存不受影响的实验动物会经过领养,在有爱的家庭中度过余生;而生存有问题的动物则会被实施安乐死,尸体会进行无害化处理,比如焚烧或填埋。

俄罗斯科学院细胞科学与遗传学研究所的门口,甚至还竖立着用于实验的老鼠雕像,以纪念实验动物对人类健康的贡献。

它既体现了人类对实验动物的感激之情,也表达了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动物的愧疚之情。

当然,对于吃实验狗的人来说,谈伦理道德和人性就像是对聋子说话,所以就说点他们能听懂的话吧——难道你们真的不怕吃了它们之后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吗?

动物检疫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扑灭动物疫病,防治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和人体健康。

你知道为什么安乐死的实验动物必须无害化处理吗?它们都是经过药理甚至毒理实验的,如果混入基因库,制造出什么新病毒,或者有什么致癌因素流入生态系统,谁能忍受?

合法屠宰动物必须经过严格的检疫程序,接受严格的检疫管理,没有相应的屠宰检疫规定,不得屠宰、出售动物。

2021年农业部就明确表示,我国不具备出台狗屠宰检疫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家里养狗,杀了吃,没人会在意,但是如果你屠宰卖,那就是违法的,你一查就能知道。

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市场上的狗肉大部分都是狗贩子用毒枪、毒药从主人手里抢来的。

说它是否不人道是一回事,但是谁敢吃来源不明、可能含有毒素的肉呢?

两高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类、水生动物的肉及其产品,属于刑法第143条规定的“足以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重大食源性疾病”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很多地方我不想再说了,我只希望这件事能够彻底查清楚,实验狗从哪里来,怎么流入市场的,应该有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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