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二年!济南一男子为泄私愤 从10楼扔下自行车

日期: 2024-04-04 16:05:20|浏览: 60|编号: 4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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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二年!济南一男子为泄私愤 从10楼扔下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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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仪首歌 济南报道

为发泄对前女友的不满,济南一男子翟某某将前女友放置于走廊内的一辆折叠自行车,从10楼阳台扔至楼下小区公共道路上。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高空抛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翟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历下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13日23时许,翟某某为发泄对前女友宋某的不满,步行至济南市历下区洪山路某居民小区宋某家门口,将宋某摆放在家门口的鞋架等物品砸坏,将宋某放置于走廊内的一辆TERN牌变速折叠自行车,从10楼阳台扔至该单元门前小区公共道路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翟某某故意从高空抛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翟某某系自首、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翟某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从高空抛物,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被告人在应意识到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下,故意为之,说明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故不宜适用缓刑。

综上,历下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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