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开屏广告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日期: 2024-06-07 17:14:27|浏览: 64|编号: 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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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开屏广告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海宁

据北京日报12月19日报道,不少APP开屏广告的触发开关已由“点击”变为“摇一摇”——把手机放进口袋,或者走路、慢跑、地铁上刹车,都会不由自主地触发广告。运营人员往往来不及点击广告页上的“跳过”字样,屏幕就直接跳转到第三方产品购买界面。“以前打开应用不敢乱点,现在打开应用也不敢乱动了。”这是一句关于APP“摇一摇”开屏广告的调侃。

此前,各类APP开屏信息、弹窗广告让不少用户很不爽,想关掉却无从下手,经常找不到关闭按钮,就算找到了也大多是无法关闭的假按钮。商家此举的目的是强迫用户观看广告,但这却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工信部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工信部12月初发布的《关于电信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显示,自7月开展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大互联网企业开屏信息“关不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乱跳”、误导用户行为的检出率大幅下降至1%,曾经“关不掉”的开屏广告终于“关”了。

但旧问题消失的同时,新问题又来了。为了处理APP开屏广告,“关不掉”的“葫芦”被压下,“摇一摇”的“葫芦”飘起。一些APP的整改是假的,是想进一步侵蚀用户权益。一方面在整改行动中撤下“关不掉”的广告,摆出一副“很听话”的样子;另一方面又用技术手段,以新的方式强迫用户看广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不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强迫用户浏览广告,以谋取利益。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但这种“摇一摇”广告跳转并非消费者本意,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针对这种侵权行为进行投诉、诉讼,相关部门也应高度重视,将APP开屏广告的管理转向“摇一摇”。制度漏洞也需及时堵塞。虽然《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可关闭性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对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消费者观看广告的“摇一摇”行为缺乏明确规定。这恐怕也是APP开屏广告转向“摇一摇”的原因之一。

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告显示,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拟对以开机播放、视频插播、弹窗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增加新规,但对“摇一摇”等新形式广告则缺乏禁制。因此,有网友建议,在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时,对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闪屏广告新形式也应尽可能予以禁制。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继续严厉打击相关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希望相关互联网公司能够多一些规则意识、用户意识,不要以各种方式侵犯用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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