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项目调度会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办会

日期: 2024-08-29 23:06:36|浏览: 136|编号: 9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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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项目调度会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办会

为加快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项目实施,提升基层项目管理水平,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祖清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第一季度项目调度会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导会。我局各分局、直属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纪委传达了2024年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要求;财务处进行《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条例》《湖北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督查问题整改暂行办法》等文件培训,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前次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各分局汇报中央、省专项资金具体项目情况,各市区监测站、支队、宣教中心、放射中心汇报2024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局水、气、土等部门分别对2024年度中央资金项目库申报要求进行解读。

会议请求

各分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资金性质和意义,用好管好来之不易的国家财政资金,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环党办〔2023〕106号),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监管资金项目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压实资金项目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项目策划质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分局、各部门要结合已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防止问题产生,在项目决策、招标采购、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防范腐败风险。

会议指出

各分局、各部门要继续对2021年以来自查、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问题督导整改暂行办法》要求,通过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督导的规范化水平:痛定思痛,自查自纠,持续做好督导工作。

会议强调

各分局、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年会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环境资源领域改进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请,结合实际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瓶颈问题。

主管部门: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襄阳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策划:赵越、韩以真、王步谦

点评:李丹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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