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在行动

日期: 2024-05-31 11:06:22|浏览: 67|编号: 7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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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在行动

“在黄石市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确定的18项考核指标中,市财政局是政府采购指标的牵头单位。为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市财政局迅速制定了《政府采购指标推进专项行动方案》和《政府采购指标推进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行动要求。”黄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

以“放管服”为重点提升效能。按照“法有授权的必须做、法无授权的不能做”的原则,依法明确责任,清理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审核,除招标金额标准以上招标方式变更审批、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进口产品复审审批外,其他审批、审核事项一律取消,精简优化审批、审核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行政效能。

聚焦“服务”,提高效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政府采购贷款”融资业务,制定《黄石市政府采购合同网络授信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服务更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取预算预留、消除壁垒等手段,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升民营经济参与政府采购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以“管”为重点,推动规范化。严格坚持“该编的都编,不编不采购”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监控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各采购人要将应纳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实现预算编制全覆盖;按照“事权分工、岗位分权、级别授权”原则,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样板,推荐各县(市)、区、市属单位和机关参考使用,在充分发挥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同时,推动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在2019年4月11日印发的《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黄石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法制宣传、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三项重点工作上连续受到表彰。我们要以攻坚克难、实干兴企的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黄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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