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从严打击非法收运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日期: 2024-08-18 14:13:57|浏览: 69|编号: 8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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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从严打击非法收运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管理局”)接到群众线索,称有人在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石家路一仓库收储危险废物。坪山管理局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精干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经核实,仓库内存放数袋废弃电路板及塑料元件,称重后共计1.6吨,其中废弃电路板0.6吨。货主为废品收购员段某某,该仓库为其个人废品收运储存仓库。经专家鉴定,该批物品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的“900-045-49废电路板(包括已拆元件或未拆元件的废弃电路板)”类别,具有“毒性”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坪山管理局立即封存、扣押了现场物品并开展调查。

经调查,段某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涉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活动。2022年8月19日,坪山管理局对该行为依法作出处罚通知书,并提出罚款14万元。同时,为加强执法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坪山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行政拘留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依法对段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有效打击和震慑了非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坪山行政执法人员指出,废弃电路板经常被废品收购站误认为一般固体废物而进行回收,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电路板属于危险废物。废品收购站具有规模小、数量大、管理难等特点,从业人员往往不具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在废品回收过程中不区分各类废物,导致非法收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巨大隐患。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应自觉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学习,真正做到守法合规,杜绝危险废物私自回收。

坪山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坪山管理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固废危废监管。一是贴心帮扶,通过走访谈心、“线上+线下”辅导帮扶等方式,大力教育引导辖区内废品收购站、汽车修理厂、小型加工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标准化管理能力;二是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强执法监管。通过深化“利建6号”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固废(危废)产生处置环节监管,压实固废(危废)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转移、超越法律范围经营危废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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